臨政發〔2016〕23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單位:
臨湘市第十七屆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政府工作報告》,為確保各項目標順利實現,現將《政府工作報告》目標任務予以分解下發,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明確責任、強化措施、規范報送、加強督查、嚴格考核”的工作要求,狠抓落實。
一、明確責任。每項工作任務均確定一名市政府領導牽頭掛帥,明確工作牽頭責任單位和具體責任單位,各單位必須嚴格實行主要負責人負總責,成立相應的工作班子,做到責任到人、任務到人,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強化措施。各責任單位要結合實際,迅速對工作任務進行細化和分解,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力求做到目標細化、責任明確、措施得力、獎罰分明。各牽頭責任單位制定的工作方案,必須先報送各牽頭市政府領導審查,然后交由市政府督查考評辦統一備案匯總,并以此作為工作督查和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特別是對重大項目建設和民生實事辦理等工作,要做到早籌劃、早銜接,千方百計籌措資金,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三、規范資料報送。為進一步確保政府工作目標及時完成,規范各類材料報送工作,各相關責任單位聯絡員每月25日之前,必須按要求將政府工作目標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和工作建議準時報送至市政府督查考評辦。各相關責任單位要認真建好政府工作目標進展情況臺賬,市政府督查考評辦將每季度對政府工作目標進展情況進行全市通報。
四、加強督查。市政府實行市長親自督、分管副市長帶頭督、市政府督查考評辦和市政府經濟研究中心跟蹤督的三級督查機制。市政府督查考評辦要把《政府工作報告》工作目標任務落實情況,作為年度工作督查的重點,建立并健全“月督查、季通報、半年小結、年終交賬”,以及跟蹤督查和突擊督查相結合的督查工作制度。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以督查呈閱件的形式向市政府領導匯報,以便領導及時進行工作調度。對工作進度較慢的單位,市政府督查考評辦要下發催辦通知單限期整改落實,并將工作落實情況及時予以通報。
五、嚴格考核。將《政府工作報告》目標任務落實情況,作為2017年度政府績效考核評估的主要依據,并納入市委、市政府綜合目標管理考核范疇。年底由市政府辦牽頭,市政府督查考評辦具體組織實施,對《政府工作報告》目標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績效評估考核,考核結果報市政府審定。市政府根據制定的績效考核相關文件要求,對工作落實特別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落實不力的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嚴格予以問責。
臨湘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6日
說明:此文件為單位負責人調整之前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