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統一安排,2024年3月4日至4月28日,市委政法領域專項巡察二組對市人民法院黨組進行了專項巡察。2024年5月31日反饋巡察意見,市人民法院黨組經過6個月集中整改期,取得階段性成效。按照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組織整改落實情況
一是強化政治擔當,壓緊壓實巡察整改政治責任。反饋會后,院黨組高度重視,迅速傳達部署,院長牽頭制定下發《關于落實市委政法領域專項巡察第二巡察組巡察臨湘市人民法院黨組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96條。成立了由黨組書記、院長任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和由政治部主任任組長的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領導小組,確保協同推進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責任到位、落實到位。堅持批評與自我批評,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對照巡察反饋意見,共查擺出問題61條,提出批評意見40條。
二是精心組織實施,細化落實巡察整改工作舉措。著眼強化整改保障,召開黨組會2次,研究巡察整改具體措施、責任分工、時間節點等重要任務。著眼整改重點,召開巡察整改部署會、推進會3次,建立“責任領導—責任部門—牽頭部門”三級協調模式。著眼整改進度,開展整改工作督查3次,采取動態管理、臺賬推進、對賬銷號的辦法嚴格落實整改,對沒有整改到位的問題,責成限時辦結。
三是強化源頭治理,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長效機制。做好結合文章,以整改促進日常工作,以日常工作帶動整改。堅持“當下改”與“長久立”相結合,圍繞全面從嚴治黨、完善內控制度、提升辦案質效、加強隊伍管理等內容,制定完善各項制度11項,進一步鞏固擴大整改成效。
截止2024年11月30日,院黨組針對巡察反饋的16個具體問題,目前已完成整改15個、階段性完成1個;巡察交辦的立行立改3件,已完成3件;巡察移交的26件信訪件,已辦結26件。
二、集中整改期內已完成的整改事項
(一)聚焦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基層落實情況
1、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落實學習制度。按照“年初有計劃,季度有重點,月月有主題”的目標,緊扣學習重點制定《2024年度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安排》《黨紀學習教育工作計劃安排》,2024年共開展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11次,6月以來院黨組常態化落實第一議題制度,領導班子成員、中層骨干結合工作實際開展專題研討36人次,把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實到法院工作中。二是加強理論學習。組織青年干警積極參加清廉演講、黨課微宣講、愛國征文等各類主題比賽活動,其中2名干警報送的微課程獲獎。結合黨支部“一月一課一實踐”主題黨日活動、法官大講堂培訓等,今年組織干警參加各類政治理論培訓14批次517人次,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和理論修養。三是做好陣地建設。在院機關內外設置學習黨的二十大報告、黨紀學習教育、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意識形態、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公報等5個專題宣傳欄,發布相關新聞稿11篇、微信公眾號推文10期,凝聚學習共識、營造學習氛圍。
2、關于貫徹落實上級法院工作指示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我院認真聽取檢察院的意見,接受檢察院的監督。對于確無管轄權、被告人無法到案、材料未及時移送等有法定退回事由的案件,做到依法辦理。制定《單軌制刑事案件全流程無紙化辦案規范(試行)》意見稿,實現讓數據跑路,為辦案增效。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能力提升。今年組織干警參加上級調訓41余人次,參加法官大講堂業務培訓42期1001人,不斷加強審判業務知識學習。召開審委會會議20次、專業法官會議45次,加強類案研究、數據會商,提高裁判質量。將省高院、省檢察院印發的《<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實施細則》下發干警自學,由案件承辦人根據案件事實、情節、幅度等填寫量刑表附卷,呈報院庭長審批后再簽發,確保做到同案同判、規范量刑、案卷留痕。二是做好評查工作。今年對我院103個案件進行評查,對不合格案件的承辦人在績效考評中予以扣分并追責。8月召開2024年上半年司法審判數據分析研判會商暨案件質量講評會,10月分管院長分線調度審判執行績效,11月召開全院審判執行績效調度會,會上逐個點評被發改案件,分析審執工作短板,研究改進措施,全面提升辦案質量及效率。三是落實閱核制度。我院根據工作實際出臺了《關于開展閱核工作的實施細則(試行)》《關于確定可不閱核、彈性閱核、需閱核的人員范圍的通知》,實行裁判文書多層把關機制。民商事案件文書由員額法官將疑難復雜案件呈報庭長、分管院領導層層閱核,刑事案件文書經過“法官助理核稿、承辦法官審稿、庭長閱核、分管院領導閱核及簽發”四層把關機制,簽發后由書記員上傳糾錯,法官助理再核稿確認。今年共閱核裁判文書1537份,進一步完善審判權力運行監管機制,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四是核查處理具體案件。院機關紀委聯合審管辦通過查閱案卷材料、與案件承辦人談話、與原被告溝通等方式,對具體情況進行核實,認為巡察反饋列舉的6個案件,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今后我院將不斷強化案件全流程管理,有效提升辦案質效、促進案結事了。
4、關于司法為民理念樹得不牢的問題
(1)針對民事案件超期辦理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審判監督管理。每月公布審判質效情況,定期對弱項指標進行通報,分管院領導對指標靠后的審判團隊進行約談,分析落后原因,提出各庭室提升審判質效對策,今年已發審判質效通報3期。建立落實臨期在辦案件提醒制,對未結案件及時進行梳理,督促承辦人對臨近審理期限的案件加快辦案力度,無超一年未結案件。二是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事由扣除審限。上訴案件嚴格按相關規定移送,今年對1名超期移送上訴案件承辦法官進行提醒談話。三是提高破產案件辦理。8月召開破產審判提質增效會議,10月研究制定《關于執破融合常態化實施細則(試行)》《關于進一步暢通涉企案件“綠色通道”的實施辦法(試行)》,全年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8件,審結破產清算案6件,幫助“僵尸企業”平穩有序退出市場。對“無產可破”案件實行一案一議制,推動市委市政府設立破產援助專項資金,破解破產程序啟動難題。
(2)針對“執行難”現象突出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巡察以來院黨組2次專題研究執行工作,深刻剖析執行質效各項指標,圍繞執行工作難點、群眾痛點及弱項指標提出改進措施,審議通過了《臨湘市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臨湘市人民法院執行崗位工作職責》等文件,不斷規范執行行為。二是開展專項行動。開展了“春雷風暴”“夏日攻勢”“金秋亮劍”“冬日暖陽”系列專項執行行動,全年受理執行案件3920件,辦結執行案件2941件,其中涉民生案件352件,失信曝光366人次,罰款8人次,司法拘留244人次,審結拒執案件4件4人,執行到位24058萬元。三是規范不明款項管理。通過調閱歷年案件卷宗及銀行流水,對不明案款逐筆摸底排查、核實、登記、清退,對已確認款項性質及金額的案件及時清理,對未備注案件信息且匯款人信息無對應的執行案件,發布執行案款清理公告,請相關匯款人配合協查,做到摸清底數。巡察以來,未出現新增不明案款現象。四是及時督促認領。制定《臨湘市人民法院執行案款管理辦法》,明確案款發放審批流程和發放期限,將超期發放案款納入執行績效考核方案,防止案款邊清邊積。刑庭及執行局對賬上暫存款開展集中清理,暫存款項制表發放至各承辦人,對于可以發放的及時發放、應當退賠的及時退賠。五是嚴肅案款清理。開展執行案款“兩清理、兩核查”專項行動,全面加強執行案款管理規范化建設,做好案款監管,督促符合發放條件的案款及時發放到位。對巡察反饋的198個執行案件未及時發放案款和3個刑事案件未及時退賠情況進行逐個排查分析。經核查,上述執行案件是因系統故障導致發放不及時,刑事案件是由于被害人未及時申請導致延期發放,目前201筆涉案款項已全部發放到位。
5、關于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夠有力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院黨組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2次,開展全面從嚴治黨會商會1次、全院警示教育大會1次,組織反面典型案例通報、院長講廉政黨課、觀看警示教育片15次,深入開展群腐整治、以案四促等專項行動,從嚴落實“三個規定”,全院填報信息2155條,今年我院4名干警受到黨內警告、記過等處分,1名干警被免職,教育引導干警司法行為更加規范。二是開展黨紀學習教育。以“專題輔導+集中研討+個人自學”模式專題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開展集體學習28次、交流研討26次,邀請市紀委書記開展專題輔導報告,教育干警知敬畏、守底線。聯合市稅務局開展廉政主題教育活動,法官受邀為紀檢監察干部授課,多批次組織300余名干部職工旁聽職務犯罪案件庭審。三是落實談心談話。建立完善談心談話臺賬,每季度由一把手對干警開展廉政談心,并如實做好記錄。今年一把手與分管院領導、庭室負責人、重點崗位人員、新進人員等開展廉政談心談話30人次。四是嚴格干警出國管理。今年4月制定下發《臨湘市人民法院公職人員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制度(試行)》,對在編干警、退休干警、聘用制人員、人民陪審員的因私出國(境)證件進行規范管理和監督,建立備案臺賬。向全院干警發放《法院干部監督管理應知應會知識》手冊140余份,重點圍繞個人報告有關事項、因私出國管理監督、兼職任職、任職回避、近親屬禁業清單、離任人員從業限制等方面規定,筑牢廉潔防線。五是加大作風督查。印發《臨湘市人民法院請休假管理辦法》,落實院領導作風紀律督查值月制,每月對上下班考勤、訴訟服務、請銷假、差旅報銷、會風會紀等紀律作風進行督查,今年已下發通報9期,通報結果納入綜合績效、評先評優、入額遴選等考評。9月召開全院黨員大會,補選機關黨委委員2人、機關紀委委員1人,增強執紀監督力量。
6、關于司法救助“穩定器”作用失衡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組織學習。執行局、立案庭分管領導分別于8月、10月組織全庭(局)干警專題學習《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國家司法救助案件辦理程序規定(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和規范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案件辦案流程指引(試行)》《臨湘市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實施細則》等4個文件精神,增強開展司法救助工作的能力水平,避免出現司法救助發放不符合規定的情形。其中我院李凡刻苦鉆研業務技能,今年11月在參加全省立案審判業務技能競賽中榮獲三等獎。二是嚴格審核。每半年由立案庭負責初步統計全院擬救助對象臺賬,報分管領導審核后提交黨組會討論,嚴格執行“三重一大”規定,做到對司法救助案件堅持集體研究決定。今年院黨組召開3次會議專題討論司法救助案15件,涉及救助金27.78萬元。三是核查案件。我院機關紀委通過查閱相關資料,與申請人電話聯系核實,向承辦法官了解情況,發現巡察反饋列舉的3個司法救助案我院院黨組均進行了專題研究,并報市委政法委批準同意,該案件符合司法救助“扶危濟困、救急救難”的宗旨,未發現巡察反饋列舉的3個司法救助案辦理過程中干警存在廉潔問題。
7、關于訴訟費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查清底數。建立完善訴訟費管理臺賬,做到收費、退付項目明晰。財務室定期與業務庭室核實賬目,通過對2023年以前部分訴訟費收繳退臺賬進行自查,發現應收未收訴訟費12.82萬元,均由業務庭室移送執行。二是優化退費流程。巡察反饋兩個案件訴訟費退款不到位,因當時退費申請資料中當事人提供的銀行收款賬號有誤,導致我院的轉賬手續失敗。立案庭于今年8月更新了“訴訟費退付方式選擇表”樣式,將收款賬號放在更明顯的位置,引起申請人的注意,降低賬戶填寫錯誤的概率。同時退付方式新增“由法院自動退付”選項,在判決生效后我院將主動啟動訴訟費退付程序,簡化退費手續,減輕當事人訴累。三是及時追加備用金。巡察指出部分案件訴訟費超時退費問題均發生在2021年,由于當年案件數量增幅大,訴訟費退費案件數與退費總金額隨之增加,導致我院備用金額度不足,事后我院通過“一事一議”追加訴訟費備用金。在今后工作中我院也會持續關注備用金額度,做好第一時間申請“一事一議”追加訴訟費備用金程序,確保當事人及時收到訴訟費退費。
8、關于涉案財物管理制度缺失、管理較為混亂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用制度管事。黨組會研究審定《臨湘市人民法院涉案財物管理辦法》《臨湘市人民法院執行案款管理辦法》,進一步理清工作職責,做到公正、及時、有效地處置涉案財物。二是實行臺賬式管理。刑庭建立涉案物品臺賬,對已結案件是否移送涉案款物情況定期清理,截止目前刑庭暫無移送涉案款物情況。執行局、刑庭、財務對涉案財物實行動態管理,相關業務庭室安排專人每月月初與財務對賬,及時對賬戶財物進行處理。三是已執行一案一清結管理制度。巡察反饋的108筆執行案款未歸集到一案一賬戶管理,經承辦人認領后目前還有4筆因未立執行案件無一案一賬戶而未入一案一賬戶管理,后續已主動對接保險公司、聯系當事人,確保案款全部發放到位。四是及時上繳國庫。我院財務室已于6月將2023年全部利息上繳財政國庫。刑庭自4月至9月制定了關于刑事賬戶暫存款項處置措施及案款臺賬,送達給執行局及刑事辦案人員,要求限時清理相關案款,目前已清理758.53萬元,剩余未清理到位原因有:一部分是當事人經多次通知后認為本院工作人員系詐騙分子而拒不領款,我院已以郵寄判決書等方式進行身份確認,再次通知被害人領款;一部分是某個刑事案件還未移送至本院而提前收到涉案處置款項,該款項需案件移送本院且判決生效后才能處置。
9、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差旅費審核。我院于2024年11月已啟用線上報銷審批系統,由系統自動查重,運用大數據比對,避免出現重復報賬的情況發生。二是規范公務接待。嚴格執行本院財務管理制度、費用報銷管理辦法等,從2024年開始我院全部公務接待均附有接待公函、被接待人員姓名以及時間,完善公務接待手續,后續待我省“互聯網+監督”系統公務接待管理信息平臺上線后將按要求落實公務接待線上辦理,做到公務接待透明、規范。
10、關于財務管理制度執行不嚴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支出管理。為推進我市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促進司法理念同步更新、業務素能同步提升,我院于2023年邀請了相關部門同堂培訓并承擔了培訓費用,在今后工作中我院將嚴格培訓費支出,落實事前審批流程,控制開支范圍和標準。二是嚴肅依規處理。我院聘用的1名專職技術人員負責全院信息化工作,包括對接高院運維、調試各項軟件、對接信息化工程建設技術問題等,該工作任務重、強度大。為保證我院正常運行,另將辦公設備維修維護外包給創新電腦公司,包括電腦等兩百余臺設備的維修、維護系統、殺毒、清塵、網絡調試工作。辦公設備維護包干費用與專職電腦技術人員的工作范圍不重合,是完成工作的必要支出。我院已對經辦人員進行談心談話,要求理清工作內容,厲行節約,壓減開支。三是規范辦公用品采購。經核查,巡察反映的超標準采購打印機符合采購標準,同時我院在購買時也在湖南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上進行了多方比價,同型號打印機購置的價格沒超過其他單位的采購價格。后續我院采購負責人將厲行節約,多方比價,以合適的價格進行采購。
11、關于公務用車使用、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完善車輛管理。我院嚴格按照《臨湘市人民法院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制度》進行車輛管理,目前公務用車使用部門刑庭、執行局、綜合辦分別建立了公務用車登記管理臺賬。同時我院7臺公務用車全部配置了北斗定位系統,由派車負責人實時監控每輛公務用車具體位置,值月院領導根據出差審批情況不定期對公務用車情況進行抽檢監督。二是規范租車報銷。我院已建立完善了租車明細臺賬,包括乘車人員及用車日期、事由等。今后如有租車費問題,在財務報賬時必須提供相應租車合同等清單才能審核通過。三是創新公務用車模式。巡察后我院實行“公務順風拼車”,通過整合時間、地點、人數等出行需求,按照“應拼盡拼”原則進行順風拼乘,做到節約車輛資源、降低出行成本。關于超標準購置公務用車問題,主要是購車時支付的車輛保險費計入了固定資產和購置公務用車標準,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五十七條的規定,車輛保險費應計入當期費用,不計入固定資產原值,實際購置公務用車未超標。后續我院也會加強經辦人員培訓,辦理業務時更準確的適用相關規定。四是嚴格履行車輛報廢手續。巡察指出我院報廢公務用車未經價值評估,因當時評估費用超過了報廢收入,我院經多方詢價后進行了報廢,報廢收入已全部上繳至國庫。后續我院將按照流程,請第三方公司做好價值評估工作,履行報廢手續。五是做好執行監管。兩次報銷湘FA106警舊車車輛保險費系因工作人員失誤導致第一次轉賬錯誤,經與保險公司溝通我院已收回退款0.25萬元。因業務不熟練我院湘FA106警舊車報廢時未及時辦理保險費退繳,經協調保險公司已按未使用保險時間退費0.2萬元。關于再次報銷湘FA106警新車保險費1.04萬元為正常開支,不存在重復購買保險的問題。今后我院將嚴格執行財務制度,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12、關于工會經費管理混亂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規范管理。我院工會將進一步規范工會經費管理,做到活動有方案、慰問有證明。對合同制和聘用制人員工會會費上繳不到位問題進行了整改,8月將合同制人員補繳的2020年1-12月工會會費1465.5元存入我院工會委員會賬戶中,今年起我院調整會費繳納模式,從按年度繳納變更為每月繳納,不斷規范工會會費收繳。二是積極清退服裝購置款。除退休和辭職人員外,院財務已對超范圍發放拉拉隊員服裝款11154元予以收回。三是組織學習。組織財務人員參加省法院組織的財務專業培訓2次,認真學習行政經費及工會經費應列支的內容和用途,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以實際用途對應的列支方式進行列支,堅決杜絕行政賬違規列支工會支出情況發生。
(三)聚焦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
13、關于落實黨建責任制有差距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做實四聯四促。結合本院工作實際,制定下發《關于開展黨建引領聚合力、“四聯四促”助發展的實施方案》,推進機關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并向上級法院報送黨建業務融合案例1個。組織20余名黨員干部成立臨時黨支部參與防汛救災工作,其所在責任堤垸獲評全市“防汛抗災工作先進值守點”,2名干警被評為全市“防汛抗災工作先進個人”。結合業務工作,探索“黨建+審判”“黨建+普法”“黨建+營商”等黨支部品牌創建,開展形式豐富的主題黨日活動52次。二是嚴格把關審核。院黨組扎實召開巡察整改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撰寫對照檢查材料并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會前黨組書記帶頭表率,認真撰寫個人剖析材料,同時機關黨委及綜合辦安排專人對班子成員材料進行初審、黨組書記當面閱簽,對剖析材料不合格的一律退回并嚴肅提醒,做到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修正。三是組織專題培訓。目前已制定了黨務工作培訓方案,近期將邀請老師到院開展黨務知識培訓,提升黨建工作水平。四是加強督導檢查。機關黨委于5月、8月對5個黨支部的黨建工作開展調研,指出黨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指導各黨支部規范化開展黨建活動,對組織生活開展不規范的1名支部書記和民主生活會材料撰寫不規范的1名領導干部進行批評教育談話。11月指導各支部委員填寫黨內統計系統,錄入黨員基本信息,確保黨建工作開展。
14、關于巡察整改落實不徹底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人員編制空缺方面。2024年我院上半年公開招錄公務員8人,下半年開展員額法官遴選考試、考察、考核工作新增員額法官候選人4名,避免人員編制及員額法官數量空缺閑置。二是干警年齡結構比例失衡方面。我院已將員額法官隊伍斷層嚴重問題列為長期整改,計劃繼續通過加大青年人才引進力度,選樹培育青年干警解決法院斷層問題。三是財務管理不規范方面。制定下發《臨湘市人民法院涉案財物管理辦法》《臨湘市人民法院執行案款管理辦法》,建立完善涉案物品臺賬,及時對賬戶財物進行處理。同時嚴格執行本院財務管理制度、費用報銷管理辦法等,加強財務人員學習,9月以來對財務人員共培訓2次,對相關財務人員進行談心談話6人次,堅決把黨中央關于過緊日子的要求落到實處。四是違規發放補助方面。我院對核查確認的違規發放部分已全部清退,今后政治部和財務室將嚴格把關,規范績效獎、加班費、津補貼發放,杜絕“普惠制”和“平均主義”。
15、關于專項審計整改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編外人員管理。2024年5月制定下發了《臨湘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招聘、管理、考核、退出等流程相關要求。9月對5名聘用制人員進行了調崗,其中2名政工人事崗位的人員分別調整至輔助人民陪審員、工會日常管理工作,1名檔案室工作人員調整至立案大廳查詢窗口,2名財務人民調整至立案大廳收費窗口及執行案款管理。目前還有1名聘用人員暫時從事出納工作,擬定于2025年招錄1名財務人員后再進行調整。二是做好涉案財物管理。制定《臨湘市人民法院涉案財物管理辦法》,我院于2022年10月起建立涉案款物的專門臺賬,后續將進一步完善臺賬,讓臺賬信息更全面、準確。
三、集中整改期內階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項
16、關于新時代司法隊伍建設有差距的問題
整改結果:階段性完成
整改情況:一是做好人才引進。2024年新錄用公務員8人,其中研究生1名,法官助理6名,新招人員平均年齡24歲,在職干警平均年齡從41歲降為39歲,人員結構逐步年輕化。二是培養儲備年輕干部。今年共提拔2名年輕干部任中層正副職。組織9名法官助理參加2024年全省法院法官遴選,有4人通過考核確定為員額法官人選。加大法考助學培訓,近三年我院有6名非法學專業干警通過司法考試。三是暢通職級晉升渠道。今年積極與市委組織部、人社局協調,11名法官助理、行政人員、事業編人員完成職級晉升,激發干警干事創業熱情。四是制定完善本院《聘用制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明確招聘、管理、考核、退出等流程要求,積極組織聘用制人員開展業務培訓,參與全員考核。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院將通過公務員招錄、公開選調等途徑繼續做好青年人才引進,鼓勵干警積極參加司法考試,大力選樹培育年輕干部,預計在5年內解決員額法官斷層問題。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當前,市委政法領域專項巡察反饋的具體事項和問題基本已整改到位,在規范管理、改進作風、推動工作上也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下一步,我院黨組將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在巡察辦和上級部門的指導下,堅持舉一反三、標本兼治,準確運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不斷改進全院工作作風,提升司法為民服務水平,為推動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強化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誠。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綱”和“魂”,一體融合推進干警政治素質、業務素質、職業道德素質提升工程,把“從政治上看、從法治上辦”落實到履職全過程。堅決落實上級部署要求,嚴格遵守請示報告制度,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廣泛開展法官職業道德和司法良知教育,引導干警堅定法治信仰,恪守司法良知。
二是落實主體責任,服務發展大局。堅持不懈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壓緊壓實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制,將全面從嚴治黨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牢固樹立紀律和規矩意識,堅持抓班子隊伍“嚴”字當頭,堅持發揮“關鍵少數”的示范引領作用,時刻用黨紀政紀規范和約束自己的言行舉止。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聚焦經濟建設中心工作和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樹牢新時代能動司法理念,高標準打造新時代現代化法院,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臨湘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務和保障。
三是注重成果運用,抓好結合文章。堅持把巡察整改作為改進和推動法院工作的重要契機,深化巡察成果,全面推進政治建設、案件管理、審判監督和全員考核,貫通審判管理與政務管理、隊伍管理。建立實時動態考核管理機制,嚴格考核獎懲,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努力把整改成效轉換為推動法院創新發展的動力。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鍛造忠誠干凈擔當的法院鐵軍。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730-3736568;通信地址:臨湘市臨湘大道26號臨湘市人民法院政治部;郵政編碼:414300;電子郵箱:397049592@qq.com。
中共臨湘市人民法院黨組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