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4月28日,市委政法專項第三巡察組對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黨總支進行了政法領域專項巡察。5月29日,市委政法專項第三巡察組向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黨總支和主要領導反饋了巡察情況,按照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大隊黨總支及主要負責人組織整改落實情況
(一)加強領導,明確目標。針對巡察反饋的問題,及時召開黨總支會認真研究整改措施,出臺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務。成立由大隊黨總支書記、大隊長劉招國任組長,黨總支副書記、教導員李實任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成員的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和由李實任組長,方俊凌任副組長的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整改辦和督查辦抽調專門力量,實行合署辦公。按照“一個問題、一個方案、一名牽頭領導、一套整改班子、一抓到底”的要求,將市委巡察組反饋我大隊4大類12個問題,層層分解到隊屬各股、室、所、中隊,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要求,層層明確責任、分解任務、傳導壓力,對標對表,主動查糾,決不搞“新官不理舊賬”“擊鼓傳花”“敷衍塞責”,決不搞“虛與委蛇”、“蒙混過關”,形成了全隊一盤棋、上下一齊抓的良好局面。
(二)壓實責任,厲行整改。大隊黨總支切實落實管黨治黨要求,牢牢抓住巡察整改“牛鼻子”,做到了“四個明確”、“四個必須”。“四個明確”即:明確主體,大隊黨總支和書記履行好巡察整改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責任,其他黨總支委員履行好“一崗雙責”;明確要求,列出了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實行掛圖作戰,制定了整改任務書、路線圖和時間表;明確任務,扭住最關鍵最要害的問題抓好整改,聚焦“四個意識”“兩個維護”方面的問題,聚焦廣大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明確措施,建立整改臺賬制度、定期講評制度,推動整改不留死角、問題清倉見底。“四個必須”即:必須定期統籌調度巡察整改工作;必須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特別是大隊黨總支每個成員都主動認領問題,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必須堅持問題導向,做到真抓實干,真改實改,確保巡察反饋的每個問題都整改到位;必須堅持“當下改”和“長久立”相結合,既要做到見人見事,又要做到舉一反三、建章立制,從源頭上遏制問題發生。
(三)強化督查,失責追責。大隊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履責,抽調精干力量成立督查組開展了2次督查,對巡察反饋意見中涉及的重點人、重點事、重點領域開展掛牌督查、重點督查。在巡察整改中力戒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對巡察整改督查發現落實不力的情況實行“雙通報”“雙交辦”“雙約談”;對拒不整改、敷衍整改、虛假整改甚至問題反彈回潮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嚴肅追責問責,以此有力推動巡察問題項項落實,件件到位,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整改不徹底不放過,處理不到位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確保巡察整改能夠經受歷史、實踐和人民群眾的檢驗。
(四)標本兼治,注重長效。大隊黨總支強化運用“當下改”的舉措,努力探索“長久立”的機制,建立健全了一整套具有交通安全管理行業特色、涉及黨的建設、績效考核、財務管理、工程項目和招投標、國有資產監管等長效工作機制,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避免了“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同時,把巡察整改與解決全局性、前瞻性、關聯性問題緊密結合起來,與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結合起來,與擔當交警的主責主業結合起來,把巡察整改的要求細化落實到抓改革、促發展、惠民生上,轉化到改進作風、推動工作、加快發展的實際行動上,自覺達到在整改中增強黨性,在整改中挺起紀律,在整改中推進工作,在整改中創出業績。
截止12月4日,巡察反饋的12具體問題,已經完成整改11個,階段性完成1個,清退清繳資金8萬余元。
二、集中整改期落實情況
對照巡察反饋意見和整改方案,大隊巡察整改領導小組成員以上率下,擔當作為,同心發力,抓緊抓實,有力有效持續用功,圓滿完成了巡察整改工作任務,推進了公安交管工作的現代化和高質量發展。
(一)聚焦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基層落實情況
1、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有關政治建警的重要論述不深入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
(1)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尤其注重落細于公安交管工作的各方面、全過程,做實第一議題學習制度。
(2)依時間節點,落實落細市直機關工委黨建工作任務清單。
(3)自6月起,以所屬支部為單位,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政治建警”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及全國公安工作會議精神持續納入政治學習范疇。
(4)結合當前工作實際,依程序開好本次巡察專題民主生活會,并按“對人對事有辛辣味”要求完成自評互評環節。
(5)大隊理論中心組學習,從6月開始,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和規定流程開展學習,并把研討作為重要環節。
2、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層層遞減,以案促改、促建不深刻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
(1)每季度召開一次專題會,分析研判隊伍狀況,抓實抓細從嚴治警。
(2)隊屬各單位在12月份前完成與輔警簽訂《岳陽市公安局民警輔警“捆綁制”結對登記表》,對“捆綁制”管理工作不到位導致輔警發生違法違紀問題的,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3)對今年以來違法違紀的民警在所屬黨支部大會和全體民警大會上進行通報,并在局內網進行公布。對2023年5月治超中隊輔警譚某立予以辭退,2023年由駐局紀檢組對民警黃某、胥某輝已進行了約談,并扣罰當月精細化考評津貼。
(4)1月25日在農村支部會、支部全體黨員大會上,對違紀違規民警周某忠、游某、謝某飛與江某林進行了通報,切實做到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
3、在履職盡責方面主動發力不夠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
(1)按照支隊《2024年春季公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及我大隊“戴帽工程”相關工作要求,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從今年6月至今,共查處機動車無牌無證694起、違停4280起、未戴頭盔2026起、摩電車其他違法行為1031起。
(2) 9 月 29日、10月14日,大隊在市公安局的支持下,組織巡特警大隊、治安大隊、長安派出所、五里牌派出所 100 多名警力,對北正街菜市場、金河小區、大市場等重點區域進行集中整治行動,共扣押無牌無證“紅旗飄”三輪車 40臺。為確保整治行動的效果能夠持續,大隊指派城西中隊、城東中隊、白云中隊、公巡中隊加強日常監管和巡查,防止問題反彈。
(3)大隊依據湘財金[2022]66號文件在6月15日出臺了《臨湘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墊付操作規程》。
(4)對2023年墊付救助金的盧某垂、劉某、鄧某珙、王某、沈某義下發了追償通知書,盡力追繳部分資金。
4、規范執法意識不強,執法不嚴謹或違規執法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
(1)壓實隊屬各執法單位的工作責任,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各執法單位負責人必須對事故責任認定、重點違法行為查處、停車場車輛進出全面實施監督。
(2)重申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一般程序事故處理過程中的疑難復雜事故必須經過集體討論。
(3)針對巡察所反饋的122中隊辦理余某某、張某某交通事故案件現已責令122中隊辦案民警進一步開展調查核實工作。
(4)對當事人進行提醒談話。
(二)聚焦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5、數字證書管理不規范,借用現象普遍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
(1)對大隊全體民輔警所有數字證書進行了摸底排查,共有數字證書54個,在用52個(退休民警何某、陳某泉證書已回收),并已建立持有使用情況檔案。
(2)大隊在5月25日開辦的公安民輔警培訓學習班中,組織全體民輔警學習了《數字證書使用管理十條剛性約束措施》、《關于進一步加強數字證書使用管理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數字證書管理的通知》,加強了全體民輔警數字證書使用管理安全防范意識。
(3)全面排查由他人保管的民警數字證書,確認數字證書由民警本人管理使用。督促數字證書已過期的民警及時到市公安局科信部門進行延期。將已退休民警何某、陳某泉的數字證書進行回收,交送至市公安局科信部門注銷。
6、違規收費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
(1)已退回長安街道、江南鎮、桃林鎮、詹橋鎮交通頑瘴痼疾工作經費8萬元。
(2)在財務后勤管理制度中明確規定:大隊財務及聯會中隊不得以任何名義向轄區政府及其他單位收取任何撥款。
(3)從3月份起,已全面停止向任何單位收取撥款。
7、財經紀律執行不嚴,財務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
(1)整章建制,在財務后勤管理制度中明確規定:大宗物資采購報賬需附出庫領用明細,并需領用人親自簽名,報賬憑證附件需經辦人簽字確認。
(2)大隊機關并聯會中隊食堂開支都已先行整改。在5月的食堂開支中使用稅務系統開具的農副產品發票及調味品等發票,并在財務制度中規定:食堂開支使用正規的稅務發票,禁止白條入賬。
(3)在財務后勤管理制度中強調票據使用規范化,收取往來業務費用、水電費及輔警服裝證件押金都需使用財政事務中心規定的往來結算電子票據,2021年以來所有收據都是使用的財政中心領用的內部往來結算收據。
(4)在財務后勤管理制度中細化規定:除餐飲開支,所有財務行為都需按規定履行政府采購手續,會計嚴把審核關,對不符合規定的報賬不予報銷。
(5)進一步加強現金管理規定,在財務制度中細化現金管理制度,財務股長加強對出納日常的現金監督管理,周備用金庫存不得超過伍仟元。
(三)聚焦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
8、集體民主決策不夠,“三重一大”制度落實不到位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
(1)9月4日,大隊總支成員集中學習《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提高黨總支班子成員對“三重一大”的思想認識和執行力。
②整章建制,健全“三重一大”制度,并對決策流程加以優化。
9、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有差距,存在黨建與業務兩張皮現象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
(1)大隊黨總支及所屬支部,進一步提高認識,高標準落實“黨建帶隊建 ”要求,緊扣交管業務,做實“黨建促發展”工作。
(2)從6月開始,緊扣“黨建引領業務”目標,嚴格要求隊屬3個支部,按上級要求落實落細“一月一課一實踐”活動,并由大隊黨建辦督導,逐月跟蹤做好資料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3)6月份,各支部在黨員大會上,通報了趙某蓉受留黨察看處分、葛某軍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情況。
(4)6月份,將城區中隊聯合支部召開2023年度組織生活會中出現的問題,在隊屬3個支部黨員大會上通報,并舉一反三,督促各支部嚴格依程序按要求開好2024年度組織生活會。
10、輔警教育管理制度不全,隊伍管理風險隱患突出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
(1)在5月25日、26日,大隊組織全體輔警開展了為期2天的業務培訓,提升輔警法紀意識和規矩意識。
(2)8月份新招錄的5名輔警公開在社交媒體上,并發布了《臨湘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并及時向公安局黨委進行了報備。
(3)出臺《臨湘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警務輔助人員日常考評辦法》,嚴格日常輔警管理。
(四)聚焦巡視巡察、審計等監督和主題教育等檢視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11、上輪巡察整改不徹底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情況:
(1)2023年1月招待岳陽交警支隊陪餐人數超過2人、2023年2月招待岳陽交警支隊陪餐人數超過4人,共計超標650元由承辦人陸三星同志退回超標部分。
(2)整章建制,在財務制度中明文規定招待及陪餐人數及標準,并已按整改后的公務接待規定執行。
三、對未完成和階段性完成任務采取的重要舉措和取的階段性成效
(二)聚焦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2、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整改結果:階段性完成
整改情況:盧某已于8月30日退回多領加班補助共計2400元,并從1月起已停止發放道安辦工作人員盧某加班補助,余下的10400元將在2025年1月份退回。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通過扎實開展落實市委政法專項第三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以點帶面、整肅隊伍風紀,全面提升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意識和規范執法意識,提振干事創業精氣神,實現黨風政風進一步好轉,服務發展的能力進一步提升。今后,我們將以整改為契機,從以下三個方面繼續抓好整改落實。
(一)深化理論學習,增強使命擔當。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定”決定性意義,強化“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樹牢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圍繞主責主業改進作風、主動作為,敢于擔當。
(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切實履行“兩個責任”。深刻認識巡察整改的重大意義,嚴肅認真對待巡察反饋意見,對落實管黨治黨寬松軟問題、工作中存在的不作為慢作為問題舉一反三扎實整改。班子成員要靠前指揮、親力親為,研究解決具體問題,加強對分管單位的督促指導。各股(室)所、隊和各黨支部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框定責任,常態督促,確保整改到位,堅決防止問題反彈。
(三)深化巡察成果應用,確保巡察整改常態長效。以巡察整改為契機,加強制度建設,深化源頭治理。以整改進一步推進制度完善和責任落實,切實把中央大政方針和省委、岳陽市委、臨湘市委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堅持把巡察整改與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通過整改轉變工作作風、提振精神狀態,持續鞏固發展良好政治生態,使問題得到徹底根治、不出現反彈回潮,確保巡察整改落實的系統性、實效性、長效性。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730-3178128;電子郵箱:2230838328@qq.com。
中共臨湘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總支委員會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