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4月28日,市委政法專項第三巡察組對森林公安局黨組進行了巡察。2024年5月29日,巡察組向森林公安局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組織整改落實情況
森林公安局黨組高度重視,堅持把巡察整改作為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體現和實際行動,態度鮮明且誠懇地接受了巡察組反饋的共10條意見,將整改工作作為首要任務重點來做好部署。
一是黨組副書記、政委李良才堅決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并同時成立了“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巡察整改的具體部署與監督檢查。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先后召開6次整改工作推進會,召開1次巡察整改民主生活會,李良才同志代表局黨組班子作了對照檢查報告,其他班子成員緊扣主題,對照我局巡察反饋問題,深入剖析根源問題,嚴肅認真開展了批評與自我批評。
二是對照反饋問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確了整改目標、工作步驟、整改措施、整改要求,將巡察反饋三大類10個問題細化分解為23項具體整改任務,層層分解到各股室和局所屬派出所,傳導壓力,確保整改任務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著落。
三是強化督查,及時掌握整改工作進展情況,解決整改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監督檢查,對整改不力、敷衍塞責的部門和個人進行嚴肅問責,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截止11月30日,巡察反饋的10個具體問題,我單位已完成整改任務的達9個,階段性完成整改任務1個;清退清收清繳資金2.1813萬元。
二、集中整改期間已完成的整改事項
(一)反饋問題:聚焦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基層落實情況方面
1.在落實“生態三湘”專項行動主動作為不夠。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措施與情況:
(1)學習再鼓勁。組織民輔警學習習近平“兩山”重要理論學習和考察湖南和岳陽重要講話精神,用重要理論指導實踐工作;認真落實湖南省委、岳陽市委和臨湘市委生態保護精神,著力解決民輔警思想認識不高、宗旨意識不強、擔當精神不力問題,破除“有案辦案”“就案辦案”,主動作為意識有欠缺問題。
(2)責任再上肩。聚焦生態保護、生物安全領域和森林資源案件三大塊,開拓思路、廣辟案源。針對“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件短板弱項再分析、對過來案件再深挖、與行政主管部門再對接,已辦結1案4人移送檢察機關起訴,取得好效果。
(3)效果再顯現。突出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創優意識,對每起案件進行反復推敲,樹立“跳出案件辦案件”思維,做到辦案一起、深挖一起、全鏈條打擊一起,達到教育一個、震懾一片、安穩一方的效果,今年完成部督案件1起,省督案件1起,打擊力度排在岳陽市前列。
2.服務基層意識不濃,基層調研不足。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措施與情況:
(1)警力再優化。局黨組專題研究后報市公安局黨委同意調入一名新民警入職。派出所警力下沉到定點轄區鎮(街道),加強對轄區破壞生態環境犯罪的打擊力度。
(2)基礎再夯實。對照“三千工程”要求,出臺相關工作措施和制度,局黨組班子成員三人按照分管責任區域,深入重點林區、湖區或長江岸線、黃蓋湖省級濕地保護區及環“十年禁漁”鎮(街道)指導了解工作,參與派出所的案件辦理及安保維穩工作。
3.規范辦案意識不強,執法不嚴謹。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措施與情況:
(1)執法再規范。堅持依法執法、依法辦事,堅持重大案件集體研究,杜絕執法隨意。
(2)安全再加強。局黨組對執法辦案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召開全局民輔警規范化執法會議,堅決執行“四個一律”措施,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對相關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處理。
(3)管理再細化。汲取教訓,再次強化涉案財物管理,制定了《臨湘市森林公安局涉案財物管理辦法》,確定專人專責專房規范化管理到位,要求逐案及時處理涉案財物,確保不再發生此類問題。
(二)反饋問題:聚焦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4.財經紀律執行不嚴。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措施與情況:
(1)培訓再緊跟。組織全局民輔警對局財務管理辦法進行再學習、再培訓,確保財經紀律入腦入心。
(2)財務再規范。針對巡察提出的財務相關問題,我單位進行整改,對報賬附件不齊全問題及時補充相關明細;對工會賬中白條入賬問題,按市總工會要求進行整改;對租車管理進一步規范,如遇辦案確需租車,需所長填報租車申請單,報請主管領導批準依規辦事,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對差旅費報銷不及時問題,財務要加強監督。
5.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措施與情況:
(1)教育再細化。召開專題大會,再次學習中央八項規定及其細則精神,對全局民輔警工作再提醒、再教育、再敲警鐘;
(2)整改再嚴實。對加班餐超標、一函多餐,對駐村幫扶人員重復領取津補貼問題,召開全局民輔警會議,舉一反三進行深刻反思,確保不再發生類似問題;按照財經紀律要求,超標餐費、一函兩餐、重復領取津補貼已清退財政,并對責任人通報批評。
6.違規列支費用。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措施與情況:
(1)列支再規范。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做好相關工作,制定了《臨湘市森林公安局財務管理暫行辦法》,機關列支2020年-2023年應由民警個人承擔的警察基金會會費由局財務按民警人頭追繳,已全額退繳市財政賬戶。
(2)超范圍發放。對超范圍發放春節防火值班補助,已收繳資金全額退繳市財政賬戶,并堅決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三)聚焦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方面
7.三重一大民主執行不到位。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措施與情況:
(1)局黨組再次學習三重一大要求,堅決執行三重一大制度。
(2)研究三重一大事項,邀請市紀委監委駐政法組組長到會指導。
8.黨建引領作用發揮不夠。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措施與情況:
(1)黨建再加力。認真檢視過來黨建工作“打擦邊球”、搭“順風車”、工作漂于表面等問題和現象,對照市委黨建工作要求,保證時間、保證警力、保證經費,將務虛工作實戰化,確保黨建工作和活動開展到位,確保工作不再走過場。
(2)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依據黨章和黨內組織程序,進一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按照規矩召開開展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大會和“三會一課”,圍繞局中心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黨建活動,開展“一月一課一片一實踐”活動,按要求召開局黨組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
9.勞務派遣流于形式,臨聘人員聘用存在安全隱患。
整改結果:完成
整改措施與情況:
按照程序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已清退未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的人員3人。
三、集中整改期內未完成或階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項
10.干警年齡結構趨于老齡化,專業結構不優。
整改結果:階段性完成
整改措施與情況:
(1)做好請示報告工作。針對我局民警“年齡青黃不接,斷層現象明顯,與工作實際需求差距大”問題,我局積極向市公安局黨委匯報,通過招錄已調入新民警1人,已到崗。
(2)素質再提升。關于民警履職能力有限問題,重點針對森林公安管理體制后職責職能轉變,新增職能相關法律法規趨于“空白”這一能力“恐慌”,相應采取措施,通過走出去、請進來,法制能手講授、法制培訓等多種手段“充電補能”,提升履職能力。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不斷提高思想認識。進一步加強對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不斷加深全局干部對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公安工作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認識,樹立牢固的責任意識、擔當意識,提高思想站位,堅決完成每一個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工作。
2.勇于正視自身不足。雖然目前巡察反饋問題已基本完成整改,但我們深知整改工作永遠在路上。面對民警年齡老化、履職能力有限等不足,我們要在市委、市政府關懷下,持續推進森林公安機構改革,轉變思想進一步抓好主職主業。深化整改工作,對已完成整改的問題進行“回頭看”,防止問題反彈回潮,對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問題,加大整改力度,確保按時完成整改任務。
3.建立未來長效機制。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時,注重從體制機制上找原因、補漏洞,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對整改過程中建立的各項制度進行梳理完善,加強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預防和減少問題的發生。
4.牢固樹立工作目標。將巡察整改成果轉化為推動森林公安改革發展的強大動力,把巡察整改工作與當前維護社會穩定、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領域犯罪、森林防火等中心工作緊密結合起來,進一步加強黨的建設,提升民警業務水平,強化與行政執法部門的行刑銜接,嚴格公正文明規范執法,努力開創森林公安工作新局面。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聯系電話:0730--3733518臨湘市森林公安局辦公室,電子郵箱8170771@qq.com。
中共臨湘市森林公安局黨組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