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DR-2025-56001
集中整治城區無牌無證無保險、非法載客三輪摩托車、電動車的通告
為進一步規范營運秩序,營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環境,確保我市道路交通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對城區無牌無證無保險三輪摩托車、電動車進行集中整治,現通告如下:
一、三輪摩托車、電動車上路行駛必須懸掛合法有效號牌,違者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對當事人進行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保險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后解除扣留,有盜搶等嫌疑的移交相關部門。
二、凡有合法購車手續但未辦理三輪摩托車、電動車牌證者,必須主動到公安交警車管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三、凡未取得三輪摩托車駕駛證的三輪摩托車、電動車駕駛人,必須主動到公安交警駕管部門申領三輪摩托車駕駛證。嚴禁無證駕駛,違者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四、嚴禁三輪摩托車、電動車闖紅燈、不按規定變更車道、亂停亂靠等交通違法行為,嚴禁拼裝、改裝、加裝的三輪摩托車、電動車上路行駛,違者依法查處。
五、凡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者,依法依規予以行政處罰。
六、三輪摩托車、電動車未在停車泊位內停放或超出、跨騎泊位,占用人行道、盲道的,公安交警部門、城市管理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
七、妨害、阻礙職能部門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本通告自2025年4月1日開始執行。
特此通告。
臨湘市交通運輸局
臨湘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臨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