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DR—2025—01002 臨政辦發〔2025〕5號
臨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臨湘市促進農產品電商高質量
發展的獎勵辦法》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單位:
《臨湘市促進農產品電商高質量發展的獎勵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臨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3月25日
臨湘市促進農產品電商高質量發展的
獎 勵 辦 法
為促進我市農產品電商高質量發展,培育經濟增長新動能,市人民政府決定設立農產品電商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自2025年起至2027年,市財政每年安排200萬元專項獎勵資金,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本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1.培育農產品電商主體。農產品企業(鎮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個體工商戶,下同)當年新增網店并實現電子商務交易額10萬元以上的,給予2萬元創業獎勵。
2.培育壯大農產品電商龍頭企業。農產品企業年度電子商務交易額達到50萬元、1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以上并保持正增長的,年度分別給予2萬元、4萬元、6萬元、10萬元獎勵。
3.扶持直播電商創新發展。支持直播、短視頻號培育,農產品帶貨直播賬號粉絲數首次超過10萬、50萬、100萬、500萬、1000萬并實現農產品直播帶貨業績1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賬號運營主體1萬元、1.5萬元、2萬元、3萬元、5萬元獎勵(同一檔次,同一粉絲號每年只享受一次獎勵)。
4.支持農產品標準化品牌化建設。農產品企業開展管理體系認證并實現線上交易的,單項內容當年度獎勵1萬元;獲評“兩品一標”(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農產品地理標識)并實現線上交易的,單項內容當年度獎勵2萬元;獲評“湖南老字號”并實現線上交易的,當年度獎勵3萬元;獲評“中華老字號”并實現線上交易的,當年度獎勵5萬元。
5.鼓勵支持釣具電商龍頭企業幫扶農產品電商發展。支持釣具電商龍頭企業“一對一”幫扶鎮(街道)和農產品企業發展電子商務、培育電商人才等,年度新增村內活躍網店5家以上,或年度新增電子商務交易額100萬元以上的,視情況給予釣具電商龍頭企業3—5萬元獎勵。
6.支持農產品直播基地建設。總建筑面積400平方米以上,入駐直播企業(網店)5家以上,年度直播帶貨交易額1000萬元以上,配套設施完善,有專職人員管理運營,能夠為企業提供技術、培訓、供應鏈、市場對接等服務的直播基地,一次性獎勵6—10萬元。
7.支持電商技能培育。支持商務、教育等部門和有資質的社會培訓機構開展電商專業技能培訓,對培育主播、中控、營運等電商專業人才并實現電商就業創業的,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支持,每年最高支持10萬元。
8.培育電商示范鎮(村)。年度網絡零售額達到100萬元以上,村內活躍網店數量達到5家以上的行政村(社區),認定為電商村(社區)。電商村(社區)數量達到3個以上(含3個),或者年度網絡零售額超過1000萬元且活躍網店超過20個的鎮(街道),可認定為電商鎮(街道)。對電商村(社區)、電商鎮(街道)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獎勵。成立專門班子,有營運團隊,轄內農產品電商活躍網店數量10個以上,且電子商務交易額500萬元以上的鎮(街道),給予適當電商經費獎勵。
9.支持快遞企業服務農產品電商發展。快遞企業與農產品市場主體達成合作協議,快遞價格低于市場價并提高服務時效的,根據年度農產品快遞量給予獎勵,單個快遞企業年度獎勵不超過5萬元。
10.嚴格審核把關申報主體。市商務糧食局組織企業依法依規依程序申報,確保專款專用,產生良好績效。申報主體須在臨湘市轄區內注冊,遵紀守法、誠信經營、依法納稅,未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直播賬號IP地址僅限于臨湘市本地且在本市范圍內開展直播帶貨活動。申報主體應保證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合法性。對弄虛作假、偷稅漏稅的行為,將依法依規從嚴查處,發放的獎勵資金一并予以收回,且三年內不得申報。
中央、省、岳陽市出臺相關新的支持政策,一律遵照執行,同類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每年度獎勵資金控制在200萬元以內,若當年度獎勵金額超過200萬元時,同比例折后獎勵。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由市商務糧食局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