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臨湘市委巡察辦擬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人數及使用編制
1.市委巡察辦文秘1名,使用行政編制。
2.市委巡察辦信息中心文秘1名,使用全額事業編制。
二、選調范圍
1.選調市委巡察辦工作人員范圍:臨湘市范圍內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具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選調市委巡察辦信息中心文秘人員范圍:臨湘市范圍內在編在崗全額事業編制人員。
三、報考條件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熱愛巡察工作,政治素質過硬,品行端正,作風優良,有吃苦奉獻精神。
2.40周歲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具有較強綜合文字能力且有在綜合文字崗位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流動調配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
3.與臨湘市委巡察辦干部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的;
4.干部人事檔案中有影響流動調配問題的;
5.工勤人員;
6.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服務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30日。
四、工作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4年5月27日通過臨湘市政府網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
報名時間為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限工作時間)。報考人員需填寫《臨湘市委巡察辦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畢業證(學信網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身份證、編制卡、現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并加蓋行政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3張1寸證件照等相關紙質資料(報名材料復印請使用A4紙型,除證書證件的原件外,其余資料一律不退),到臨湘市委巡察辦(105室)現場報名。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臨湘市委巡察辦按照選調條件和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發放準考證參加考試。準考證由臨湘市委巡察辦統一制作發放。
(四)考試考核
1.考試環節。公開選調應當形成競爭,報名人數多于擬選調人數即可開考。考試由市委巡察辦組織實施,臨湘市委組織部、臨湘市委編辦、臨湘市人社局參與。考試形式為筆試和面試。文秘人員崗位筆試側重考察考生的公文寫作、黨紀黨規及相關法律知識。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參與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節。
2.總成績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總成績相同的,以有在文字崗位、黨政辦、黨建辦、紀檢監察、鄉鎮站所長等崗位工作2年以上經歷者優先。
(五)體檢
按照選調計劃1:1的比例,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另加毒檢項目。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由市委巡察辦組成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實地考察,對干部檔案、個人有關事項、廉政情況、信訪舉報等進行核查,并通過家訪、面談等方式,了解干部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需要回避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作為選調對象。
(七)調入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等情況,等額提出選調對象建議人選,提請市委巡察辦主任辦公會研究同意后,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合格后臨湘市委巡察辦按程序辦理調入手續,試用不合格的,退還原單位。
五、紀律監督
公開選調工作嚴格按規定程序和紀律要求進行,凡違反程序或工作紀律的,將按《關于公開招聘、公開考試錄用、公開選拔等工作的“八嚴禁”紀律規定》(湘組發〔2012〕12號)和《岳陽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工作人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岳紀發〔2011〕17號)等文件規定嚴格追究責任,進行嚴肅處理。
六、其他有關事項
1.上述程序實施的具體時間,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另行通知相關單位和個人。
2.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有關政策解釋和未盡事宜,由臨湘市委巡察辦負責解釋。
市委巡察辦聯系人:李慧杰
聯系電話:0730-3735105
監督電話:0730-3711531(臨湘市紀委監委)
中共臨湘市委巡察辦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