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24年9月9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十一巡視組對我市進行了巡視。2024年12月28日,省委巡視組向我市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示。
一、組織整改落實情況
臨湘市委班子帶頭扛起巡視整改主體責任,迅速組織召開臨湘市落實省委第十一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調度會,成立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專班和巡視反饋意見整改督查工作專班,設立市委巡改辦和市委巡改督查辦專門負責巡視整改和督查工作。先后兩次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審定了《臨湘市落實省委第十一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方案》;3月21日組織召開巡視整改工作調度推進會全面部署巡視整改工作,并堅持每月調度和督查督辦,扎實推進巡視整改工作落實落細。
市委書記劉琦堅決扛牢巡視整改政治責任,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持以上率下、真抓實改,把巡視整改作為當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做到親自研究部署、親自協調推進、親自督促檢查。建立完善“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分工負責、責任單位具體落實的工作體系,對重點難點問題實行“一個項目、一名領導、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先后組織召開巡視整改工作調度會議5次,深入分析問題根源,加快問題整改落實。注重標本兼治,完善制度機制,切實把整改成果轉化為改進作風、推動工作、促進發展的實際成效,向省委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滿意的整改答卷。
二、集中整改期內整改進展情況
(一)反饋問題:整改責任未扛牢,動真碰硬不夠
1.上輪巡視指出“干部交流力度不大,鄉科級領導班子在同一崗位任職超10年”,本輪巡視仍發現這個問題,已推動臨湘市委調整8人。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輪崗計劃。對上輪巡視反饋同一班子任職10年以上未交流的23人進行了核查(實有16人),制定了干部輪崗交流方案。二是推進人員交流。已通過改任職級公務員等方式,整改到位8人。
2.“高能耗高污染產業占比高,污染體量大,整治措施乏力,城區空氣環境質量差,排名一直居全省90個縣市的后10名”問題整治不力,近4年排名仍維持現狀。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項目審查。對照“兩高”項目管理目錄落實源頭管控,巡視以來審批項目12個,未引進任何“兩高”項目。二是完善整治措施。制定了《臨湘市大氣污染防治特護期管控措施》《臨湘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臨湘市移動源污染防治標志性戰役實施方案》等文件,通過嚴格管理,截至6月1日臨湘市綜合指數全省排名第88位,較去年同期(89名)上升1名。三是開展監督檢查。對重點排污企業、信訪投訴集中區域、環境敏感地帶開展檢查80輪次,檢查企業172家次;約談相關責任人20次,督促整改問題2個;對重點、難點問題組織“回頭看”督查10次,行政處罰2起。
3.“活人墓”“豪華墓”等問題有反彈。
整改情況:一是集中整治。成立工作專班,制定整改方案,召開專題調度會,明確整治要求和標準。省、市級領導先后現場實地指導核查4次,排查整治違建墓地291座,省委巡視反饋的9處50個違建墓地和存量違建墓地全部整治到位。二是加強宣傳。在重點地段、道路沿線全方位開展宣傳教育,積極引導群眾綠色安葬,從源頭減少“活人墓”“豪華墓”。三是健全制度。擬定了文明節儉操辦喪葬事宜實施意見和倡導性標準文件,指導群眾文明辦理喪葬事宜。
(二)反饋問題:全面從嚴治黨缺乏針對性和實效性,由風及腐、風腐一體問題凸顯
4.“一把手”違紀違法多發。
整改情況:一是認真落實談心談話和同級監督。召開全市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廉大會,市委書記與“四大家”領導干部、鎮(街)“一把手”一對一監督談話;市紀委書記與“四大家”班子成員開展同級監督談話;各派駐紀檢監察組與監督單位召開2025年全面從嚴治黨專題會商會,對發現的問題立行立改。二是扎實推動市級領導包聯單位和重點項目。市級領導扛牢“一崗雙責”,市委班子成員包聯單位37家、全國全省重點整治項目10個,市級領導包聯10件重點整治項目、16件具體民生實事和63個突出問題。三是持續開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制定了《關于落實“再狠抓兩年”要求高質量縱深推進群腐集中整治的九條措施》,市委常委會先后研究紀檢監察工作5次,書記會專題聽取群腐集中整治重點項目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四是積極推進線索偵查和問題整改。對違規安排親友的及時解除勞動合同;針對平臺公司一把手管理,制定了《關于開展2025年市屬國企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工作提示》;2024年分批次組織400余名副科實職以上黨員干部前往岳陽監獄開展警示教育活動;2025年組織召開警示教育大會。
5.市委統籌謀劃巡察工作部署不到位,近3年均未將巡察工作納入黨委年度工作要點進行安排部署。
整改情況:一是落實巡察工作要求。將巡察工作納入黨委2025年度工作要點,列入市本級年度綜合考核內容,明確由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牽頭落實,市委巡改辦負責統籌協調、督查考核。二是層層傳達巡視巡察工作精神。在全市工作會議上傳達了中央、省委有關村級巡察重要講話精神和文件要求,對本級巡察工作進行專題部署,確保巡察工作方向不偏、標準不降。三是扎實開展本級巡察。組織開展了第五輪常規巡察暨第二輪村級巡察整改評估,對第六輪常規巡察暨政法領域專項巡察、第七輪巡察暨衛健系統專項巡察開展專項督查,對推進滯后的責任單位下發督辦函,推動巡察工作從“紙面部署”向“落地見效”轉變。
6.臨湘市2019年至2020年土地整治項目2022年因工程質量未達到入庫條件,本屆政府又承擔了整改支出,巡視走訪發現其中3處耕地,有缺水旱地、水洼濕地、林山石地,耕種困難,后續仍需投入大量資金整改。
整改情況:一是推進資金問題處理。向項目實施企業送達了《關于核減并退還工程款及其他資金的函》,整理了與企業簽訂的耕地開發相關資料,適時提起訴訟。二是深入開展排查整治。對近5年耕地開發項目進行了排查,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江南鎮石嶺村積水地塊已種植晚稻;坦渡鎮聯合村缺水地塊已全部種植油菜;坦渡鎮曉陽村山林石地中,40畝已清理碎石并種油菜,11畝無法整改將從項目中剔除。三是全面啟動專項整治。制定了《臨湘市耕地開發項目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方案》,對2023年以來組織實施的耕地開發項目進行自清自查,發現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建立健全制度體系。制定了社會投資耕地開發項目實施方案、項目施工管理制度、項目驗收制度,進一步規范和嚴格項目監督管理。
7.湘北大道及中心城區綠化苗木政府采購項目超概算。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核查。對湘北大道及中心城區綠化苗木政府采購項目開展溯源核查,已依法對責任單位處以20萬元罰款,直接責任人已立案調查。二是舉一反三。對上一輪巡視以來政府投資項目中超概算問題開展全面排查整治,發現超概算問題3個,對相關責任人員依規進行了問責處理。三是建章立制。出臺了《臨湘市本級政府性投資項目概算審核審批實施細則(試行)》,規范審批流程,完善工程概算監管機制;制定了《臨湘市住建局城建項目建設管理制度》,不定期開展質量安全聯合檢查,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和進度。
8.2021年以來,湖南長興建筑工程公司等3家關聯公司共圍標市政府采購工程項目24個。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問題調查。案件正由岳陽市公安局偵辦,暫未發現涉及臨湘相關問題。對2021年以來長興公司在臨湘中標的項目進行了調查,涉及政府投資項目11個,未發現圍標問題。二是加強業務培訓。召開了政府采購業務能力培訓會,學習了政府采購政策法規、采購需求編制、信息公開要求、典型案例等內容,進一步提升了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三是強化采購監管。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開展了政府采購領域專項整治,發現并督促整改問題2個。
9.長安公租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和市八完小捐建教學樓項目,通過化整為零規避公開招標。
整改情況:一是責任追究。長安公租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問題,已對責任單位作出行政處罰,對責任領導、相關責任人追責問責,其他問題線索移交市紀委監委調查;八完小捐建教學樓問題,對2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二是全面排查。對2021年以來全市259個政府性投資項目開展“全覆蓋”排查,未發現拆分項目規避招投標問題。三是規范運行。制定了《臨湘市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誠信行為考核管理辦法》《臨湘市本級政府性投資項目概算審核審批實施細則(試行)》《關于進一步促進招標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實施細則》等文件,已概算評審項目7個,對招標代理機構完成了資格、誠信初審。
10.自然資源領域問題較多。
整改情況:一是嚴肅追責問責。對自然資源局違法違規人員嚴肅查處,對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立案處理。二是開展學習教育。逐級開展監督談話,召開以案促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廉政建設警示教育大會,對典型違法案例進行了深入剖析,組織黨員干部旁聽了貪污受賄案件庭審,筑牢了思想防線。三是健全制度體系。制定《自然資源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臨湘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管理制度》《社會投資耕地開發項目施工管理制度》等制度,補齊制度短板。
11.2021年以來,鎮村干部違紀違法現象較多。
整改情況:一是強化日常監督。常態化開展違規吃喝、酒后駕車等專項督查。推動鎮(街)發揮“小微權力”監督站作用,深化“紀巡聯動”,對白羊田鎮八百村等5個村開展提級巡察。二是深化風腐同查。核查酒駕線索,查辦鄉鎮干部工作日違規飲酒問題線索。三是壓實主體責任。召開警示教育大會,通報了典型案例。落實市委書記與鎮(街)“一把手”開展“一對一”監督談話,推動各鎮(街)分類分級開展廉政談話,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四是突出監督重點。對惠農補貼、公職人員違規兼職取酬、公職人員違規經商等方面進行重點監督檢查。
12.交通運輸領域行政執法不規范。
整改情況:一是加快案件查辦。對交通運輸領域行政執法不規范的人員予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對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二是深挖問題線索。對交通領域行政執法案件進一步深挖徹查。三是推進正風肅紀。制定了《關于整治違規異地執法、趨利性執法以及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等問題的工作方案》,召開了交通執法領域警示教育會,通報了典型違法案件,學習了相關文件精神,分級分類開展警示談話。
13.職工醫保手續辦理不規范。
整改情況:一是嚴肅案件查辦。嚴肅查處醫保手續辦理違紀違規行為,對違紀人員、失職失責人員分別予以黨政處分,對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二是加強警示教育。先后4次召開醫保領域廉政教育會議,通報案情,警示教育。對照典型案例,自清自查,自我剖析,提升思想認識。三是開展專項整治。以抓“群腐”工作為契機,制定了《關于開展全市醫藥衛生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強化醫保監督,深挖醫保基金管理突出問題線索。
14.收受紅包禮金禮品問題依然存在。
整改情況:一是落實案件處置。對巡視組發現的違規收受紅包禮金禮品的人員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并免職。二是開展監督檢查。深入開展糾“四風”監督檢查4次,發出廉潔過節工作提醒2期,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3期10例。三是做實風腐同查。在留置案中堅持“五必核”,深挖其他黨員干部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15.打牌賭博、違規吃喝、違規收送禮金、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公務活動中發放和收受香煙5類突出問題較為突出。
整改情況:一是做實監督檢查。制定元旦、春節、五一、端午糾“四風”監督檢查方案,開展監督檢查4次。二是推進問題整治。持續開展打牌賭博、違規吃喝等五類問題整治,對問題多發頻發的領域、單位追究領導責任。三是堅持風腐同查。在留置案中深挖違規收送禮品禮金、違規吃喝線索。
16.強制要求承攬教育工程項目的企業向市教育基金會捐款。
整改情況:一是全面開展排查。成立工作專班,查清了2021年來社會企業向教育基金會捐款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二是落實資金清退。退還了6家企業捐贈款。三是加強整章建制。修訂完善了《湖南省臨湘市教育基金會章程》《湖南省臨湘市教育基金會財務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基金會運作。制定了《臨湘市愛心企業和愛心人士的捐款倡議書》,引導社會力量依法依規、健康有序支持教育事業。
17.存在違規兼職取酬、違規掛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深入開展自查。開展了違規掛證取酬專項整治行動和領導干部違規兼職取酬專項整治行動,發現違規掛證行為4起,已由紀檢部門處理。二是提高思想認識。在全市組織學習了《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中共湖南省紀委機關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社會組織兼職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教育引導領導干部自覺帶頭遵守相關紀律。
18.規范清理津補貼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規范制度管理。召開了2025年公務員工資津貼補貼工作局際聯席會議,專題學習了省市相關文件精神,制定了《臨湘市公務員工資津貼補貼工作局際聯席會議制度》。二是嚴格資金審查。撤銷市財政賬戶49個,對全市預算單位工會、食堂等賬戶進行了全面清理,撤銷政策到期及不合規的賬戶,并對沉淀資金予以收回。三是開展專項整治。制定了津貼補貼發放專項檢查方案,對全市鎮(街道)、市直單位、重點項目臨時機構進行現場核查,發現整改問題2個。
(三)反饋問題: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推動高質量發展有短板
19.雨污分流不徹底,巡視走訪發現,鄭彭港水體發黑發臭,外溢導致渠道兩側及長安河排口垃圾成堆,周邊群眾反映強烈。
整改情況:一是抓實問題整改。開展了鄭彭港水體突出環境問題整治,截至目前開展巡查9次,發現整改問題6個。二是加速項目建設。已完成臨湘市城區雨水調蓄及行泄通道工程鄭彭港施工650米。三是開展全面排查。對全市黑臭水體進行了排查,未發現黑臭水體現象。
20.桃林鎮集鎮污水管網改造不完全,污水收集不到位,壕坡港段直排入河,群眾反映較大。
整改情況:一是推進項目建設。召開桃林鎮集鎮污水管網改造專題會議,成立了項目整治工作專班,投資240萬元完成了壕坡港項目改造。二是強化日常監管。對壕坡港河段開展日常巡查19次,有效防止了破壞管網、偷排污水等行為。三是加強運營維護。與邁清公司簽訂鄉鎮污水運維協議,對各鎮街污水管網和泵站開展排查106次,發現并整改管網堵塞、破裂等問題18起。
21.創新驅動發展意識不強。
整改情況:一是查擺原因對癥施策。組織召開了2024年度岳陽市綜合績效評價結果分析會,全面分析短板、查找原因,明確部門責任,并對下步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強化調度扎實推進。召開了全市經濟運行分析會和促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企業家座談會,進一步明確了提升經濟指標和創新發展指標的工作舉措。三是主動對接提升指標。根據2024年岳陽市對臨湘市綜合績效考核結果,創新發展指標中的每萬家企業法人中高新技術企業數排6縣市第一、基礎研究支出占研發支出比重排名第四、專利質量排名第五,其他創新發展指標均有較大幅度提升。2024年臨湘市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指數為76.28,排名六縣市第一。
22.2023年11月,市科工局為爭取2023年湖南省創新驅動和科技創新能力提升真抓實干督查激勵,虛列地方財政科學技術支出,2024年初就以存量資金名義被市財政局收回。
整改情況:一是全面核查問題。召開了虛列科技支出專題會議,對2023年以來決算涉及的相關科目進行了自查,未發現科技支出虛列的現象。二是規范資金使用。編制“零基預算”,建立“基礎標準+浮動系數”體系,整合零散資金,統一調度分配,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意見》,加強預算約束,形成過“緊日子”長效機制。三是強化科技監管。進一步完善了財政內控系統,真正做到實時監控實時監督。
23.盤活園區低效閑置資產資源推進緩慢。
整改情況:一是查清廠房底數。核實濱江標準化廠房總建設面積260463㎡,可出租面積221708.7㎡,現生產企業5家,租賃面積19357.85㎡,有效出租率7.5%。二是優化產業結構。召開園區項目建設大會戰動員會,進一步明確閑置廠房以精細化工產業配套服務研發和物流產業為重點承接企業落戶。三是加大招商力度。2025年以來,簽約入駐項目4個,租賃廠房面積19200㎡,出租率從7.5%提升到了14.8%。四是升級營商環境。完成了園區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制定了《臨湘工業園標準化廠房招租辦法》,租金由9元/㎡/月下調至6元/㎡/月。啟用了標準化廠房鄰里中心運營,進一步提升園區綜合競爭力。
24.部分產業項目發展缺乏長遠規劃、未考慮風險因素、脫離實際盲目上馬。
整改情況:一是完善規劃。制定了《臨湘市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規劃2025-2030》,為農村產業項目發展提供了指導依據。二是盤活資產。經摸排,我市農村集體產業項目共計175個,涉及資金1.69億元。通過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完成聶市鎮同合村閑置養殖棚、朱圣村閑置竹器加工市場和長安街道楊田村大米加工閑置廠房等54筆集體資產交易。三是規范管理。制定了《臨湘市村級債務監督管理辦法》,并完成12個村(社區)的村級財務審計工作,進一步規范了村級債務管理。
25.“鄉村振興共享貸”資金監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加速案件查辦。江南鎮新洲村黃某挪用資金案已移送檢察院,等待法院公訴,案件情況在全市進行通報,切實提高黨員干部法紀意識。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關于規范“村級組織貸款”工作的通知》,規范“共享貸”審批使用,強化“共享貸”科學管理。三是加強監督檢查。對全市村(社區)“共享貸”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督促立行立改問題5個,對相關責任人立案處理。四是規范資金管理。督促47個村(社區)將“共享貸”資金納入了村賬管理,從源頭規范資金使用。
(四)反饋問題: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不到位,干部隊伍建設存在短板弱項
26.選人用人導向不夠鮮明。
整改情況:一是嚴肅案件辦理。免去臨湘市職業中專副校長毛某職務,并對選任過程倒查,對相關責任人分別進行了誡勉談話、提醒談話。二是嚴格干部任用。制定了《臨湘市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日常調研分析研判制度》《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綜合運用干部監督信息成果辦法》,在干部人事調整中,事前均充分征求市紀委監委等監督部門意見建議。三是樹立正確導向。在2025年1月、2月、6月干部調整中,有16名干部因在防汛救災、文明創建、推動產業發展等工作中表現突出被提拔或進一步使用。
27.干部擔當作為不夠
整改情況:一是破解“不敢為”。嚴格執行《關于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激勵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實施辦法(試行)》,在干部使用過程中做到寬嚴相濟、張弛有度。二是破解“不想為”。制定了《臨湘市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實施細則(試行)》,將3名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干部進行調整。三是破解“不會為”。舉辦了市委黨校春季青干班暨“青馬班”培訓,選派14名領導干部參加上級調訓,抽調33人參加駐外招商引資和巡察工作,安排3名年輕干部到園區掛職,著力打造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
28.年輕干部教育管理監督干部不嚴格。
整改情況:一是深化理論武裝。開展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活動,舉辦了全市村(社區)干部抓黨建促鄉村振興培訓班(第三期),召開了“青春鑄魂強作風 揚帆奮進新征程”以五四精神涵養清正廉潔青春底色會議,引導和幫助年輕黨員干部筑牢理想信念根基。二是深化以案四促。市紀委書記為年輕黨員領導干部授廉政黨課;組織部分領導干部赴岳陽監獄開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動;組織案發單位代表旁聽了職務犯罪人員的案件庭審;編印了2024年典型案件懺悔錄;制作了《扣好廉潔從政“第一粒扣子”》《鏟腐除塵》《沉淪之鑒》等警示教育片;舉辦了“好家風·好傳承”活動,讓黨員干部受警醒、明底線、知敬畏。三是壓實“一崗雙責”。編寫廉情通報,定期向市級領導抄告。督促全市相關案發部門單位開展以案促改,整改突出問題,健全制度機制,對查處的違紀違法問題及時公開通報曝光。
29.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不實
整改情況:一是嚴肅處理。對違反因私出國(境)管理相關規定的人員,予以黨內警告處分。二是深化整治。開展了國家公職人員違規因私出國(境)專項整治行動,暫未發現違規違紀問題。三是健全制度。完善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市管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監督工作的通知》,加強了因私出國境管理。
30.全市共超配科級領導干部44名,“消超”任務艱巨。
整改情況:制定了我市涉改超配干部消化計劃,通過改任職級公務員的方式消化9人。剩余 35 名超配領導干部計劃在5年過渡期內有序消化。
31.將事業單位人員任命為局機關股長。
整改情況:一是立行立改。市商務糧食局、市水利局、市科工局、市自然資源局共計免去事業單位人員任機關股長職務37人。二是自查自糾。開展了為期兩個月的事業單位人員在機關內設機構任職問題自查自糾工作,并做到長期堅持。三是強化監管。嚴格落實《臨湘市股級干部隊伍管理暫行辦法》,對12個單位63人任職進行了事前預審。
32.市教體局長期借調48名在編教師到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工作。
整改情況:一是清退借調人員。制定了借調人員整改方案,已清退46人、退休2人。二是規范借調管理。制定了《臨湘市機關事業單位借調工作人員管理辦法》,對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借調人員進行了摸排,建立了臺賬。
33.突破“三定”規定擅設機構。
整改情況:市商務糧食局已摘除“商務綜合執法大隊”和“社會事務股”牌子;市科工局已撤銷“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
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缺乏舉措
34.平臺公司債務風險大。
整改情況:一是嚴控債務風險。成立工作專班核實借款情況,摸清底數。嚴格落實“631”債務防控機制,科學制定還款計劃,積極與銀行對接實施降息,制定《臨湘市市屬國有企業融資管理辦法》,修訂《振湘集團融資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融資行為,強化融資審批、成本管控和風險監測。二是多元創收增效。制定了《臨湘市2025年度市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方案》,建立起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提高企業長期經營能力。制定了《臨湘市進一步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臨湘市專項債券項目申報工作機制》《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專項資金使用行為,目前已經籌措專項債券資金歸位,用于園區中心債券項目建設。三是加快平臺公司轉型。按照改革轉型“1+5”方案和辦法,優化組織架構,機構由13個精簡到8個,人員由81人壓減到63人,16家子公司整合為7家,有序壓降平臺公司數量,目前已退出2家。產業轉型升級,啟動了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屋頂光伏項目穩定推進,協同開發長塘牛崖山礦產資源。
(五)反饋問題:統籌發展和安全不夠到位,風險隱患突出
35.抓安全生產意識不夠強。漁潭尾礦庫重新回采因市場原因停滯,成為“半拉子”工程,存在安全生產隱患,信訪反映不斷。
整改情況:一是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制定了2025年非煤礦山監管執法計劃,并開展了聯合檢查,截至目前,發現并整改問題70個。二是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制定了2025年度安全教育培訓方案和安全檢查等制度,召開了5次安全教育培訓會,開展了下游居民應急疏散演練,落實了24小時值班值守,確保了礦山安全形勢持續穩定。三是提高尾砂利用率。與十八洞集團公司達成合作意向,正在擬定合作協議。四是妥善化解信訪矛盾。召開了信訪聯席會,研究制定了漁潭尾礦庫信訪矛盾解決方案,按照漁潭尾礦庫問題信訪重點人員“五包一”責任清單,妥善化解了5戶反映強烈的訴求問題。
36.群眾急難愁盼問題解決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信訪工作領導。成立了民生實事問題源頭治理工作專班,制定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和辦理工作規程,進一步提升了民生實事辦理力度。二是抓實信訪問題化解。建立民生實事信訪事項臺賬19件,并全部化解。三是辦好民生實事問題。爭取農飲維修養護資金93萬元,加強了農村飲水水質提升;解決歷史遺留的自建房、問題樓盤、集資房、房改房等發證1989戶;處理各類勞動人事爭議案件102件,共解決欠薪344.75萬元;統籌解決拆遷戶每戶補償款14400元。
37.校園食品安全和膳食經費管理問題突出。
整改情況:一是嚴肅追責問責。對市五中、市三完小相關責任人員予以開除公職或免去職務處分,并對違規資金予以追回。二是強化源頭管控。全面執行食材采購電子結算和轉賬支付制度,并開展了專項督查。三是完善制度體系。成立了學校食堂管理工作小組和學校食堂膳食委員會,修訂完善校園食品安全和膳食經費管理等制度5個。
38.中小學執行校領導陪餐制流于形式。
整改情況:一是嚴肅責任追究。對第七完全小學后勤副校長警告處分、后勤主任警告處分、會計兼食堂管理員記大過處分,并在全市中小學進行了通報。二是落實陪餐制度。制定了《臨湘市級領導常態化包保中小學“校園餐”》制度,市級領導采取“四不兩直”方式不定期到各中小學陪餐檢查。三是開展監督檢查。市級領導、各責任部門對全市各學校食堂衛生情況、供貨商營業資質和食材質量進行了監督檢查,發現問題1個,暫停學校食堂食品供貨商1家。
39.桃林鎮東岳府廟未經審批于2022年11月新建宿舍樓,因超預算向信眾借款,同時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聚眾上訪討薪。截至2024年9月,東岳府廟仍拖欠承包商工程款和信眾借款127萬元,存在風險隱患。
整改情況:一是壓實還債責任。暫停了東岳府廟施工建設,督促東岳府廟制定了“三年還款計劃”,目前已支付所欠農民工工資123380元。二是嚴肅責任追究。查清了桃林鎮東岳府廟新建宿舍樓占用林地情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追責問責。三是加強財務管理。公開了全市宗教活動場所和登記編號的民間信仰活動場所財務報告,全面掌握宗教場所財務運行情況。
40.2024年10月,五里牌街道基督教堂違法容納超過10名以上未成年人進入教堂參與宗教活動。
整改情況:一是約談場所負責人。對基督教堂負責人進行了約談,責令其簽訂了承諾書,添置了電子監控設備,嚴防未成年人參加宗教活動。二是壓實工作責任。召開了統戰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和壓實宗教工作“三級網絡、兩級責任制”。三是加大宣傳力度。制定了《臨湘市教體系統宗教政策法規宣傳進校園活動實施方案》,通過開展專題講座培訓、主題班會等形式,提升師生宗教政策法規知識。四是做實舉一反三。開展了大走訪、大排查、大慰問、大整治,對個別宗教活動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已督促立行立改到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扛牢巡視整改政治責任,一以貫之做好巡視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斷增強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實效。
一是堅持思想引導,強化政治定位。對照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巡察工作重要論述精神和《關于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意見》《關于加強市縣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的二十條措施》精神,以“刀刃向內”和“自我革命”的決心和態度,扎實抓好后段整改工作。
二是堅持示范帶頭,扛牢主體責任。進一步壓實牽頭市級領導、牽頭部門和紀檢監察、組織部門責任,強化巡視整改日常監督,定期開展督查和調度,做好巡視整改“四個列入”,對巡視整改成效不明顯的領導班子和單位,年度綜合績效考評不予評為優秀,領導干部不得提拔或進一步使用,樹牢“抓好整改是本職、抓不好整改是失職、不抓整改是瀆職”的鮮明導向。
三是堅持動真碰硬,提高整改實效。對已完成整改的問題,進行再梳理、再排查、再深化,進一步鞏固整改成果;對階段性完成整改的工作,深入查找問題整改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持續推進整改,切實做到沒有整改到位的絕不放過,降低標準的絕不放過,整改不及時的絕不放過,效果不明顯的絕不放過。
四是堅持標本兼治,強化成果運用。將巡視整改與產業發展、民生實事、鄉村振興等重點工作結合起來,進一步推動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堅持以改促建、以改促效,以更高標準推動巡視反饋問題系統整改、全面整改,為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湖南篇章貢獻臨湘力量。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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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臨湘市委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