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銷號的公示
關于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
銷號的公示
一、整改任務
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指出:與2013年相比,2016年洞庭湖水質明顯下降,形勢不容樂觀。
二、整改措施
根據臨湘市污染防治攻堅戰“2020年夏季攻勢”任務清單,要求發改局牽頭負責督促各相關責任單位按照《臨湘市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持續推進環境污染整治工作,全面完成2020年度整治任務,著力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
三、整改目標
開展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在洞庭湖區域上下游同治,上游來水達標的情況下,到2020年,我市湖區C0D、氨氮、總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別比2015年削減11%、12%和10%以上,區域內主要流域水質均達到III類水質標準以上(總磷≤0.1毫克/升)。
四、整改成效
目前,按照《臨湘市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現已經全部完成整治任務23項,2020年1-10月,我市地表水考核四個省控考核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100%;出境河流斷面穩定達標,已達到銷號條件。
五、整改責任清單
(一)、農業農村局:負責6項整治任務,畜禽養殖污染、水產養殖污染流域、農業面源污染、農業廢棄物、化肥污染、農藥污染,已全部完成整治并銷號。
(二)、住建局:負責3項整治任務,鄉鎮、建制村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低、黑臭水體現象普遍現、生活污水直排,已全部完成整治并銷號。
(三)、城管局:負責2項整治任務,分別是:垃圾滲濾液污染和農村生活垃圾堆放及處理,已全部完成整治并銷號。
(四)、環保局:負責3項整治任務,分別是工業污水直排超標排放問題、水源地存在隱患、部分工業企業未完成清潔化改造,已全部完成整治并銷號。
(五)、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1項整治任務,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滯后問題,已完成整治并銷號。
(六)、交通運輸局:負責3項整治任務,分別是船舶污染物排放問題、非法砂石碼頭整治、危化品運輸整治,已全部完成整治并銷號。
(七)、水利局:負責3項整治任務,分別是非法采砂、農村飲水水質達標率和自來水普及率低、溝渠塘壩淤塞嚴重,已全部完成整治并銷號。
(八)、衛健局:負責1項整治任務是血吸蟲病防治,已完成整治并銷號。
(九)、林業局:負責1項整治任務是濕地侵占和退化嚴重,已完成整治并銷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