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公共體育設施 服務收費行為的通知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公共體育設施
服務收費行為的通知
湘發改價費規〔2021〕3號
各市州、縣發改委(局),各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單位:
為推動我省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進一步規范我省公共體育設施服務收費行為,根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全民健身條例》《湖南省實施<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辦法》《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對<省人民政府關于全省全民健身工作情況的報告>審議意見》和《湖南省定價目錄》的要求,經研究,現就我省公共體育設施服務收費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共體育設施服務收費的定價范圍
公共體育設施服務收費是指列入各市州、縣人民政府體育部門公布的公共體育設施名錄、向公眾開放用于開展體育活動的公益性體育場(館)的管理單位提供服務時所收取的費用。企事業單位、院校內部體育設施以及經相關部門批準、實行商業性運作的體育項目服務收費不列入政府定價的范圍。
二、公共體育設施服務收費的定價原則和定價形式
公共體育設施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由市州、縣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具體核定。各地應以低收費和非營利為原則,按照合理補償運維成本來制定或調整公共體育設施服務收費的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單位在規定幅度內,可根據體育設施使用特點、消費流量變化情況分期間分時段確定服務收費標準。
三、服務費核定流程和要求
制定或調整公共體育設施服務收費標準時,各地應依法開展成本監審或成本調查。公共體育設施運維成本主要包括人員工資、水電氣等費用支出、日常消耗用品及器材維修費用等,不包括政府投資或社會無償捐贈的固定資產所計提的折舊費用和財政撥款的維修維護費用。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單位應依法提供有關部門批準核發的登記證或營業執照、申請制定或調整服務收費標準的文件、成本測算資料以及近三年來的財務審計報告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四、落實相關優惠減免政策
公共體育設施應當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內,對未成年人、學生、老年人、現役軍人、殘疾人實行免費或優惠開放。公共體育設施應當在全民健身日向公眾免費開放。
五、加強公示和監督
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單位提供服務收費時,應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收費地點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優惠辦法、投訴電話等內容,接受社會和相關部門的監督。
本通知自2021年2月10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