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高新區濱江化工片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具體意見的公示
一、項目基本情況
該項目位于湖南省臨湘市境內,由市發展改革委核準批復。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道路4.3公里,污水管網12.6 公里,排水管網12.4公里,一體化泵站1200m2;新建處理規模20000m3/d工業污水處 理廠1個;10000m3/d 生活污水處理廠1個,以及其它配套基礎設施。項目分期實施,本次公示為一期建設項目,建設內容為一條DN500壓力流工業污水專用管道和162處支墩。該項目區屬于洞庭湖平原濕地省級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總占地面積1.92hm2,其中永久占地0.48hm2,臨時占1.44hm2。本項目土石方開挖總量0.53萬(含剝離表土0.49萬m3),填方總量0.49萬m3(含表土回覆0.49萬m3),無外購土方,外棄土方0.04萬m3(運往至湖南雙陽高科(岳陽)電子級雙氧水項目綜合利用)。項目估算總投資6116.2萬元,土建投資3938.71萬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總體意見
(一)基本同意主體工程水土保持評價。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為1.92hm2。
(三)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執行南方紅壤區一級標準。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目標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護率99%,表土保護率92%,林草植被恢復率98%,林草覆蓋率27%。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資估算。本項目水土保持總投資112.84萬元(主體工程已有投資40.97萬元,本方案新增投資71.87萬元),其中工程措施費19.68萬元、植物措施費21.29萬元、臨時工程措施費21.37萬元、獨立費用45.35萬元、基本預備費3.23萬元、水土保持補償費1.92萬元。
(六)根據《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綜〔2014〕8號)、《湖南省發改委、省財政廳關于發布湖南省水利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1〕473號),本項目水土保持補償費為1.92萬元。
三、生產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中應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的各項要求,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等后續工作,加強水土保持設施實施管理和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確保按時保質完工。
(二)切實做好水土保持監測工作,加強水土流失動態監控,并按規定向我局提交監測季度報告及總結報告。
(三)落實并做好水土保持監理工作,確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設質量和進度。
(四)應在開工前依法依規向稅務部門足額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
(五)該項目的地點、規模如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過程中水土保持措施發生重大變更,應當補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報我局審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確定的棄渣場以外新設棄渣場的,或者因棄渣量增加導致棄渣場等級提高的,應當開展棄渣減量化、資源化論證,并在棄渣前編制水土保持方案補充報告,報我局審批。
(六)按照《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規程》的規定組織驗收工作,公開驗收情況,并向我局報備驗收材料。水土保持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建設項目不得投入使用。
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見和建議,請在2025年3月25日前與市水土保持股聯系。電話:0730-373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