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明確全市在建工程項目監管責任人的通知
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規劃建設局、交通建設局),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南湖新區交通建設局,城陵磯新港區國土規劃建設部,屈原管理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
為認真貫徹落實11月27日國務院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11月28日住建部全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具體規定,深刻吸取江西宜春豐城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臺發生垮塌特大安全事故教訓,結合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動,嚴格落實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質量安全監管責
任,切實做好迎接2017年住建部對我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督查
準備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摸清項目底數。
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扎實開展本地所有在建工地普查,摸清本地在建工程項目底數,按照時間節點要求,準確上報本地所有在建工程項目臺賬,包括非法違法建設項目。
二、嚴格監管責任。
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屬地管理,層級監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明確各地在建工程項目責任領導和一線監管責任人,做到部門監管到位、責任落實到人。
三、強化責任追究。
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建設項目監管職責,凡所監管的工程建設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責任事故和在迎接部、省、市督查中被點名通報批評的,將啟動問責程序,嚴格按照“盡責照單免責,失職照單追責”工作要求,追究相關責任領導和監管責任人的責任。
四、加強動態監管。
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在建工程項目動態監管,搞好新建設項目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及時更新在建工程臺賬,掌握建設項目進展情況以及新開工項目情況,并于每月25日前上報市局質安科。聯系人:周錦龍,電子郵箱:
383414806@qq.com,電話(傳真)8213963。
特此通知。
岳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