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市商務糧食局涉企執法檢查事項清單
來源:
商務糧食局
發布時間:
2025-02-21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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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湘市商務糧食局涉企執法檢查事項清單 | |||||||||
| 序號 | 檢查事項 | 檢查主體 | 實施依據 | 承辦機構 | 檢查對象 | 檢查內容 | 檢查方式 | 檢查頻次 | 備注 |
| 1 | 對成品油市場實施監督檢查 | 商務部門(縣級以上) | 湖南省商務廳《關于做好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和“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湘商運[2020]11號)“一、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依據”:認真落實《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國務院令722號)有關精神,在成品油管理新舊政策銜接階段,為保障成品油管理工作的連續性,管好市場、服務企業,各市州商務部門按照《湖南省商務廳關于調整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申報程序和內容的通知》(湘商運[2014]40號)、《湖南省商務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成品油審批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湘商運[2017]20號)《湖南省商務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成品油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湘商運[2018]7號)、《湖南省商務廳關于取消和正式下放成品油經營資格審批權限有關事項的通知》(湘商運[2019]15號)、《湖南省商務廳關于規范成品油經營零售許可批準證書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商運[2020]2號)等系列文件規定,辦理成品油零售經營行政許可以及相關規劃、審批、年檢、監管等業務。 | 縣市區商務部門成品油管理股室 | 已取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的企業 | 1.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進銷存臺賬、票據等憑證材料檔案,制度建立執行情況。2.成品油零售經營生態環保情況。 | 現場檢查與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 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經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 |
| 2 | 對已取得原油、成品油經營資格的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 | 商務部門(縣級以上) | 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83項;《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 | 縣市區商務部門成品油管理股室 | 已取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的企業 | 1.成品油供油協議的簽訂、執行情況;2.上年度企業成品油經營狀況;3.成品油經營企業及其基礎設施是否符合有關技術規范要求;4.質量、計量、消防、安全、環保等方面情況。 | 現場檢查與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 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經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 |
| 3 | 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發卡企業和售卡企業監督 | 商務部門(縣級以上) | 《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商務部令2012年第9號)第三十三條 商務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對發卡企業和售卡企業的單用途卡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狀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現場及非現場檢查。發卡企業和售卡企業應配合商務主管部門的檢查。 第三十四條 商務部應建立健全“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業務信息系統”。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發卡企業的監督管理。第三十五條 商務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通過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平臺接受與本辦法有關的舉報和投訴。 | 縣市區商務部門市場秩序股 | 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發卡企業 | 1.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備案、發行情況;2.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章程建立、協議簽訂和執行情況;3.預收資金占年度主營業收入比例,資金存管帳戶設立、存管協議簽訂情況,資金存管制度執行、使用情況,兌付風險情況,是否涉嫌非法集資;4.單用途卡業務報送情況。 | 現場檢查與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 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經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 |
| 4 | 對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實施日常監督檢查 | 商務部門(縣級以上) |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應當依據職責,采取“雙隨機”辦法對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實施日常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進入供應商、經銷商從事經營活動的場所進行現場檢查;(二)詢問與監督檢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要求其說明情況;(三)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檢查相關數據信息系統及復制相關信息數據;(四)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 縣市區商務部門市場體系建設股 | 汽車供應商、經銷商 | 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活動監管;對機動車維修使用者承修已報廢機動車進行監督檢查;對回收拆解活動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監管;對回收拆解活動的查驗、監銷等監管;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治安狀況、買賣偽造票證等活動監督檢查;對二手車交易市場和二手車經營主體的檢查;二手車交易注冊登記等監管;禁止經銷、買賣、拍賣和經紀的二手車交易情況的檢查。 | 現場檢查與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 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經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 |
| 5 | 對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實施監督檢查 | 商務部門(縣級以上) | 《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69號)第二十五條 ;《湖南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48號)第五條 、第三十一條;《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款 | 縣市區糧食部門糧食調控與儲備股 | 地方儲備糧存儲企業 | 1.糧食收購資格備案情況;2.糧食收購、儲存、庫存數量、出庫活動及政策性收購活動、執行國家糧食政策情況 | 現場檢查與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 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經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 |
| 6 | 地方儲備糧管理情況監督檢查 |
商務部門(縣級以上) | 《湖南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中可以行使下列職權:(一)對承儲企業承儲的地方儲備糧數量、質量、品種和儲存安全實施檢查;(二)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地方儲備糧收購、銷售、輪換計劃及動用命令的執行情況;(三)調閱地方儲備糧經營管理的有關資料、憑證;(四)依法處理違法行為。 | 縣市區糧食部門糧食調控與儲備股 | 地方儲備糧存儲企業 | 1.對承儲企業承儲的地方儲備糧數量、質量、品種和儲存安全實施檢查;2.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地方儲備糧收購、銷售、輪換計劃及動用命令的執行情況;3.調閱地方儲備糧經營管理的有關資料、憑證;4.依法處理違法行為 | 現場檢查與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 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經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