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市社會組織孵化基地第二期社會組織入駐招募公告
為進一步推進臨湘市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充分發揮全市社會組織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加大對社會組織的培育和扶持力度。2017年6月,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的意見》(湘辦發〔2014〕7號)和省民政廳《關于印發<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建設管理實施方案>》(湘民函〔2016〕21號)等政策文件的要求,結合臨湘市社會組織發展現狀,經臨湘市民政局批準,建立了臨湘市社會組織孵化基地(以下簡稱孵化基地)。孵化基地現公開招募第二期待孵化機構,歡迎有志于投身公益事業的公益組織和個人踴躍申請,現公告如下:
一、孵化基地簡介
臨湘市社會組織孵化基地位于臨湘市長盛西路大潤發購物廣場三樓(新文書苑內),是在市政府和上級民政部門的指導下,由臨湘市民政局主導,委托湖南省硯池文化藝術傳播有限公司新文教育培訓學校運作管理的公益性平臺。孵化基地旨在為孕育期、初創期的社會組織提供關鍵性支持,包括辦公場地、公共空間、日常咨詢、資源共享、能力建設、注冊輔導等服務,為被孵化機構提供專業的指導,讓優秀的公益項目快速健康成長,最終實現社會組織獨立發展,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務和參與社會管理。
二、招募時間和數量
自公告發布起至2018年6月21日止;本期計劃招募5家社會組織入駐。
三、申請入駐的社會組織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登記成立的社會組織:惠及民生的社會服務類社會組織,適應社會建設需要的公益慈善類、科技類社會組織,符合市場經濟需要的支柱產業行業協會以及其他承接政府公共服務職能和公益服務項目的社會組織均可申請入駐。
已登記社會組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入駐申請:
1、申請前三年中曾受過登記管理機關或其他政府部門行政處罰的;
2、申請前三年中出現年檢不合格或未按期參加年檢的;
3、違法設立分支機構的;
4、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無獨立賬戶、管理混亂的;
5、未辦理稅務登記或未按票據管理規定使用票據的;
6、采取欺騙等不正當手段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7、因重大違法違紀行為被查處或出現影響該社會組織誠信危機的情形;
8、自身經濟條件較好的。
(二)未登記成立的社會組織:有明確的項目負責人與明確的組織目標,有較成熟的社會服務項目,有較完善的組織管理制度,有項目運營的資金和人員,能保證項目的正常運行,發展前景好、服務潛力大,且已通過社會組織名稱核準的單位也可申請入駐。
(三)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組織和具備承接政府職能轉移、采購服務的意愿和項目能力的組織優先。
四、申請入駐的社會組織應當提交的材料
有意向進駐孵化培育基地的社會組織,應向市民政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臨湘市社會組織孵化培育基地入駐申請審批表》(見附件),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以下材料:
(一)已登記的社會組織應提交的材料。
1、入駐申請書,包括申請使用面積、服務對象、服務內容及入駐后作用發揮的預期等情況;
2、組織概況,包括成立時間、注冊資金、類型、業務范圍、組織機構等;
3、組織章程、組織機構人員名單;
4、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及簡介,社會組織登記證書、稅務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5、財務年度報表;
6、其它有關證明材料。
(二)未登記成立的社會組織應提交的材料。
1、入駐申請書,內容包括申請使用面積、服務對象、業務范圍及入駐后作用發揮的預期等情況;
2、組織發展規劃及孵化可行性報告;
3、發起人的基本情況、簡介及從業人員概況;
4、社會組織名稱核準通知書;
5、其它有關證明材料。
五、社會組織入駐孵化培育基地的審定環節
社會組織入駐孵化培育基地的審定分為受理、初審、評審和公示四個環節。
(一)受理和初審。市民政局負責受理社會組織提交的入駐申請,按規定收取有關證明材料,并進行初審。主要對其社會效益、發展前景、組織資質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和論證。受理截止日期為2018年6月21日。
(二)評審和公示。經市民政局組織綜合評審確定入駐的社會組織名單,在相關網站上進行公示。對擬入駐機構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間向市民政局提出。市民政局接到異議材料后,應進行審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
入駐孵化培育基地的社會組織,由市民政局向其發出入駐通知書,臨湘市社會組織孵化基地的管理運營機構臨湘市新文教育培訓學校與其簽訂孵化培育協議書,辦理相關入住手續,并將相關資料報市民政局備案。簽訂合作協議后,社會組織進駐并按照協議開展活動。
孵化培育基地實行“進駐—孵化培育—評估—出殼”的工作模式,確保孵化培育基地的綜合使用效益和培育、扶持、孵化培育社會組織形成良性循環。
六、申請方式
有意愿申請入駐的,請下載并填報《臨湘市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入駐申請審批書》,填寫后請發電子檔至 593440565@qq.com,郵件主題為“孵化基地申請+(申請組織/個人名稱)”,紙質版送至臨湘市民政局二樓社會組織管理股。
聯系人:陳偉梁
聯系電話:0730-3736243
電子郵箱:593440565@qq.com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