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無)婚姻登記記錄相關工作的公告
來源:
民政局
發布時間:
2015-09-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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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 266號)規定,自即日起,除辦理赴臺灣地區和9個國家(哈薩克斯坦、芬蘭、奧地利、荷蘭、德國、阿根廷、烏拉圭、墨西哥和波蘭)的公證事項仍可繼續出具證明外,全省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特此公告
湖南省民政廳
2 01 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