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清單
附件2
湖南省“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清單
(省級層面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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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省級 主管 部門 |
改革事項 |
設定依據 |
審批 層級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舉措 |
加強事中事 后監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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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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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省直管項目施工許可 |
《湖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湖南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
省、設區的市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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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全省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平臺實行電子化申報和審批。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通過信息公示、抽查、抽驗等方式,綜合運用提醒、約談、告誡等手段,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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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省水利廳 |
湘江流域建設項目占用水域審批 |
《湖南省湘江保護條例》 |
省、設區的市、縣級水利部門 |
√ |
納入國家行政許可目錄“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管理。 |
強化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存在違法行為的,依法查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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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省農業農村廳 |
從省外引入外來物種許可 |
《湖南省外來物種管理條例》 |
省級農業農村部門 |
√ |
1.推廣使用電子證照,實現預審、審批進度和結果網上查詢,推動實現全程網上辦理。2.將審批時限由10個工作日壓減至7個工作日。 |
1.切實做好風險評估。2.加強日常監管,通過檢查、檢驗、監測等手段督促引入主體科學防控,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適時公開相關案例。3.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及時向社會公開許可信息,加強社會監督。4.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聯動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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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省農業農村廳 |
占用農用地的建設項目農業環境保護方案審核 |
《湖南省農業環境保護條例》 |
設區的市、縣級農業農村部門 |
√ |
1.實現申請、審批網上辦理。2.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材料,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 |
配合生態環境部門做好事中事后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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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小餐飲經營許可證 |
《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 |
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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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提出申請,審批部門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審批程序、審批條件和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等,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且自愿承諾符合審批條件的,審批部門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發放經營許可證。 |
1. 加強監督檢查。在申請人取得許可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實施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經營條件與承諾內容不符的,應當責令其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條件的,審批部門依法撤銷其許可,存在違法行為的,依法查處。2. 加強信用監管。將虛假承諾、違規經營等信息記入企業食品安全信用記錄,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因違反承諾內容而被撤銷小餐飲經營許可的,納入信用記錄,三年內不得再次以告知承諾方式申請小餐飲經營許可。3.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強化社會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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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省林業局 |
森林資源流轉審批 |
《湖南省林業條例》《湖南省森林資源流轉辦法》 |
省、設區的市、縣級林業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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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優化辦事流程。2.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3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3.加強信用監管,向社會公布企業信用狀況,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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