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岳陽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2021年6月3日,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2021年8月1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湖南省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湘政辦發〔2021〕45號),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為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的工作部署,實現涉企事項清單化管理,進一步便利企業和群眾辦事,結合我市實際,我局起草了《岳陽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
二、起草過程
該文件在起草過程中,認真貫徹落實了國務院、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的文件精神,市市場監管、市司法局和市行政審批局三個主要牽頭部門就我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總體思路、實施方式和涉企審批事項梳理進行了研究討論。
起草完成后,按照辦文程序,向35個市直部門征求了意見,并將文件征求意見稿置于市市場監管局官方網站公示一個月,征求社會公眾意見。
征求意見后,本部門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查,并進行了公平競爭審查,還通過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均予以通過。
三、主要內容
該文件正文內容主要包括明確目標要求、分類推進改革、完善配套措施、創新加強監管和強化工作保障五個方面:
(一)明確目標要求
在全市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
(二)分類推進改革
建立三張改革清單。
一是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以下統稱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全市范圍內按照《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2年岳陽版)》(以下簡稱《岳陽版清單》)分類實施。
二是岳陽自貿片區所在區按照《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2年岳陽自貿片區版)》分類實施,清單之外的其他許可事項,按照《岳陽版清單》實施。
三是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省人民政府規章設定(以下統稱省級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全市范圍內按照《省級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2年岳陽版)》分類實施。
對上述三張清單中的涉企服務事項,直接取消審批69項(岳陽自貿片區另試點14項);審批改為備案15項(岳陽自貿片區另試點15項);實行告知承諾66項(岳陽自貿片區另試點16項);對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以外的其他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優化審批服務方式實施。
(三)完善配套措施
1、建立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制度。將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開展經營。
2、開展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編制的經營范圍規范目錄,為企業自主選擇經營范圍提供服務。
3、推進電子證照歸集運用。及時將電子證照歸集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和湖南省“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在2022年底前全面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
(四)創新加強監管
1、明確監管責任。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的,由原審批部門依法承擔監管職責。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的,由審批部門負責依法監管持證經營企業、查處無證經營行為。
2、健全監管規則。各相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改革事項清單,全面梳理監管事項,制定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并納入湖南省“互聯網+監管”平臺統一管理。
3、完善監管方法。對一般行業、領域,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的重點監管;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要按照鼓勵創新原則,落實和完善包容審慎監管。
(五)強化工作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行政審批局牽頭推進我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對本地區改革工作負總責,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
2、依法推進改革。根據法律法規以及中央、省重大政策調整情況,及時做好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等的清理和修訂,建立與改革要求相適應的法規體系和制度體系。
3、狠抓工作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制定本部門具體改革舉措,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做好改革政策的宣傳培訓和解讀,擴大政策知曉度,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