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
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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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當事人 |
違法行為 |
處罰事項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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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臨湘市雨帆加油站有限公司 |
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未按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未經消防設計審查 |
罰款245000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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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湖南匯通能源有限公司 |
竣工驗收后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向城建檔案館移交符合規定的建設工程檔案 |
罰款10000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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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許錦華 |
未按照相關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
罰款20000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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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湖南天際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北山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泰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湖南中為建設有限公司、湖南順昌建筑有限公司、湖南聯合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相互串通投標 |
分別處以罰款318640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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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臨湘市華輝液化氣有限公司 |
擅自為非自有氣瓶充裝燃氣、未定期對燃氣設施進行安全檢測 |
罰款45000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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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湖南勤潤新材料有限公司4000噸/年光引發劑、500噸/年光劑刻膠專用化學品新建項目” |
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未按規定辦理質量監督手續擅自施工 |
罰款336000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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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李偉秀 |
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改建私房 |
由城管大隊負責向自然資源局發函咨詢,確定當事人2017年辦理的相關建房手續是否有效。再根據結論進行下一步工作。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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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臨湘市雨帆加油站有限公司 |
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未按規定辦理質量監督手續、對未經消防設計審查 |
罰款122500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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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李小梅、李正利 |
未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新建私房 |
同意當事人分期繳納的申請,首次繳納罰款額度為6.508萬元,其余的10萬罰款1年內繳清,政策法規股負責與當事人做好對接,并簽訂相關協議。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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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臨湘市長塘液化氣站 |
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 |
罰款500000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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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臨湘市桃礦液化氣站 |
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 |
罰款500000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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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臨湘市晶源廢油脂加工廠 |
未經批準從事廚余垃圾經營性收集、處理 |
罰款20000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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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臨湘市耀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未經批準從事廚余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處理 |
罰款20000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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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明珠花園 |
未經審批擅自破壞城市綠化設施 |
責令當事人必須限期恢復,如當事人在限定期限內恢復了被破壞的城市綠化設施,可以從輕甚至免于處罰;如果當事人拒不整改,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其處以5000元的行政處罰。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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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湖南三智盈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設的“8萬噸/年多孔碳(又名煅后焦)及余熱利用項目” |
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未按規定辦理質量監督手續擅自施工 |
罰款370000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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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湖南越洋藥業有限公司建設的、湖南南江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年產232t甲潑尼龍等原料藥與中間體及一億片劑甲羥酮片劑項目” |
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未按規定辦理質量監督手續 |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取最低限值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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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岳陽綠成匯恒置業有限公司建設的“綠城·臨湘桂語江南項目”S1售樓部、S2-S5棟商業區 |
未按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擅自開工建設 |
罰款200000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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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人健萬象新城項目 |
毀損地下燃氣管線 |
罰款80000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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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關于岳陽市濱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設的“年產50萬立方新型墻體材料和年產90萬立方預拌混凝土生產線建設項目” |
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未按規定辦理質量監督手續 |
罰款593000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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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湖南璟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
罰款304094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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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湖南長興建筑有限公司 |
違法轉包建設工程 |
由于本案已超過了相關法律規定的行政處罰追責時效,應不再給予相關當事人行政處罰。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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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湖南凱濤環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建設的“環境治理藥劑生產基地新建項目” |
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未按規定辦理質量監督手續 |
罰款18597.63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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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湖南比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設的“3000噸/年新材料中間體生產及中試裝置項目”一期二部分工程 |
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未按規定辦理質量監督手續擅自施工 |
罰款283573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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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臨湘市老虎湯包店 |
未按照法律規定安裝油煙凈化設施 |
罰款3000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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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臨湘市汪詩妤餐館 |
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 |
不予行政處罰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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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彭伏云 |
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時清理現場及其他損害、侵占城市道路行為 |
罰款3000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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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何建華 |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房 |
考慮到當事人超建面積未超過審批面積的50%(41.2%),且嚴格意義上不屬于整體超層,第四層僅30個平方,同意承辦單位意見,在自然資源部門出具的規劃影響評價意見為“對規劃實施影響一般”,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房屋質量安全評價意見為“房屋安全性鑒定B級以上(含B級)”的前提下,作出超建部分以建房時間的建設工程造價(500元/㎡)10%罰款的行政處罰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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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王亞輝 |
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房 |
綜合案件情況,考慮到當事人超建面積未超過審批面積的50%(33.1%),且嚴格意義上不屬于整體超層,第四層僅20.48個平方,同意承辦單位意見,在自然資源部門出具的規劃影響評價意見為“對規劃實施影響一般”,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房屋質量安全評價意見為“房屋安全性鑒定B級以上(含B級)”的前提下,作出超建部分以建房時間的建設工程造價(500元/㎡)10%罰款的行政處罰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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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臨湘市長塘液化氣站 |
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 |
對當事人臨湘市長塘液化氣站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行為處5萬元的罰款(如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罰款存在困難,經當事人申請,可以在先繳納一半以上罰款的情況下分期繳納),并沒收違法所得26400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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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臨湘市桃礦液化氣站 |
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 |
對當事人臨湘市桃礦液化氣站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行為處6萬元的罰款(如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罰款存在困難,經當事人申請,可以在先繳納一半以上罰款的情況下分期繳納),并沒收違法所得6000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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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臨湘市蓉園餐飲有限公司等17家餐飲經營門店(夜宵攤 |
油煙超過排放標準排放 |
綜合案件情況,同意對17家涉案餐飲經營門店(夜宵攤)全部進行立案調查,并根據調查情況由城管大隊提出17家涉案餐飲經營門店(夜宵攤)的處理意見后再次上會討論確定。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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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袁朝勝 |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房 |
對袁朝勝位于臨湘市兆邦大道東南側峽山環保磚廠南側停車場院內,總建筑面積為515.16平方米的房屋下達《限期拆除違法建筑決定書》。如當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內自行拆除上述違法建筑,我局按相關法律規定啟動強制拆除程序。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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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湖南馳興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建設的“沿江化工搬遷升級項目” |
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未按規定辦理質量監督手續 |
罰款247300元,同時對建設單位現場負責人馬學文進行教育警告,對施工單位單位項目經理龔承良進行教育警告。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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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岳陽惠臨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建設的“臨湘高新區綠色精細化工園財富路(合園西路-臨鴨公路)道路工程” |
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未按規定辦理質量監督手續 |
罰款655959元,對建設單位現場負責人李強進行教育警告,對施工單位單位項目經理蔡旭軍進行教育警告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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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岳陽惠臨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建設的“臨湘高新區綠色精細化工園振興路(財富路-合園路)道路工程” |
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未按規定辦理質量監督手續 |
罰款374172萬元,對建設單位現場負責人李強進行教育警告,對施工單位單位項目經理蔡旭軍進行教育警告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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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劉壬寅 |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房案件 |
罰款98112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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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盧進兵 |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擴建私房 |
罰款4671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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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臨湘市錦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 |
辦案中隊先與臨湘市集中化解房地產辦證信訪突出問題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溝通對接,待領導小組明確指示后,再討論處罰意見。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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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茂名市第三建筑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人健·浮標特色小鎮項目” |
施工現場揚塵治理不到位 |
對該企業此次揚塵治理不到位的情況免予處罰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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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人健萬象新城項目 |
施工過程中毀損地下燃氣管線 |
罰款20000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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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岳陽市高宏建筑機械租賃有限公司 |
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 |
罰款60000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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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劉壬寅 |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房 |
罰款71345.40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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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臨湘市蓉園餐飲有限公司等17家餐飲經營門店(夜宵攤) |
油煙超過排放標準排放 |
對2023年9月20日之后提交復檢合格報告的宴管家餐廳、鴻群餐飲店、爽貝樂燒烤店,每家企業處罰5000元。對至今未提供復檢報告的子非魚餐館和網網毛廚餐飲店按照第一次檢測的結果分別處7000元和10000元的罰款。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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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沈曉梅(王會祥) |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擴建私房 |
罰款106695元 |
案件審查會議紀要〔2023〕第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