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街道辦事處 關于印發《長安街道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
長發〔2021〕11號
長安街道辦事處
關于印發《長安街道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區)、單位、企業:
《長安街道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已經黨工委、安委會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長安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1年4月10日
長安街道黨政綜合辦公室 2021年4月10日印發
長安街道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三年行動方案
為深刻吸取近年我省重大事故教訓,嚴格落實“三個責任”,始終保持嚴管嚴控高壓態勢,堅決打擊生產領域非法違法行為,根據各級安委會關于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有關部署和《臨湘街道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結合我街道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通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行動,解決當前安全生產領域比較突出的非法違法問題,強化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法制意識,堅決維護安全生產法律尊嚴,維護政府監管權威,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權益,維護安全生產法治秩序,推動屬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落實安全監管責任,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防因非法違法行為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確保全街道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成立“打非治違”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總指揮:何華光;組長:彭曉鵬;副組長:方艷明、黃時星、張曙斌、陳陽、王佑良、胡躍虎、雷瀛、張向榮;成員:李學東、李實、陳剛、姚柏平、李云龍、舒鵬、胡滔、喬華山、李金虎、沈有為、李成、涂星、以及各村、社區支部書記。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李學東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打非治違”日常工作。
三、整治對象和重點內容
在全街道所有轄區、所有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開展“打非治違”行動,突出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油氣管道、道路交通、消防、粉塵防爆及有限空間作業、液化石油氣、應急管理等重點行業領域和人員密集場所,采取更加嚴厲、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擊、整治一批當前表現突出的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
(一)共性問題
1.無證、證照不全或證照過期、超許可范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2.被暫扣證照或被責令停產整頓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經營的;
3.關閉取締后又擅自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4.買賣、轉讓、出租、出借或偽造安全生產或經營許可證的;
5.非法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的;
6.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按時按要求落實整改的;
7.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8.未通過復產復工驗收,擅自組織生產經營的;
9.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的;
10.未按照“安全責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應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
(二)專項問題
1、非煤礦山:無證或證照不全、超深越界開采;礦山企業隱蔽致災因素不清、盲目組織生產、防治措施不落實的。
2、危險化學品:非法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無證或超許可范圍經營、安全距離不足、倉儲與經營混雜的。
3、道路交通:酒后駕車、超載、超速行駛、不按規定讓行、不按規定線路行駛以及無駕駛證、駕駛證與所駕車型不符、無從業資格證駕駛運輸車輛的行為;摩托車違規載人、超速、不戴安全頭盔行為;非營運車輛、工程運輸車等非法違法行為;農用機械無證無照,違法載人(物)等行為。
4、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
5、消防安全:人員密集場所消防設施不齊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嚴重堵塞,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
6、油氣管道:在輸氣管道安全距離范圍之內亂建、亂挖等違法行為;輸氣管道存在安全設施“三同時”不落實、“帶病”投產運行等問題;存在腐蝕、變形、老化等。
7、特種作業:無證、超范圍或者許可證過期從事特種設備生產、使用、檢驗檢測;使用非法特種設備、超期不檢、無證上崗。
8、粉塵防爆:危險場所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動火措施不符合規范、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警示標識行為。
9、液化石油氣:非法儲存、倒灌、分裝、銷售瓶裝液化氣、使有已報廢、不合格鋼瓶、經營運輸“黑氣”等行為。
10、應急管理:未建立應急救援機構的,未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且未按規定進行備案、培訓和演練的;未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未按規定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的;封閉應急救援通道的。
四、時間安排
從2021年3月至2023年12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1年3月)。各村(社區)和有關單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結合本轄區、本部門、本行業實際,研究制定細化實施方案,明確具體目標任務、時間進度、和責任措施,做好宣傳發動和工作部署。
(二)組織實施(2021年3月—2022年12月)。各村(社區)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單位,要組織本地區、本行業企業對照實施方案開展自查自糾,明確工作重點和整治方向,扎實開展打非治違工作。同時組織開展全面細致的督導檢查和執法檢查,強力推進打非治違工作。
(三)鞏固提升(2023年1月—12月)。結合各村(社區)和相關部門單位工作開展情況,組織開展“打非治違”回頭看,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逐項推動落實,并持續堅持。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落實責任。街道安委會將安全生產“打非治違”三年行動開展情況納入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重要內容。各村、社區和街道安委會成員單位要加強對安全生產“打非治違”三年行動的組織領導,街道安委辦要發揮指導協調作用,結合本地區實際,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認真實施。要建立安全生產“打非治違”三年行動工作責任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將這項工作抓實抓細、抓出成效。
(二)聯合執法,形成合力。街道安委會將組織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各村(社區)要建立健全“打非”機構,明確安全信息員,建立由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相關站所共同參與的打擊非法違法聯合機制,提高執法效率,形成打擊非法違法合力。要利用各部門現有信息平臺,積極推進非法違法行為信息共享共治。
(三)嚴厲打擊,注重實效。要抓住關鍵環節,明確打擊重點,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為契機,加強行、刑銜接,對情節惡劣、屢禁不止、可能導致事故的典型非法違法行為重拳出擊,依法嚴懲。通過嚴厲查處一批安全生產嚴重違法行為,形成強大威懾力。要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等手段,進一步強化執法責任和措施,切實做到“四個一律”。
(四)廣泛宣傳,充分發動。要利用電子顯示屏、橫幅標語、微信等媒體,大力宣傳安全生產“打非治違”三年行動,加大輿論和群眾監督力度,充分依靠和發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 “打非治違”,通過設立舉報電話、網絡郵箱等方式,鼓勵人民群眾舉報各類非法違法行為。
(五)加強督導,嚴肅追責。各村(社區)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從嚴對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進行堅決打擊。街道安委辦和應急管理辦公室開展經常性督促檢查,對“打非治違”工作不認真、走過場的單位和個人要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規追責問責。對玩忽職守,導致惡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務求“打非治違”三年行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