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16年長安街道城市管理工作 實施方案》的通知
長發〔2016〕25號
關于印發《2016年長安街道城市管理工作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區、街道各部門、駐街各站(所、隊):
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同意,現將《2016年長安街道城市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16年4月28日
長安街道辦事處黨政辦公室 2016年4月28日印發
2016年長安街道城市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推進城市管理工作,整體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據市城市管理工作方案和考核辦法,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研究決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市政府城市管理年活動為契機,以精細管理和嚴格考核為抓手,堅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責任下壓,全面提升城市環境品質和市民文明素質,為建設“精彩北大門,品質新臨湘”而作出貢獻。
二、目標任務
(一)明確責任范圍。城區七個社區(圍城、三角坪、麻塘、長城、長安、南華、飛躍)責任范圍見附表一。
(二)主要工作任務:
1、加強環境衛生治理,杜絕亂丟亂棄現象;
2、加強戶外廣告管理,杜絕亂張亂貼現象;
3、加強機動車輛管理,杜絕亂停亂靠現象;
4、加強居民建設管理,杜絕亂搭亂建現象;
5、加強居民行為規范,杜絕亂拉亂接現象;
6、加強城市意識教育,杜絕亂圈亂占現象。
三、組織領導
成立長安街道辦事處城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調度與部署街道城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何華光同志任顧問,吳斌同志任組長,李新偉同志任常務副組長,方彬、劉文元、湯立德同志任副組長,黨政辦、綜治辦、財政所、環保規劃站、派出所、文明辦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城區七個社區支部書記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城管辦),李新偉同志兼任主任,郭巧玲、李大群、葉紅、蔣金華同志為成員,負責日常事務的協調、管理、督查與績效考核評比。各社區也應成立相應機構,加強城市管理工作領導。
四、責任分工
城管辦:負責統籌調度街道城市管理工作,擬訂城管工作方案、考核辦法和制度規定,加強日常督查、督辦,組織對重點區域、重大問題的集中整治行動。
社區居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全面負責所轄區域城市管理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宣傳引導,提升市民素質;堅持網格化管理,任務分解具體,責任到人明確;管控流動攤點、店外經營、違章占道、違法搭建(裝修)等行為,協同開展綜合執法行動和環境綜合整治;巡查監管轄區市容環境,監督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協調處理市民投訴問題。
控違執法中隊:組織日常巡查,及時查處和拆除違法建設;積極配合街道開展城市其他綜合執法及專項整治行動。
派出所:負責對干擾、妨礙、抗拒城市管理的行為依法訓誡、處置;嚴厲打擊暴力抗法、尋釁滋事等違法行為。
綜治辦:負責處理涉及城市管理的信訪問題,調解矛盾,維護穩定;
黨政辦:負責文字信息資料、數據統計建檔、會務保障等基礎工作。
其它單位:根據各單位職責,協同做好資金保障、信息舉報、綜合執法、集中整治、后勤保障等城管相關業務工作。
五、工作措施
1、注重宣傳教育。各社區都要設置1-2個城市管理宣傳專欄,10條以上固定宣傳標語,營造氛圍,形成人人參與的群眾城管格局。
2、強化集中整治。根據市委市政府統一要求,扎實開展城市管理百日攻堅行動,具體部署如下:
(一)宣傳發動階段 。(2016年4—5月)組織召開辦事處城市管理工作動員大會,部署城市管理工作任務。各社區通過制作公示欄,懸掛橫幅等形式開展城市管理工作宣傳活動,確保廣大居民家喻戶曉。負責人:湯立德。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6年6—7月)各社區對轄區內居民區及背街小巷衛生、秩序、建設進行大排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整改。負責人:辦點領導、社區支部書記。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6年8—9月)各社區對自查自糾中存在的重大問題、主要困難,及時匯總報告辦事處,由城管辦組織力量開展集中綜合整治行動。負責人:李新偉、劉文元。
(四)總結驗收階段。(2016年10-12月)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檢查驗收,進行總結,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負責人:吳斌。
3、堅持示范推進。按照“小區帶社區,社區推城區”的工作思路,各社區要積極開展創建精品小區活動,按照“五進小區”(鮮花進小區、書香進小區、健康進小區、平安進小區、政策進小區)的要求,創新特色,發揮精品小區的示范和輻射作用,確保城市管理快速推進。
4、健全制度建設。一是執行責任清單制度。對城市管理中的問題,隨時派單、及時接單、按時削單,處理落實不隔天、不過夜,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堅持周末大清掃制度。各社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認真組織周末大清掃,以干部的常態化,帶動居民的自覺化。
5、嚴格督查考核。結合市城市管理考核辦法,制定長安街道城市管理考核辦法和考核細則(附表二),采取日督查、月通報、季講評的方式,嚴密組織對各單位城市管理工作進行督查考核,并嚴格實施獎懲和責任追究。
附件:
1、 社區城市管理責任范圍表
2、 2016年城市管理考核辦法和考核細則
3、文明創建和城市管理宣傳標語
城市管理責任區域劃分情況一覽表
圍城社區 水岸人家、普發巷、新發巷、楊七巷、駱家巷、榮華巷、榮華胡同、永昌胡同、沿河巷、圍城巷、同德巷、興農巷、興隆巷、同富巷、南瓜山、大塘巷、小泉巷、同樂巷、久發巷、谷坪巷、幸福巷、民盛胡同、北園巷、天星巷、同心巷
長安社區 安樂巷、美源巷、醬園巷、長春巷、安居東巷、上莊巷、友華公司小區、愛民巷、綠化廣場集資小區、竹山巷、府前巷、糧宛小區
長城社區 陳家巷、清水路、王家瓏、橫龔路、鋪上巷、玉錦路、煙竹巷(南)、騎馬巷、煙竹北巷、上莊巷、玉王巷
麻塘社區 丙祥巷、麻塘巷、塘海巷、富民巷、九房巷、園林巷、社區巷、新建老屋、新建巷、武廣巷、校前巷、府前巷、姚家巷、泰和巷、欣和巷
三角坪社區 興農巷、光華路、排上巷、朝陽巷、新建巷、老干巷、興農巷、蓮花巷、新發巷、永春巷、望湘路、治新路、長白路二線三線
飛躍村 興湘路、峽山巷、長安古街、飛躍村石塘組、連接線兩側、長忠公路兩側
南華社區 平安巷、青松巷、吳李巷、八家巷、金陽路、戴家坡、長河市場、人緣巷、白云湖路、金河小區路、群強路、復興路、長樂巷、永發巷、白云湖安置小區、長河市場到白云湖路、杜龍巷、元家巷、艷陽巷、富民路、洪山巷、綠園巷、六畈巷、愛國巷、新村小區、南院小區、均王巷、彭家組、后坡巷、彭家組二線
2016年度長安街道辦事處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辦法
為深入推進城市管理工作,整體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據《臨湘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和計分辦法》,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研究決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單位
圍城社區、長安社區、長城社區、南華社區、麻塘社區、三角坪社區、飛躍村。
二、考核內容
1、領導重視。是否做到了“六有”,即:有專人專管、有工作方案、有專題會議記錄、有宣傳場地、有網格責任區、有巡查日志。
2、衛生保潔。是否開展了“三個活動”,即:集中整治活動、周末大掃除活動、日常監管巡查活動。
3、建設規范。嚴禁一切形式的搶建、亂建、違建行為。
4、秩序整治。交通秩序暢通,無亂停亂靠、亂堆亂放現象;經營秩序良好,無出店經營、占道經營行為。
5、街容街貌。無亂張亂貼、亂拉亂接現象;綠化、美化、亮化好,居住環境舒適。
三、考核方式
1、日督查。城管辦每天督查,發現問題及時交辦、督辦,各社區要迅速整改落實。
2、月通報。根據每天督查的情況,每月匯總,打分排名通報。
3、季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以本季度三個月平均得分為基礎,確定名次,獎勵前兩名,處罰后兩名。
4、年總評。以本年度四個季度平均得分為基礎,參考加減項目得分,確定名次,重獎前兩名。
四、計分辦法
(一)考核內容計分:本部分標準分為100分,領導重視、衛生保潔、建設規范、秩序整治、街容街貌各20分,依據各具體子項加分或扣分。
(二)交辦問題加分、扣分內容
交辦問題是指辦事處城管辦交辦的問題,包括日常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常規工作交辦的事項、專項行動交辦的任務。
1、對交辦的臨時性、突擊性任務,及時優質完成的,加2分;未能按時完成的,扣2分。
2、對常規交辦落實較快、整改效果明顯的,一次加1分,特別優秀的加2分;常規交辦未落實的一次扣1分,并列為督辦內容,經督辦仍然不落實的,一次扣5分;同一個區域、同一個問題,當月被二次交辦或一年內累計三次交辦的,扣20分。
3、對領導批示交辦的問題,整改不徹底的扣3分;
4、對被12345交辦的問題、市級新聞媒體曝光、經查屬實的問題,一次扣2分,未在規定時間內整改的扣4分。
5、對城市管理工作會議、文件下達的工作任務,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或工作不到位的,扣5分;因工作任務未完成而影響全處城市管理工作的,扣20分。
6、對群眾來信舉報投訴、經調查屬實的問題,一次扣2分;交辦后未按時整改的扣4分;交辦以后因推諉、扯皮導致群眾上訪的,扣15分。
7、對被市級文件通報的問題,一次扣3分;整改不落實扣4分;同地段、同類型問題連續二次被文件通報的扣10分。
8、對不按要求回復交辦、督辦情況的,每次扣2分。
(三)突出成果加分內容
1、因工作創新,我市召開現場觀摩會、或工作經驗在全市推廣的,加4分;岳陽市級召開現場會、或工作經驗向全岳陽市推廣的,加8分;
2、積極主動解決一項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中的疑難問題,成效明顯,群眾認可的,加3分。
3、對被市級文件通報表揚的,一次加3分,被岳陽市級文件或者報刊表揚或者正面報道的,一次加5分。
(四)計分方式
1、月考核得分=標準分值100分-平時扣分+單項加分;
2、季度考核得分=月考核得分之和÷3月;
3、年度考核得分=季度考核得分之和÷4個季度+年底單項加分。
四、結果運用
1、季度考核排名前兩位的,分別獎2000元、1000元,排名后兩位的,分別罰2000元、1000元;
2、連續兩個季度排名后兩位的,對書記、主任、分管干部實行誡勉談話;
3、年度考核排名前兩位的,分別獎勵5000元、3000元,排名后兩位且得分低于80分的,分別處罰3000元、2000元。
4、年度考核排名末位,且影響辦事處全年工作的,實行“一票否決”,書記、主任、分管干部按照“一票否決”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