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樓司鎮脫貧攻堅工作考核辦法
羊發〔2018〕7號
羊樓司鎮脫貧攻堅工作考核辦法
為確保全鎮在現行標準下2018年實現120名貧困人口脫貧,根據中央、省、岳陽、臨湘市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目的
通過開展脫貧攻堅工作考核,促使各村(社區)、駐我鎮幫扶工作隊、各相關站所,把脫貧攻堅作為“十三五”頭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堅持以脫貧攻堅統攬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深入實施脫貧攻堅重點工程,全面落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主體責任,扎實推動脫貧攻堅任務如期完成。
二、考核原則
1、結果導向原則。建立以結果為導向的考核機制,引導落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嚴格責任追究,促進主體責任落實。
2、突出重點原則。針對主要目標任務設置可量化、可操作、簡便易行的考核指標,注重考核脫貧減貧成效、精準識貧、精準幫扶、脫貧攻堅重點工作和扶貧資金使用管理等工作成效。
3、客觀公正原則。考核評價指標主要依據法定統計數據、扶貧開發數據庫和相關有事實依據的數據,按照規定的權重計算,力求方法科學、程序規范。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增強考核的公信力。
4、獎優罰劣原則。實行正向激勵,設立脫貧攻堅工作專項獎勵,以充分調動各村(社區)、駐我鎮扶貧工作隊、貧困村,創先爭優的積極性;實行分類排名通報,傳導工作壓力,落實責任追究。
三、考核對象
1、全鎮15個村和文白、金雞、中洲、梧桐4個社區。
2、各相關站所和駐我鎮扶貧工作隊。
四、考核內容
(一)對鎮(街道辦事處)考核指標。
1、減貧成效。包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年度減貧計劃完成情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情況。
2、精準識別。包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識別、貧困人口按“五個一批”進行復核情況,貧困人口退出準確率。
3、精準幫扶。包括駐村幫扶和結對幫扶覆蓋率、群眾對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幫扶工作的滿意度。對孤、寡、病、殘、障等弱勢貧困戶實行重點幫扶,國家惠民政策實行多重覆蓋,做到應享盡享;對每一戶幫扶對象制訂系統的脫貧方案;對每一戶預脫貧戶因戶制宜采取到戶的具體幫扶措施。
4、重點工作。包括健康扶貧、教育扶貧、易地扶貧搬遷、金融扶貧、產業扶貧、危房改造、基礎設施建設等重點工作落實情況。
5、扶貧資金。依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考評辦法,重點考核扶貧資金使用、監管和成效等。
6、管理臺賬。包括文件資料臺賬、貧困人口管理臺賬、脫貧人口管理臺賬和預脫貧人口管理臺賬。
7、日常管理。考核脫貧攻堅目標責任管理、扶貧信息系統管理、扶貧隊伍建設、開展扶貧宣傳和報送信息資料等情況。
(二)對幫扶單位考核指標。
1、幫扶單位履行責任,將駐村幫扶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精準扶貧工作實施方案,建立干部聯戶制度,單位正職到聯點村現場辦公2次以上。
2、組織資金和物資(貧困村幫扶單位5萬元以上,非貧困村幫扶單位3萬元以上)對聯點村孤、寡、病、殘、障等弱勢貧困戶進行重點幫扶,支持聯點村建立1個以上產業發展基地。
3、工作隊員駐村工作時間每月不少于20天,作風過硬,辦事扎實,按時上報工作規劃、半年和全年工作總結。
4、單位班子成員和中層骨干到聯點村與貧困戶開展結對幫扶,對每一戶幫扶對象制訂系統的脫貧方案,因戶制宜采取到戶的具體幫扶措施。
5、完成資金整合任務。牽頭單位及配合單位要成立專門班子,安排專人負責,制訂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嚴格按程序開展項目規劃、項目實施和項目驗收等工作,完成資金整合項目建設各項工作任務。
五、考核結果分類及運用
(一)考核結果分類
村(社區):鎮黨委、政府對各村(社區)的考核結果取前3名為“好”,成績靠后的2名為“一般”,扶貧領域發生突出問題的為“較差”,其余的為“較好”。
幫扶單位:根據對口幫扶工作落實情況,向市扶貧辦報告。
(二)考核結果實行掛鉤運用。
與工作問責掛鉤。對出現本辦法第六條所列問題的,由鎮主要領導對該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提出限期整改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考核結果納入鎮黨委、政府年終目標管理綜合績效考核范疇。考核得分按比例計算,作為黨委、政府年終目標管理考核的精準扶貧記分依據,同時納入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范疇。
六、約束條件
考核中發現下列問題的,取消年終評先資格,并由鎮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提出處理意見:
1、未完成年度減貧計劃任務的;
2、違反扶貧資金管理使用規定的;
3、弄虛作假、搞“數字脫貧”的;
4、貧困人口識別和退出準確率、幫扶工作群眾滿意度較低的;
5、紀檢、監察、審計和社會監督發現扶貧領域存在違紀違規問題的。
七、考核保障
1、各村(社區)、駐我鎮幫扶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落實。村(社區)要建立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臺賬,完善健全脫貧攻堅重點工作調度機制和動態監測機制,及時、準確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情況,主動配合開展相關工作,確保考核工作順利進行。
2、參與考核工作的單位要嚴守工作紀律,嚴格審核把關,堅持原則、公道正派、敢于擔當,保證考核結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對不負責任、造成考核結果失真失實的,嚴肅追究責任。
八、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