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坦渡鎮扶貧對象動態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2019年坦渡鎮扶貧對象動態管理工作
實 施 方 案
根據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做好2019年度扶貧對象動態管理工作的通知》(國開辦發﹝2019﹞14號)、省扶貧辦《關于做好2019年度扶貧對象動態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扶辦發﹝2019﹞24號)、《2019年度湖南省貧困退出實施方案》(湘扶發﹝2019﹞15號)、《2019年臨湘市扶貧對象動態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臨扶發)﹝2019﹞11號)的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坦渡鎮2019年度扶貧對象動態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內容
(一)扶貧對象動態管理和標注
貧困戶脫貧,貧困戶新識別和脫貧戶返貧納入,貧困戶(含脫貧戶)家庭成員自然變更(包括自然增加和自然減少)。
(二)扶貧對象信息采集、更新和錄入
1.貧困戶(含脫貧戶、返貧戶)的基礎信息更新。
2.新識別貧困戶、新增貧困戶家庭成員的基礎信息采集和錄入。
3.貧困村及其自然村的基礎信息更新、錄入。
4.2014-2019年貧困村、貧困戶每年幫扶措施信息核實、采集、錄入。
5.有貧困人口的非貧困村(居委會)2019年度農業戶籍人口總戶數、總人數信息采集。
6.2019年新識別貧困戶的地理位置信息采集。
(三)邊緣戶摸底和信息采集錄入
對非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農戶中,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邊緣戶進行摸底,采集和錄入相關信息。
(四)脫貧監測戶摸底和標注
對已脫貧戶中不穩定戶進行摸底,按照“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貧風險”的標準監測,并將摸底情況進行標注。
(五)建檔立卡數據核實核準
通過信息系統打印扶貧對象基礎信息、幫扶措施等對照表,入戶核實核準各項數據信息,對信息系統中不實不準的數據進行完善和整改。
二、進度安排
(一)動員部署
9月底至10月初,按照省扶貧對象動態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培訓班及本方案的部署要求,各村(社區)組織制定工作方案,進行動員部署并開展相關培訓。
(二)動態調整和信息采集
10月初至10月30日,各村(社區)組織駐村隊員、村干部、結對幫扶干部進村入戶,采集、更新貧困村、自然村、貧困戶各類信息;核實、采集貧困戶、貧困村歷年幫扶措施信息;對脫貧監測戶、邊緣戶摸底、信息采集;完成貧困戶脫貧、新識別和返貧納入各項程序;
(三)數據上報、錄入和系統操作
各村(社區)在完成信息采集和動態調整工作后,將脫貧人口、返貧人口、新識別人口、自然變更人口、邊緣人口、脫貧監測人口數據(附件4),于10月25日前報鎮扶貧辦。 11月1日-15日鎮扶貧辦要完成全部數據錄入和系統操作工作。11月30日此項工作納入省考核重要指標。
三、貧困人口脫貧驗收
脫貧對象。各村(社區)擬脫貧人口。
脫貧標準。貧困人口脫貧驗收以戶為單位,按照該戶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準(3700元)且吃穿不愁、飲水安全達標、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標準執行,具體驗收標準見《2019年度貧困戶脫貧驗收表》(附件1)。
數據采集。按照脫貧標準,由鎮扶貧辦負責組織鎮村干部、駐村工作隊、結對幫扶責任人入戶調查,對基礎數據進行采集填報。
脫貧程序。在數據采集的基礎上,按照村民主評議、貧困戶確認、村級公示、鎮入戶核實、公示上報、縣市比對抽查復核、縣市區批準公告的程序進行。
(1)村民主評議。(10月1日一10月9日)根據貧困戶脫貧標準,村民小組推薦;村支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村民代表組成評議小組,確定全村擬脫貧戶名單,評議組長、駐村工作隊隊長(無駐村工作隊的由包村干部簽字)分別在《貧困戶脫貧驗收表》上簽字,其他參會人員在會議記錄本上簽字。
(2)貧困戶確認。(10月10日一10月11日)落實好扶貧政策,做好宣傳講解,確保符合脫貧條件的貧困戶簽字認可(原則上由戶主本人或18歲以上家庭主要成員簽字,嚴禁代簽,戶主不在家的可以授權委托人簽字,附委托書)。幫扶責任人簽字確認。
(3)村級公示。(10月12日一10月18日)貧困戶簽字認可后,村委會在公示公告欄、群眾集中地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以村為單位填寫《貧困戶脫貧驗收送審表》(附件2)及《2019年度貧困戶脫貧名單》報鎮(街道)匯總。
(4)鎮入戶核實。(10月19日一10月23日)對村級上報的擬脫貧戶,由鎮人民政府組織鎮、村干部、駐村工作隊等相關人員,對照脫貧標準,逐戶核實并填寫《2019年度貧困戶脫貧驗收表》。
(5)鎮公示上報。(10月24日一10月30日)鎮將擬脫貧戶名單在公告欄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的,以鎮為單位填寫《2019年度貧困戶脫貧驗收表》并附《2019年度貧困戶脫貧名單》報市扶貧辦。
(6)縣市比對抽查復核。11月1日一11月5日市扶貧辦組織教育、衛健、人社、住建、水利、發改、民政、財政等部門對鄉鎮上報擬脫貧人口進行信息比對,全面檢查“一超過、兩不愁、三保障”情況及政策落實情況,經比對發現異常情況的進行入戶核實,未核實的不予退出,核實后未達標的不予退出。2019年11月10日前,在縣級標識錄入完成后,岳陽市按照3%至5%的比例,從貧困村、非貧困村隨機抽取我市標識“脫貧”的人口進行實地核查,根據核查結果確定市年度脫貧人口數。
(7)縣市區批準公告。市人民政府依據岳陽市核定的脫貧人數,對達到脫貧標準的,批準退出并公告;未達到脫貧標準的,由市人民政府核查處理,市扶貧辦在系統內做“脫貧回退”處理。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扶貧對象動態管理是一項非常重要和嚴肅的工作,直接關系到貧困人口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方略的貫徹落實。省扶貧辦對該項工作已納入常態化約談,并作為考核依據。經研究決定成立坦渡鎮扶貧對象動態管理工作小組,組長為鎮長陳云虎同志,副組長為副鎮長權志奎同志,分3個小組,3個小組同步進行信息采集和脫貧驗收。
第一小組:
組長:權志奎
成員:鄒春霞、張莉芳、周九珍、余西京、楊華蘭
負責村:坦渡村、燈明村、曉陽村、桐梓鋪社區、農勝村
第二小組:
組長:高梅
成員:余良飛、彭水平、余次柏、余果元、
負責村:大和村、韓橋村、紅旗村、新湖村
第三小組:
組長:潘煒
成員:楊翠平、周明秀、余林喜、陳勁輝
負責村:聯合村、萬峰村、定湖村、長嶺社區
各村扶貧信息員要高度重視2019年度扶貧對象動態管理工作,迅速向村書記匯報,各村(社區)組織制定周密工作計劃,切實強化經費人員等各類保障,嚴格按進度要求高質量推進工作。
2、提高工作質量。貧困戶和貧困村的脫貧退出工作,要把脫貧質量放在首位,堅持嚴格的脫貧標準,堅持履行規范程序,堅決杜絕虛假脫貧、數字脫貧。貧困戶脫貧必須得到包括脫貧戶在內的群眾的廣泛認可。同時,要做好今年脫貧規模和明年脫貧滾動規劃的平衡和銜接,既防止急躁冒進,也防止消極拖延。
貧困戶的識別納入工作,要嚴把扶貧標準,把是否解決“兩不愁、三保障”作為最重要的識別依據,重點關注仍住危房、享受低保政策,凡符合扶貧標準的,要做到“應納盡納、應扶盡扶”。貧困識別程序要規范,充分用好數據比對結果,不走過場。
3、強化統籌協調。各村(社區)要把握時間節點,倒排工期,統籌安排,如期順利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4、嚴把數據質量。要進一步提高信息系統數據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各村(社區)要采取有力措施,對此次動態管理信息采集和錄入的數據質量嚴格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