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渡鎮2025年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實施方案
為全面落實動物疫病強制免疫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動物重大疫病的發生與流行,根據臨湘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2025年臨湘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方案》臨農發[2025]4號文件的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鎮村聯動,加強動物疫病防控,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3種動物疫病實行強制免疫,強制免疫動物疫病的群體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應免畜禽免疫密度達到100%,免疫抗體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免疫病種
(一)國家強制免疫病種
1.高致病性禽流感。對全鎮所有雞、鴨、鵝、鵪鶉、鴿等人工飼養的禽類進行H5亞型和H7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2.口蹄疫。對全鎮所有豬進行O型口蹄疫免疫,根據監測評估結果確定是否對豬進行A型口蹄疫免疫。對所有牛、羊進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
3.小反芻獸疫。對全鎮所有羊進行小反芻獸疫免疫。
(二)人畜共患病病種
1.布魯氏菌病(布病)。監測布病感染抗體陽性的牛羊,實施精準清除和強制撲殺。
2.狂犬病。犬只飼養者履行狂犬病疫苗的免疫接種義務,對犬只進行免疫接種,辦理動物狂犬病免疫證明,加施免疫標識。
(三)其他動物疫病病種
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要指導抓好豬瘟、豬繁殖與呼吸道綜合癥、新城疫、羊痘、牛結節性皮膚病、仔豬腹瀉等其他動物疫病的免疫。
三、主要任務
(一)強化免疫責任。各村(社區)應加強對動物防疫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強制免疫”工作有序、有效進行。全面落實生產者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規模養殖場實施程序化免疫,散養畜禽采取春秋兩季集中免疫與定期補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全面持續推進規模養殖場“先打后補”政策,免疫后建立免疫檔案。
(二)按期完成集中免疫。2025年春季集中免疫時間安排為:3月上旬啟動,4月下旬完成,5月中下旬開展免疫效果監測;秋季集中免疫時間安排為:9月上旬啟動,10月下旬完成,11月中下旬開展免疫效果監測。
(三)持續推進“先打后補”。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要加強規模養殖場“先打后補”工作指導力度,加大政策解讀、宣傳、推廣和服務。要主動上門一對一服務,主動幫助養殖戶完善“湖南智慧獸醫”平臺“先打后補”系統填報和資金申領,幫助養殖戶享受“先打后補”優惠政策。
(四)強化疫苗管理。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及時調撥春秋防集中免疫所需強制免疫疫苗,確保疫苗供應及時,規范完善疫苗臺賬,建立健全疫苗計劃、儲存、監管制度,實行專人管理,不得向實施“先打后補”的規模養殖場提供強制免疫疫苗。開展強制免疫疫苗管理情況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杜絕出現疫苗浪費現象。
(五)開展免疫技術培訓。在春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前后,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要做好村級動物防疫員、特聘動物防疫員的強制免疫組織管理和技術培訓。重點對個人防護、疫苗申領與保管、免疫規范操作、副反應處置、免疫檔案填寫等進行培訓與規范。
(六)完善免疫檔案記錄。規模養殖場要詳細記錄畜禽存欄、出欄、補欄和免疫等情況,特別是疫苗種類、生產廠家、生產批號、免疫時間等信息。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和養殖場(戶)要做好免疫記錄,做到“四有一相符”(有免疫記錄,免疫家畜有標識,記錄與標識相符)。
(七)健全免疫信息。熟練掌握“湖南省畜牧水產監管信息平臺”(湖南智慧獸醫APP),在3-5月、9-11月春秋兩季集中免疫期間,輔導散養戶集中免疫和規模養殖場“先打后補”免疫信息的錄入。
(八)開展免疫效果評估。加強免疫效果監測與評價工作,實行常規監測與隨機抽檢相結合,對畜禽群體抗體合格率未達到規定要求的,及時查明原因、組織開展補免。對開展強制免疫“先打后補”的規模養殖場,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對接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按比例組織開展免疫抗體抽檢。對轄區內的免疫副反應發生情況、免疫抗體水平不達標情況和免疫失敗情況,應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四、工作措施
(一)明確職責分工。實行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對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定專人包片負責(包含包片區域內動物防疫情況的指導、疫苗保管、發放、領取、實施強制免疫、填寫免疫臺賬等),各村(社區)對本轄區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負總責,特聘防疫員配合的原則,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強制免疫計劃。
(二)壓實主體責任。飼養動物的單位和個人(養殖場戶)依法履行強制免疫義務,承擔免疫主體責任。
(三)落實經費保障。鎮財政按時足額支付動物防疫經費,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做到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