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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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3號)、《關于認真做好省直機關從基層公開遴選優秀公務員工作的意見》(湘人社函〔2011〕3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省直機關面向基層遴選優秀公務員工作的通知》(湘公局函〔2012〕5號)等文件規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決定開展2015年省直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公開遴選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下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與計劃 本次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計劃43名。具體見《2015年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計劃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范圍與條件 (一)報名范圍 全省各級機關、參公單位(包括中央在湘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 (二)報名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公務員試用期),并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任職的要任滿1年以上; 3.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擔任科級及以下職務; 5.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79年11月6日以后出生,其他情況依此類推); 6.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7.身體健康; 8.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 本次公開遴選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 (一)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11月9日9時至11月13日12時。每名報考者僅限報一個職位。請報考者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ta.com) 的網上報名系統報名。 本次考試不實行網上資格初審。報考者須嚴格按照公告和職位表要求,選擇合適的職位報名。報考者報考不符合條件的職位,責任自負。 (二)繳費 請于11月13日17時前通過網上銀行繳納考務費,考務費為50元/人。未在規定時間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繳費成功即報名結束。 (三)打印準考證 完成繳費的考生于2015年11月23日9時至11月27日17時自行從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一般實際報考人數與職位遴選計劃數的比例不得小于5: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核減遴選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核減遴選計劃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遴選計劃。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如符合報考其他職位的條件,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補報其他職位。 四、筆試 筆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筆試測試綜合能力和素質,主要為政策理論水平、調查研究能力、應變處置能力、決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不指定考試范圍,總分為100分。 五、筆試時間與地點 筆試時間:2015年11月28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筆試地點設在長沙市,考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可于2015年12月16日后在湖南人事考試網上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六、資格審查 筆試成績公布后,各遴選單位需對進入面試(或業務水平測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2015年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原件等。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試(或業務水平測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或業務水平測試)。通過資格審查的面試(或業務水平測試)人選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在湖南領導人才網、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人事考試網和用人單位公示。 七、業務水平測試 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遴選單位根據需要,可增加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參加業務水平測試人員的比例必須在本公告的計劃與職位表中予以明確。業務水平測試由各遴選單位負責命題和組織實施,必須在面試前完成,滿分為100分。 八、面試 (一)面試人選的確定 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筆試、業務水平測試成績按比例合成后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數與擬遴選人數的比例為3: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遴選單位經與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協商,可降低比例或核減遴選計劃。 (二)面試 面試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監督指導下,由各遴選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 (三)成績合成與排名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綜合成績。有業務水平測試的,按筆試成績的40%、業務水平測試成績的20%、面試成績的40%合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筆試成績、業務水平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九、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對象與公開遴選職位的比例為1:1。 體檢由遴選單位負責組織,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后,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考察由遴選單位負責實施。遴選單位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在體檢、考察環節出現職位(計劃)空缺時,由遴選單位決定是否遞補,并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如果遞補,必須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且只替補一次。 十、公示與轉任 考察合格者名單分別在湖南領導人才網、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人事考試網和用人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結果的人員,則正式確定為遴選對象。 遴選對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公務員轉任規定,由遴選單位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對符合轉任條件的,辦理轉任手續,不符合的,由遴選單位將所呈報的轉任材料退回原單位。整個遴選工作在2016年1月底前完成。 政策咨詢電話:0731—82689102(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0731—82219372(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與職位管理處)。 考務咨詢電話:0731—85063791,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731—85063794。 附件:1.2015年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計劃職位表 2.2015年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 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公務員局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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