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基本概況
1、主要職能
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的遵守和執行;
決定本行政區域內各項工作的重大事項;
審查和批準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及其執行情況;
選舉和罷免本級人民政府的正、副職能領導人;
監督本級人民政府、檢察院、法院的工作,聽取和審查本級人民政府、檢察院、法院的工作報告;
撤銷本級人民政府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2、我單位由六委一辦構成,分別是:辦公室、聯絡工委、內司工委、財經工委、教科文委、城環工委、農業工委,主要監督一府兩院工作。沒有二級機構。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我單位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臨湘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5317126.75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5317126.75元。收入較去年增加422100元,主要是因為津補貼提標。
(二)支出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5317126.7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4725989.35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22241元,住房保障支出168896.4元。支出較去年增加222100元,主要是因為津補貼提標。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317126.75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3677126.75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1640000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對市縣專項補助等。其中:專項業務經費支出530000元,主要用于老干、工會、扶貧等方面;人大主任工作經費支出210000元,主要用于主任辦公、調研開支;人大代表、常委活動經費90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委辦活動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本級機關運行經費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827000元,比2017年預算增加 559000元,增幅 208.58 %。
2、“三公”經費預算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 104 000 元,其中,公務接待費 104000 萬元。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17年減少 30000元,主要是因為公車改革。
3、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說明
2018年本級重點項目資金(300000元及以上)預算數為1430000元,其中專項業務經費530000元,人大代表、常委會活動經費900000元。2018年本級重點項目資金(300000元及以上)預算比2017年增加1430000元,原因是18年整合了項目,17年沒有300000元以上的單項項目資金。
4、政府采購情況
本單位政府采購無實際采購額。
5、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本單位無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6、政府性基金支出說明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3.政府采購 :就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