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二)支出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三公”經費預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
(四)政府采購情況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2、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3、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4、部門支出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5、部門支出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6、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7、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工資福利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8、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商品和服務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9、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商品和服務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0、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1、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2、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1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14、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15、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工資福利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7、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商品和服務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8、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商品和服務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9、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20、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21、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22、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23、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預算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24、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預算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25、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經費撥款預算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26、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經費撥款預算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27、專項資金預算匯總表
28、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公開表
29、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30、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31、政府采購預算表
32、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附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1、職能職責
(一)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
(二)領導或者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三)召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四)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五)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建議,決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部分的變更;
(六)監督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聯系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理人民群眾對上述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
(七)撤銷本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八)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副市長的個別任免;在市長和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因故不能擔任職務的時候,從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副職領導人員中決定代理人選;決定代理檢察長,須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和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九)根據市長的提名,決定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局長、委員會主任、科長的任免,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十)按照監委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規定,任免監委會正、副主任,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任免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查委員會委員、檢查員;
(十一)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撤銷個別副市長的職務;決定撤銷由它任命的本級人民政府其他組成人員和人民法院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查委員會委員、檢察員的職務;
(十二)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補選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出缺的代表和罷免個別代表;
(十三)決定授予地方的榮譽稱號。
2、機構設置
臨湘市人大常委會設常委會辦事(工作)機構2個,為臨湘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和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委員會;設專門委員會7個,分別為民族華僑外事委員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法制委員會與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合署辦公)、財政經濟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與財政經濟委員會合署辦公)、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和社會建設委員會。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臨湘市人大常委會只有本級,沒有其他預算單位,因此本部門預算僅含本級預算。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1年本部門收入預算58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58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0萬元。因為本單位2021年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和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和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開的附件21、22、23、24表均為空。本單位沒有撫恤費,所以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為0,附件10、11、19、20表均為空。
收入較去年減少1.26萬元,主要是厲行節約,項目支出大幅縮減。
(二)支出預算:2021年本部門支出預算58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515.28萬元,公共安全0萬元,教育0萬元,科學技術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38.7萬元,住房保障29.02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1.26萬元,主要是厲行節約,項目支出大幅縮減。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1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583萬元,比2020年減少1.26萬元,主要是項目支出縮減。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15.28萬元,占88.38%;公共安全支出0萬元,占0%;教育0萬元,占0%;科學技術0萬元,占0%;社會保障和就業38.7萬元,占6.64;%住房保障29.02萬元,占4.98%。
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2021 年預算數為460.28萬元,比 2020 年增加11.69萬元,增長2.61%。主要是工資普調。
2.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大事務(款)代表工作(項)2021 年預算數為55 萬元,比 2020 年減少15 萬元,降低21.43%。主要是厲行節約,嚴格按照市委指示縮減項目支出。
3.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1 年預算數為38.7萬元,比 2020 年增加1.18萬元,增長3.14%。主要是工資提標。
4.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 (項)2021 年預算數為29.02 萬元,比 2020 年增加0.88萬元,增長3.13%。主要是工資提標。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門基本支出預算數446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337.9萬元,人員經費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住房公積金、醫療費、伙食補助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附加性支出及撫恤金等;公用經費108.1萬元,公用經費用于辦公費、日常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因公出國(境)費、差旅費、日常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稅金及附加費用、業務委托費、專用材料費、手續費、咨詢費。支出較上年增加13.74萬元,增長3.15%,主要原因是人員異動及工資提標。
(二)項目支出:2021年本部門項目支出預算137萬元,主要是部門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人大代表、常委會調研經費55萬元,主要用于各級人大代表、委員、各委室考察調研等方面等方面;市人大工作專項經費支出36萬元,主要用于主任會議成員辦公、調研等方面等方面;專項業務經費支出46萬元,主要用于老干、公會、扶貧、后勤保衛、公務接待等方面等方面。支出較上年減少15萬元,降低10.95%,主要原因是執行市委指示精神,嚴格控制預算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1年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1年本部門機關本級的機關運行經費108.1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3.5萬元,上升3.35%,主要是人員異動。
(二)“三公”經費預算:2021年本部門機關本級“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20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1年本部門會議費預算5萬元,擬召開20會議,人數2000人,內容為人事任免、審議全市重大事項、工作評議等;培訓費預算3.2萬元,擬開展2培訓,人數400人,內容為提升人大系統履職能力等;未計劃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1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 30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1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 2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詳見預算公開表格中的政府采購預算表(表31)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2021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2021年本級重點項目資金(30萬元及以上)預算數為137萬元,其中:人大代表、常委會調研經費55萬元;市人大工作專項經費支出36萬元;專項業務經費支出46萬元。
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本部門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58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46萬元,項目支出137萬元。
詳見附表中預算公開表格中的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項目支出績效表、整體支出績效目標附表(表29、30、32)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