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基本概況
1、單位職能職責
臨湘市紀委的基本職能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2017年年末實有全額撥款人數55人,退休人員10名。
2、單位機構設置
2017年年末實有全額撥款人數55人,退休人員10名, 按監察體制改革要求,12月,我市監察委員會成立,從檢察院轉隸12人(編制暫未轉入紀委)與市紀委合署辦公,現單位下設職能科室12個,設派駐紀檢機構13個,另市委成立了巡察辦,其財務在我單位核算。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臨湘市紀委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臨湘市紀委部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7991962.45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6991962.45元,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1000000元,收入較去年增加2099962.45元,一是人員經費增加:因監察體制改革、巡察辦、巡察組成立增加人員經費(含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補助)1244962.45元(2017年預算中公積金補貼費115000元在此說明中列入商品和服務支出比較);二是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增加855000元,其中因人員增加增加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務支出305000元,因巡察辦增加項目中商品和服務支出增加專項經費550000元(2017年預算中辦案經費1000000元在此說明中列入項目支出比較)。
(二)支出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7991962.4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7080622.09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50957.4元,住房保障支出260382.96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991962.45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5778962.45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2213000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其中:辦案經費支出1000000元,鄉鎮紀檢工作經費等633000元,市委常委工作經費30000元,巡察辦專項經費550000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385000 元,比2017年預算增加 305000 元,上升28 %。。
2、“三公”經費預算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 354000元,其中,公務接待費 178000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176000元。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17年預算減少 3000 元,主要是我單位壓縮了三公經費開支。
3、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財政部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99200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99200元。
4、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說明
2018年本級重點項目資金(300000元及以上)預算數為2183000元,其中專項業務經費633000元,巡察經費550000元,辦案經費1000000元,2018年本級重點項目資金(300000元及以上)預算比2017年增加730000萬元,增加原因一是整合了300000元以下的項目,二是增加了巡察經費550000元。
5、政府性基金支出情況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6、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本單位無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3.政府采購 :就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