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2017年度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 單位主要職責及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1:行政職能 政法委既是政法部門,又是黨委的重要職能部門,是同級黨委加強政法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參謀和助手。沒有二級機構。
2:機構設置 政法委內設機構:綜合治理辦公室、辦公室、執法監督室、維穩辦、市委610辦
3:人員情況 本部門共有行政、事業編制共15個,現實有行政人員5人,工勤人員1人,事業編制人員6人,退休7人。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只有本級預算,無二級機構。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17年收入預算179.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79.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3.3萬元,主要是人員增加。
(二)支出預算:2017年支出預算179.3萬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務179.3萬元,公共安全0萬元,教育0萬元,科學技術0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3.3 萬元,主要是人員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79.3萬元,具體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預算數為104.3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17年年初預算數為75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主要用于綜治民調和維穩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2017年本級機關運行經費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79.3萬元,比2016年預算增加了3.3萬元,主要是人員增加的工作福利支出。
2、“三公”經費預算: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7.7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4.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3萬元。較2016年減少5.9萬元,主要是公務用車的費用。
3、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5萬元。
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