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臨湘市審計局部門(單位)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臨湘市審計局部門(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于2024年度預算績效管理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臨湘市審計局部門(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關于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年度審計計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二)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全市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上級黨委和市委、市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三)向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市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向市政府市長提出年度市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報告。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直有關部門、鄉鎮(街道)黨(工)委和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做出審計決定:
1.中央、省委、岳陽市委和市委、市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
2.市級財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市級決算草案,市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
3.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4.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5.市投資和以市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6.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
7.市屬國有和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我市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
8.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9.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10.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由市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市管領導干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的專項審計調查。
(七)負責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審計項目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的實施。
(八)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九)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市審計工作統籌,理順內部職責關系,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臨湘市審計局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財務股(加掛人事股牌子)、法規股、財政金融審計股、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行政事業審計股、農林水審計股、經貿審計股、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股、審計信息中心10個股室。
(二)決算單位構成。臨湘市審計局2024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臨湘市審計局本級。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687.73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54.58萬元,增長8.62%,主要是因為人員增加導致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相應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合計687.7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70.24萬元,占97.46%;其他收入17.5萬元,占2.54%。
(因數據來源于公開表,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時存在尾數誤差,決算科目明細數與合計數相差0.01萬元)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支出合計687.7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72.87萬元,占97.84%;項目支出14.87萬元,占2.16% 。
(因數據來源于公開表,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時存在尾數誤差,決算科目明細數與合計數相差0.01萬元)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670.24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46.46萬元,增長7.45%,主要是因為人員增加導致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收入相應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670.2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7.46%,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46.46萬元,增長7.45%,主要是因為人員增加導致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相應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670.24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610.9萬元,占91.1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27.27萬元,占4.07 %;衛生健康(類)支出12.83萬元,占1.91%;住房保障(類)支出19.24萬元,占2.87%。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564.2萬元,支出決算數為670.2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8.7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66萬元,無完成預算數百分比(備注:由于預算數為 0 萬元,無法計算完成預算的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金財工程建設經費3.66萬元,未列入年初預算。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審計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504.86萬元,支出決算為57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3.5%,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導致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相應增加和所有人員五險一金基數調增。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審計事務(款)審計業務(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56萬元,無完成預算數百分比(備注:由于預算數為 0 萬元,無法計算完成預算的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省級審計專項補助資金(湘財行指【2024】68文)2.56萬元,未列入年初預算。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審計事務(款)其他審計事務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1.68萬元,無完成預算數百分比(備注:由于預算數為 0 萬元,無法計算完成預算的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審計事務(款)行政運行(項)調入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審計事務(款)其他審計事務支出(項)。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25.65萬元,支出決算為25.6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嚴格按照預算執行。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1.62萬元,支出決算為1.6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嚴格按照預算執行。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
年初預算為12.83萬元,支出決算為12.8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嚴格按照預算執行。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年初預算為19.24萬元,支出決算為19.2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嚴格按照預算執行。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64.01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345.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52%,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公用經費318.7萬元,占基本支出的48%,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
(因數據來源于公開表,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時存在尾數誤差,決算科目明細數與合計數相差0.01萬元)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4萬元,支出決算為4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持平。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嚴格按照預算執行決算。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備注:由于預算數與決算數均為0,所以無法計算完成百分比),與上年持平。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嚴格按照預算執行決算。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備注:由于預算數與決算數均為0,所以無法計算完成百分比),與上年持平。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備注:由于預算數與決算數均為0,所以無法計算完成百分比),與上年持平。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嚴格按照預算執行決算。臨湘市審計局更新公務用車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備注:由于預算數與決算數均為0,所以無法計算完成百分比),與上年持平。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嚴格按照預算執行決算。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3.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4萬元,支出決算為4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持平。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嚴格按照預算執行決算。2024年度共接待來訪團組30個、來賓285人次,主要是與有關單位交流工作情況及接受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4年度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18.7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一致),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5.2 萬元,增長5%。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導致的公用經費支出相應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4萬元,用于召開全市審計工作相關會議,人數230人,內容為全市審計工作相關會議等;開支培訓費5萬元,用于開展審計署和湖南省審計系統審計業務骨干培訓,人數4人,內容為審計署、湖南省和岳陽市審計系統審計業務骨干培訓等;未舉辦各類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45.9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45.9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5.9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5.99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1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10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無占工程支出總額百分比(由于工程支出總額為0萬元,無法計算占工程支出總額的百分比),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無占服務支出總額百分比(由于服務支出總額為0萬元,無法計算占服務支出總額的百分比)。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臨湘市審計局共有車輛0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服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十三、關于2024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績效自評開展情況。組織對2024年度本部門(單位)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涉及項目6個,共涉及資金687.7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項目2個6.23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的0.93%;其他資金項目4個8.64萬元,占其他資金預算支出總額的49.37%。
(二)績效評價結果。一是績效自評結果。2024年度本部門(單位)整體支出全年預算數687.73萬元,執行數687.73萬元,完成預算的100%,績效自評得分98分,評價等級為“優”。績效目標完成情況:一是財政同級審、政府重點工程、全市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以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計劃已完成;二是審計署、湖南省審計廳和岳陽市審計局授權的審計項目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已完成;三是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任務已完成。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原因:由于決算根據實際開展相關的工作調整使用資金,導致預算編制與實際支出項目存在細微差異。下一步改進措施:嚴格執行預算編制,進一步細化資金使用計劃。
(三)評價結果應用情況。對照績效評價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結合績效評價報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見,進一步完善預算管理機制,增強支出責任,規范資金使用,強化監督檢查,強化財政資金管理水平,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預算資金使用效益的提高提供基礎保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是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為完成相關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四、“三公”經費: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4年度臨湘市審計局決算公開表
二、2024年度臨湘市審計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