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二)支出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三公”經費預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
(四)政府采購情況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2、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3、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4、部門支出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5、部門支出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6、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7、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工資福利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8、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商品和服務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9、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商品和服務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0、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1、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2、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1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14、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15、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工資福利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7、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商品和服務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8、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商品和服務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9、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20、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21、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22、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23、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預算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24、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預算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25、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經費撥款預算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26、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經費撥款預算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27、專項資金預算匯總表
28、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公開表
29、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30、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31、政府采購預算表
32、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附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臨湘市公安局2021年部門預算匯總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臨湘市公安局是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單位,工作職責是: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范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游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等。
臨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參與研究制定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劃;參與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全市機動車輛的檢驗、牌證發放與駕駛人的考試、發證、審驗;負責交通事故處理;指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調處工作。
臨湘市森林公安局按照《森林法》等法律規定及上級森林公安機關的工作需要,積極開展各項工作,依法保護全市森林資源,維護林區治安秩序。依法查處全市范圍內各種破壞森林資源安全,影響林區治安秩序穩定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密切掌握全市林區社會治安動態,搞好山情、社情和林情調查,抓好林區治安綜合治理,維護林區治安穩定。
(二)機構設置
2021年臨湘市公安局共有二級機構39個。其中,綜合管理機構5個(指揮中心、政工室、警務督察大隊、警務保障室、行政審批股),執法勤務機構14個(國保大隊、法制大隊、刑偵大隊、治安大隊、反恐怖大隊、危爆大隊、經偵大隊、人境大隊、巡特警大隊、禁毒大隊、網安大隊、綜合管理執法大隊、城管旅游執法大隊、交警大隊),監所管理機構4個(看守所、拘留所、執法辦案中心、強制隔離戒毒所),派出所機構15個(長安所、五里牌所、羊樓司所、桃林所、詹橋所、江南所、云湖所、聶市所、坦渡所、儒溪所、黃蓋所、忠防所、桃礦所、長塘所、白羊田所),其他機構1個(羊樓司警務站)。
臨湘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內設車管所、辦公室、駕管股、法宣(秩序)股、事故調處股、行裝股、客管股、科技設施股、工會9個職能股室,下設城西、城東、羊樓司、桃林、源潭、公巡、白云、治超、農管9個建制中隊。
臨湘市森林公安局內設綜合辦公室、法制股、刑偵治安股、技術鑒定室,下設路南、路北、路中三個森林派出所。
2021年全局獨立編制機構1個,獨立核算機構3個,公安局本級財務核算、交警大隊財務核算以及森林公安局財務核算。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納入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包括:
1、公安局部門本級
2、交警大隊部門本級
3、森林公安局部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1年本部門收入預算10915.9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0725.9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190萬元。因為本單位2021年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撥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開的附件21、22表均為空。
收入較去年增加2158.62萬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一個二級預算單位(森林公安局);項目經費的增加和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增加,以及工資調標、其他交通費用增加等。
(二)支出預算
2021年本部門支出預算數10915.9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10100.30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62.08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0萬元,農林水支出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46.56萬元。支出較上年增加2158.62萬元,主要原因2021年新增一個二級預算單位(森林公安局);項目經費的增加和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增加以及工資調標、其他交通費用增加等。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1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10725.94萬元,比2020年增加2468.62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增加以及新增一個二級預算單位(森林公安局)。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9910.31萬元,占92.4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62.08萬元,占4.31%;農林水支出7萬元,占0.06%,住房保障支出346.55萬元,占3.23%,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2021 年預算數為7874.29萬元,比2020年增加1970.31萬元,增長33.37%。主要是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增加和新增一個二級預算單位(森林公安局)。
2、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1年預算數為1999.42萬元,比2020年增加573.57萬元,增長40.23%。主要是納入預算管理的“交通協管員”、“辦案費”專項類撥款收入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36.6萬元,比2020年增加19.6萬元,增長115.29%。主要是增加了一個二級預算單位(森林公安局)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1 年預算數為462.08萬元,比2020年增加40.37萬元,增長9.52%。主要是因為民警警務套改工資提標,導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提高及新增一個二級預算單位(森林公安局)。
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1年預算數為346.55萬元,比2020年增加30.26萬元,增長9.57%。主要是因為民警警務套改工資提標,導致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提高及新增一個二級預算單位(森林公安局)。
6、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林業和草原防
災減災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7萬元,與2020年持平。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門基本支出預算數5975.34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4783.34萬元,人員經費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住房公積金、醫療費、伙食補助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附加性支出及撫恤金等;公用經費1192萬元,公用經費用于辦公費、日常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因公出國(境)費、差旅費、日常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稅金及附加費用、業務委托費、專用材料費、手續費、咨詢費。支出較上年增加423.02萬元,增長7.62%,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一個二級預算單位(森林公安局)。
(二)項目支出:2021年項目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750.6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輔(協)警經費798萬元,主要用于輔(協)警人員工資福利方面支出;看守所在押人員給養費91萬元,主要是羈押人員伙食費用支出;“一標三實”信息集中采集工作經費10萬元,主要是全市人口信息采集方面各項辦公和宣傳等費用支出;拘留所執行人員給養費15萬元,主要是拘留人員伙食費用支出;平安城市系統維護費150萬元,主要是用于平安城市建設重點地方監控設備購置維護支出;市委、市政府保安及城區巡邏76萬元,主要是城區治安安保工作支出;禁毒及重癥病人收治200萬元,主要是禁毒工作宣傳教育和重癥病人收治費用支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50萬元,主要是辦理掃黑除惡專案支出;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2100萬元,主要是用于彌補公用和辦案經費的不足;強戒所強戒人員給養費130萬元,主要是強戒人員伙食費用支出。電警維保支出15萬元,主要用于標識標牌增設更新、電子警察卡口的維修維護等方面;交通協管員支出237萬元,主要用于交通協管員的工資福利支出方面;辦案費支出850萬元,主要用于彌補道路交通管理辦案經費的不足。森林公安協警經費支出21.6萬元,主要用于協警人員工資開支;森林辦案支出7萬元,主要用于辦理各類案件等方面開支。支出較上年增加2045.6萬元,增長75.62%,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一個二級預算單位(森林公安局);新增了強戒所給養費;增加了輔協警工作經費和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用于基本建設及其他專項類“交通協管員”、“辦案費”項目的預算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1年度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本部門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192萬元,比2020年增加294.1萬元,增長32.75%。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一個二級預算單位(森林公安局)以及機關運行經費提標和增加了公車補助。
(二)“三公”經費預算
本部門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數247.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59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88.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88.5萬元)。比2020年減少90萬元,減少26.67%,主要原因是2021年沒有新增公務用車購置。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1年本部門會議費預算10萬元,擬召開全市公安工作會、大要案件會審等其他公安業務會議,人數約500余人次,主要包含傳達全市公安工作、大要案件會審、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賓旅館治安管理工作等公安業務會議的布置、小型座談會等內容;擬召開4次交通內容的會議,人數650人,內容為臨湘市春運工作啟動動員大會;岳陽市六縣三區交通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半年工作講評會;臨湘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總結大會;岳陽市六縣三區交通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全年工作講評會,會議目的主要包含傳達全市頑瘴痼疾整治成效及工作動態、春運工作駕駛員安全動員、總結全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成效及來年工作規劃。培訓費預算9萬元,擬開展隊伍教育培訓、全警實戰大練兵和每周二開展全市公安民警周培訓活動,人數約1115余人次,主要培訓內容是公安各項業務;交通民、輔警執法執勤、法律法規業務培訓;內勤業務培訓班等培訓。未計劃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116萬元,其中工程類采購預算1545萬元,貨物類采購預算551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20萬元,比2020年增1139萬元,增長116.58%。主要原因是:將新建臨湘市公安局五里牌派出所、交警城東中隊業務技術用房和按國家政策規定進行政府采購。詳見預算公開表格中的政府采購預算表(表31)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63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0車輛,執法執勤用車5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5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5輛(主要用途為一般公務用車,用于執法辦案);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1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2021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2021年本級重點項目資金(30萬元及以上)預算數為4872萬元,其中:1、輔協警工資798萬元,比2020年增加159.5萬元,增長24.9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協警工資。2、禁毒及重癥病人收治費200萬元,比2020年增加50萬元。增長33%,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禁毒工作經費。3、市委、市政府保安和城區巡邏經費76萬元,比2020年減少14萬,減少15.56%,主要是根據政策,項目支出壓減。4、看守所在押人員給養費91萬元,與2020年持平。5、平安城市系統維護費150萬元,與2020年持平。6、掃黑除惡專項斗爭50萬元,與2020年持平。7、公安業務辦案和專項工作經費2170萬元,比2020增加1010萬元,增長87.07%,主要原因是要新建臨湘市公安局五里牌派出所、交警城東中隊業務技術用房,8、強戒所強戒人員給養費130萬元,為2021年新增項目。9、交通協管員項目237萬元,比2020年增加23.4萬元,增長10.96%,主要原因是:交通協管員79人每人增加了0.6萬元的預算。10、辦案費項目850萬元、比2020年增加了350萬元,增長70%。主要原因是:是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增加了,相應用于彌補財政經費撥款不足部分的辦案費項目預算增加了。11、工本費項目120萬元,與2020年持平,該項目撥款都用于牌證工本費的支出。
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本部門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10915.9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975.34萬元,項目支出4940.6萬元。
詳見附表中預算公開表格中的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項目支出績效表、整體支出績效目標附表(表29、30、32)。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第二部分 單位2021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