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能
1、反映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努力為科學技術工作者服務。組織科學技術工作者參與政治協商、科學決策、民主監督工作,為市委、市政府的全局工作服務。
2、開展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評選優秀學術論文,促進科學和經濟發展。
3、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捍衛科學尊嚴,推廣先進技術,開展青少年及社會其他成員的科學技術教育活動,提高全市人民的科學文化素。
4、開展科學論證、咨詢服務,提出政策建議,參加技術攻關,促進科學技術成果的轉化,接受委托承擔項目評估、成果鑒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審等。
5、表彰獎勵優秀科學技術工作者和科協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向有關部門舉薦人才。
6、開展民間國際學術交流活動,發展同國外的科學技術團體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7、做好所屬團體、基層科學技術協會的管理工作。
8、開展繼續教育和科技培訓工作。
9、興辦符合科協宗旨的社會公益性事業;做好科普場館、科普設施的管理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臨湘市科學技術協會部門決算只包括本級決算,臨湘市科學技術協會內設辦公室和學會普及部兩個機構,下設臨湘市科學技術咨詢服務站和中國農函大臨湘市分校兩個二級機構(財務未獨立)。
三、部門收支概況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總收入109.79萬元,比上年減少20.04%。總支出109.79萬元,比上年減少20.04%。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7年收入109.7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09.79萬元,比上年減少20.04 %。
(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支出109.79萬元,其中:科學技術支出99.79萬元,比上年減少26.24%。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0萬元,上年無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收入109.79萬元,比上年減少20.04%。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支出109.79萬元,比上年減少20.04%。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按功能分類如下:科學技術支出99.79萬元,比上年減少26.24%。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0萬元,上年無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概況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總體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09.79萬元,比上年減少20.04%。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109.79萬元,比上年減少20.04%。
(二)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09.79萬元,比上年減少20.04%。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109.79萬元,比上年減少20.04%。
(三)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109.79萬元,比上年減少20.04%。按功能分類:科學技術支出99.79萬元,比上年減少26.24%。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0萬元,上年無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按經濟分類:基本支出109.79萬元,比上年減少20.04%。其中:工資福利支出61.24萬元,比上年增加37.56%。商品和服務支出46.41萬元,比上年減少20.5%。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14萬元,上年無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六、“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3萬元,決算數為3.3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數為1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數為0.45萬元,公務接待費預算數為3萬元,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2.88萬元,公務接待86批次524人次。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比2016年減少26.7萬元,臨湘市科學技術協會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厲行節約,繼續嚴控“三公”經費。
七、政府性基金決算
2017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事業)運行經費
2017年臨湘市科學技術協會機關(事業)運行經費財政撥款決算46.41萬元。比2016年減少46.37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本年度政府采購無實際采購額。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本單位年末無車輛。年末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年末無單價1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四)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說明
本年度無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
九、相關的名稱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科學技術支出(類):是指用于科學技術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是指用于文化、文物、體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咨詢費:反映單位咨詢方面的支出。
手續費:反映單位支付的各類手續費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物業管理費:反映單位開支的辦公用房以及未實行職工住宅物業服務改革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宿舍等的物業管理費,包括綜合治理、綠化、衛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租賃費:反映租賃辦公用房、宿舍、專用通訊網以及其他設備等方面的費用。
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專用材料費:反映單位購買日常專用材料的支出。具體包括藥品及醫療耗材,農用材料,獸醫用品,實驗室用品,專用服裝,消耗性體育用品,專用工具和儀器,藝術部門專用材料和用品,廣播電視臺發射臺發射機的電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勞務費:反映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鐘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評審費等。
委托業務費: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生活補助: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優撫對象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退役軍人生活補助費,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和遺屬生活補助,因公負傷等住院治療、住療養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長期贍養人員補助費,由于國家實行退耕還林禁牧舍飼政策補償給農牧民的現金、糧食支出,對農村黨員、復員軍人。
醫療費: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學生醫療費,優撫對象醫療補助,以及按國家規定資助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支出和對城鄉貧困家庭的醫療救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