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旅游廣電新聞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統籌協調全市文化旅游廣電出版業發展。擬訂全市文化旅游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指導、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
(三)推進文化旅游廣電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大力促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一體化發展。
(四)擬訂全市文化文物市場發展規劃,負責全市文化文物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五)指導、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擬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六)組織推進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公共服務;對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
(七)負責對全市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擬訂全市出版物市場的調控政策、措施并指導實施,指導對出版物和違禁出版物的鑒定工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臨湘市文化旅游廣電新聞出版局部門決算包括局機關本級決算(根據財政預算管理制度,所屬二級機構為一級預算單位,部門決算報表分別單獨公開)(不包含下屬機構決算數據)。
三、部門收支概況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總收入1,125.95萬元,比上年減少16.58%。總支出1,125.95萬元,比上年減少16.58%。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7年收入1,125.9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948.54萬元,比上年減少23.95 %。其他收入177.41萬元,比上年增加180.11%。
(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支出1,125.95萬元,其中: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042.7萬元,比上年增加27.4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25萬元,上年無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農林水支出5萬元,比上年增加150%。商業服務業等支出50萬元,比上年減少62.48%。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收入948.54萬元,比上年減少26.26%。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支出948.54萬元,比上年減少26.26%。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按功能分類如下: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865.29萬元,比上年增加14.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25萬元,上年無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農林水支出5萬元,比上年增加150%。商業服務業等支出50萬元,比上年減少62.48%。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概況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總體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948.54萬元,比上年減少23.95%。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948.54萬元,比上年減少23.95%。
(二)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948.54萬元,比上年減少23.95%。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948.54萬元,比上年減少23.95%。
(三)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948.54萬元,比上年減少23.95%。按功能分類: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865.29萬元,比上年增加14.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25萬元,上年無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農林水支出5萬元,比上年增加150%。商業服務業等支出50萬元,比上年減少58.42%。按經濟分類:基本支出948.54萬元,比上年減少23.95%。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74.82萬元,比上年增加84.48%。商品和服務支出586.42萬元,比上年減少44.69%。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87.3萬元,比上年增加129.21%。
六、“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7萬元,決算數為6.6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預算數為7萬元,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6.6萬元,公務接待150批次1800人次。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比2016年減少5.9萬元,臨湘市文化旅游廣電新聞出版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厲行節約,繼續嚴控“三公”經費。
七、政府性基金決算
2017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事業)運行經費
2017年臨湘市文化旅游廣電新聞出版局機關(事業)運行經費財政撥款決算586.42萬元。比2016年減少473.81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本年度政府采購計劃采購總額2929.92萬元,其中:貨物2318.78萬元;服務611.14萬元;本年度政府采購實際采購總額2578.33萬元,其中:貨物2040.53萬元;服務537.8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本單位年末無車輛。年末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年末無單價1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四)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說明
本年度無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
九、相關的名稱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是指用于文化、文物、體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是指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的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農林水支出(類):是指用于農林水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是指用于商業服務業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采購 :就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委托業務費: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撫恤金:反映按規定開支的烈士遺屬、犧牲病故人員遺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傷殘人員的撫恤金,離退休人員等其他人員的各項撫恤金。
醫療費: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學生醫療費,優撫對象醫療補助,以及按國家規定資助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支出和對城鄉貧困家庭的醫療救助支出。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如嬰幼兒補貼、職工探親旅費、退職人員及隨行家屬路費、符合條件的退役回鄉義務兵一次性建房補助、符合安置條件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一次性經濟補助費、對農戶的生產經營補貼、保障性住房租。
附件:
臨湘市文化旅游廣電新聞出版局2017年度決算公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