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能
臨湘博物館為臨湘市文化旅游廣電新聞出版局二級機構,主要職能:
①、收藏展覽文物,弘揚民族文化;
②、負責文物展覽、文物市場的稽查工作;
③、征集流散文物;
④、負責宣傳文博方面的法律、法規。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臨湘市博物館部門決算為一級預算單位,部門決算報表分別單獨公開。
三、部門收支概況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總收入263.6萬元,比上年減少28.15%。總支出263.6萬元,比上年減少28.15%。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7年收入263.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94.21萬元,比上年增加131.54 %。其他收入69.38萬元,比上年減少74.82%。
(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支出263.6萬元,其中: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63.6萬元,比上年減少26.65%。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收入194.21萬元,比上年增加112.53%。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支出194.21萬元,比上年增加112.53%。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按功能分類如下: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94.21萬元,比上年增加131.54%。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概況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總體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94.21萬元,比上年增加131.54%。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194.21萬元,比上年增加131.54%。
(二)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94.21萬元,比上年增加131.54%。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144.21萬元,比上年增加71.93%。用于項目支出的收入50萬元,上年無用于項目支出的收入。
(三)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194.21萬元,比上年增加131.54%。按功能分類: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94.21萬元,比上年增加131.54%。按經濟分類:基本支出144.21萬元,比上年增加71.93%。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04.66萬元,比上年增加32.69%。商品和服務支出39.55萬元,比上年增加690.38%。項目支出50萬元,上年無項目支出。其中:其他資本性支出50萬元,上年無其他資本性支出。
六、“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1萬元,決算數為1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預算數為1.1萬元,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1萬元,公務接待4批次110人次。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比2016年減少0.15萬元,臨湘市博物館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厲行節約,繼續嚴控“三公”經費。
七、政府性基金決算
2017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事業)運行經費
2017年臨湘市博物館機關(事業)運行經費財政撥款決算39.55萬元。比2016年增加34.55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本年度政府采購無實際采購額。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本單位年末無車輛。年末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年末無單價1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四)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說明
本年度無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
(五)政府性基金情況說明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九、相關的名稱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是指用于文化、文物、體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績效工資: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職業年金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職業年金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委托業務費: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其他交通費用: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