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二、收入決算公開表
三、支出決算公開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公開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 經費支出決算公開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
四、“三公”經費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臨湘市花鼓戲保護傳承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能
臨湘市楚韻臨湘花鼓戲劇團前身為臨湘縣文工團,始建于1951年,1958年11月,正式命名為“臨湘縣花鼓戲劇團”。2011年,臨湘花鼓戲被國務院批準為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2012年5月劇團實施體制改革,改革后為兩塊牌子一班人馬,即“市楚韻臨湘花鼓戲劇團”(國有企業)和臨湘市花鼓戲保護傳承中心(全額事業)。劇團共有演職員60人,在崗職工40人,全額事業編制職工11人,企業身份職工29人;其中事業退休12人,企業退休8人。為保護和傳承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臨湘花鼓戲,劇團擔負著政府主導的公益性“送戲下鄉”、“一元劇場”等惠民演出活動,連續三屆獲“湖南省好劇團”、“湖南省文化系統先進集體”等稱號,并多次參加國家、省級戲劇比賽并獲獎,2018年度承擔省重點劇目“良心結”的演練,取得了較好的聲譽。
二、機構設置
2018年臨湘市楚韻臨湘花鼓戲劇團預算部門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臨湘市楚韻臨湘花鼓戲劇團部門本級。
第二部分 臨湘市花鼓戲保護傳承中心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表)
第三部分 臨湘市花鼓戲保護傳承中心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收、支總計677.01萬元,與2017年442.89相比,增加234.12萬元。主要原因是排演新劇《良心結》所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收入582.8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49.48萬元,上年無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占本年總收入42.8%。事業收入265.5萬元,上年無事業收入。占本年總收入45.55%。其他收入67.91萬元,上年無其他收入。占本年總收入11.65%。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618.8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18.85萬元,占本年總支出10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343.6萬元,與2017年相比,上年無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引進的新劇良心結費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總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85.4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46.12%。與2017年度相比,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引進的新劇良心結費用。
(二)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285.44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80.41萬元,占98.24%。住房保障支出5.03萬元,占1.76%。
(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68.29萬元,支出決算為285..4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69.61%。其中:
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 藝術表演團體(項)。
年初預算為83.26萬元,支出決算為178.5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14.47%,決算數大于預算主要是增加良心劇創作費。
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1.8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預算主要是增加良心劇創作費
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30萬元,支出決算為3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
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 文化產業發展專項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50萬元,支出決算為5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臨湘市花鼓戲保護傳承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85.44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00%。其中:
人員經費179.58萬元,占基本支出的62.91%,主要包括:按國家規定支出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其他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其他支出、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經費105.85萬元,占基本支出的37.09%,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0.7萬元,支出決算為0.63萬元,完成預算的90%,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0.7萬元,支出決算為0.63萬元,完成預算的9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與上年相比減少0.07萬元,減少1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壓減。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63萬元,占100%,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63萬元,全年共接待國內公務接待批次5個、接待人次15人次。主要用于與有關單位交流工作情況及接受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支出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委組織對“文化創作”等4個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85.44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100%。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本單位本年度無項目支出,所以無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三)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績效評價結果。
我單位2017-2018年年度績效目標均已完成,所有專項的日常財務管理均按單位相關管理制度執行,建立了工作有計劃、實施有方案、日常有監督的管理機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通過自查的情況來看,單位領導高度重視,能認真組織實施項目規劃設計編制工作,實行專戶管理;專項資金嚴格用于申報的專門項目,無截流、擠占、挪用、抽逃資金問題;會計核算真實、規范,無違反財經紀律的其他問題。本單位本年度無重點績效評價。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事業)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臨湘市花鼓戲保護傳承中心單位2018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是事業性機關單位運行經費無。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情況
本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輛0車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是指用于文化、文物、體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類):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
績效工資: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租賃費:反映租賃辦公用房、宿舍、專用通訊網以及其他設備等方面的費用。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勞務費:反映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鐘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評審費等。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