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能
市委宣傳部是市委主管意識形態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能是,指導全市理論學習、理論研究、政策宣傳,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新聞出版及外宣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創建和文化市場管理,重點加強網絡意識形態管理和網絡輿情應對等工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中共臨湘市委宣傳部部門決算只包括本級決算,歸口管理單位如廣播電視臺、文旅廣新局、新華書店、文聯等,都是單獨核算,部門決算報表也是分別單獨公開。
三、部門收支概況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總收入664.79萬元,比上年增加14.59%?傊С664.79萬元,比上年增加14.59%。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7年收入664.7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64.79萬元,比上年增加14.59 %。
(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支出664.7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54.79萬元,比上年減少37.11%。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410萬元,比上年增加831.82%。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收入664.79萬元,比上年增加14.59%。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支出664.79萬元,比上年增加14.59%。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按功能分類如下: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54.79萬元,比上年減少37.11%。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410萬元,比上年增加831.82%。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概況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總體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64.79萬元,比上年增加14.59%。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664.79萬元,比上年增加14.59%。
(二)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64.79萬元,比上年增加14.59%。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664.79萬元,比上年增加14.59%。
(三)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664.79萬元,比上年增加14.59%。按功能分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54.79萬元,比上年減少37.11%。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410萬元,比上年增加831.82%。按經濟分類:基本支出664.79萬元,比上年增加14.59%。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49.9萬元,比上年增加48.47%。商品和服務支出476.09萬元,比上年增加8.85%。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8.8萬元,比上年減少7.17%。
六、“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3.48萬元,決算數為3.48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預算數為3.48萬元,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3.48萬元,公務接待145批次356人次。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比2016年減少9.69萬元,中共臨湘市委宣傳部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厲行節約,繼續嚴控“三公”經費。
七、政府性基金決算
2017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事業)運行經費
2017年中共臨湘市委宣傳部機關(事業)運行經費財政撥款決算476.09萬元。比2016年增加38.72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本年度政府采購無實際采購額。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本單位年末無車輛。年末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年末無單價1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四)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說明
本年度無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
九、相關的名稱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是指用于人大、政協、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統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人力資源事務、紀檢監察事務、商貿事務、工商行政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民族事務、檔案事務、民主黨派及工商。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是指用于文化、文物、體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伙食補助費:反映單位發給職工的伙食補助費,如誤餐補助等。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物業管理費:反映單位開支的辦公用房以及未實行職工住宅物業服務改革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宿舍等的物業管理費,包括綜合治理、綠化、衛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勞務費:反映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鐘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評審費等。
委托業務費: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福利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
其他交通費用: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生產補貼:反映各種對個人發放的生產補貼支出,如國家對農民發放的農機具購置補貼、良種補貼、糧食直補以及發放給殘疾人的各種生產經營補貼等。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物業服務補貼: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規定向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物業服務補貼。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如嬰幼兒補貼、職工探親旅費、退職人員及隨行家屬路費、符合條件的退役回鄉義務兵一次性建房補助、符合安置條件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一次性經濟補助費、對農戶的生產經營補貼、保障性住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