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能
實施小學義務教育,促進基礎教育和發展。負責小學學歷教育(相關社會服務)。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臨湘市第三完全小學是一所市直完全小學,部門決算包括臨湘市第三完全小學一所學校。
三、部門收支概況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總收入1,201.87萬元,比上年增加24.43%?傊С1,201.87萬元,比上年增加24.43%。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7年收入1,201.8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01.87萬元,比上年增加24.43 %。
(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支出1,201.87萬元,其中:教育支出1192.62萬元,比上年增加23.4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25萬元,上年無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收入1201.87萬元,比上年增加24.43%。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支出1201.87萬元,比上年增加24.43%。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按功能分類如下:教育支出1192.62萬元,比上年增加23.4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25萬元,上年無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概況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總體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01.87萬元,比上年增加24.43%。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1201.87萬元,比上年增加24.43%。
(二)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01.87萬元,比上年增加24.43%。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1201.87萬元,比上年增加29.11%。
(三)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1201.87萬元,比上年增加24.43%。按功能分類:教育支出1192.62萬元,比上年增加23.4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25萬元,上年無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按經濟分類:基本支出1201.87萬元,比上年增加29.11%。其中:工資福利支出842.45萬元,比上年增加42.16%。商品和服務支出235.06萬元,比上年減少5.19%。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24.36萬元,比上年增加37.62%。
六、“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6萬元,決算數為4.9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預算數為6萬元,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4.9萬元,公務接待102批次1120人次。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與2016年基本持平,臨湘市第三完全小學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厲行節約,繼續嚴控“三公”經費。
七、政府性基金決算
2017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事業)運行經費
臨湘市第三完全小學單位性質為財政補助事業單位,部門決算報表沒有機關(事業)運行經費統計數據。
(二)政府采購情況
本年度政府采購計劃采購總額33.6萬元,其中:貨物9.6萬元;工程24萬元;本年度政府采購實際采購總額33.6萬元,其中:貨物9.6萬元;工程24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本單位年末無車輛。年末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年末無單價1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四)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說明
本年度無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
九、相關的名稱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教育支出(類):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是指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的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政府采購 :就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
績效工資: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撫恤金:反映按規定開支的烈士遺屬、犧牲病故人員遺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傷殘人員的撫恤金,離退休人員等其他人員的各項撫恤金。
醫療費: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學生醫療費,優撫對象醫療補助,以及按國家規定資助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支出和對城鄉貧困家庭的醫療救助支出。
助學金:反映各類學校學生助學金、獎學金、學生貸款、出國留學(實習)人員生活費,青少年業余體校學員伙食補助費和生活費補貼,按照協議由我方負擔或享受我方獎學金的來華留學生、進修生生活費等。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