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基本概況
1、單位職能職責
1、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
2、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
3、承擔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監督管理的責任。
4、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濕地工作。
5、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
6、承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
7、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8、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以及林業生產發展的有關政策建議;監管國有林業資產、指導林業產業發展的審核、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
9、負責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
10、制定全市林業產業發展政策。
11、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宣傳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的建設。
12、參與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
13、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單位機構設置
我單位共有辦公室、政工股、計財股、資源林政股、營林股、法規股、綠化辦、山林糾紛調處辦等八個內設股室以及12個其他機構。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2018年林業局部門預算編制范圍只有林業局本級,不含二級預算單位。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1590.6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380.66萬元,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150萬元,其他收入60萬。收入較去年預算增加15.76萬元,主要是人員工資的增加。
(二)支出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1590.66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8.42萬元,農林水支出1313.4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8.76。支出較去年預算增加15.76萬元,主要是工資福利的調整。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530.66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1390.66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140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其中:動植物保護支出130萬元,主要用于松材線蟲的防治,野生動植物的保護等方面;其他林業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森林保護與防災減災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本級1家行政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15.2萬元,比2017年預算減少68.9萬元,下降37.43%。
2、“三公”經費預算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75.4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52.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23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17年減少75.92萬元,主要是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等制度,厲行節約。
3、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財政部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03.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88.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14.6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4、政府基金情況
2018年無政府基金預算。
5、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本單位共有車輛7輛。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無單價1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6、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說明
2018年本級重點項目資金預算數為1000000元,其中:松材線蟲病防治經費1000000元。2018年本級重點項目資金預算比2017年增加500000元。
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