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能
臨湘市鐵山咀電排站成立于1995年5月,位于臨湘市黃蓋鎮廣坪村,占地面積5762.1平方米,裝機3臺,總容量6000千瓦,控制流域面積1128平方公里,保護耕地面積19.6萬畝,是黃蓋湖區域防洪排澇的骨干水利工程,屬純公益性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現有干部職工59人,其中:在職51人(全額47人、自籌2人、臨聘2人),退休8人(全額5人、自籌3人)。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臨湘市鐵山咀電排站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機構,因此納入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只有鐵山咀電排站本級。 三、部門收支概況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總收入473.96萬元,比上年增加31.04%。總支出428.39萬元,比上年增加10.78%。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7年收入473.9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62.57萬元,比上年增加39.72 %。其他收入111.39萬元,比上年增加9%。
(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支出428.39萬元,其中:農林水支出428.39萬元,比上年增加10.78%。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收入362.57萬元,比上年增加39.72%。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支出362.57萬元,比上年增加39.72%。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按功能分類如下:農林水支出362.57萬元,比上年增加39.72%。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概況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總體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62.57萬元,比上年增加39.72%。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362.57萬元,比上年增加39.72%。
(二)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62.57萬元,比上年增加39.72%。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339.27萬元,比上年增加72.66%。用于項目支出的收入23.3萬元,比上年減少63.02%。
(三)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362.57萬元,比上年增加39.72%。按功能分類:農林水支出362.57萬元,比上年增加39.72%。按經濟分類:基本支出339.27萬元,比上年增加72.66%。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87.29萬元,比上年增加102.68%。商品和服務支出18.73萬元,比上年減少15.4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1.31萬元,比上年增加18.41%。其他資本性支出1.95萬元,比上年減少68.38%。項目支出23.3萬元,比上年減少63.02%。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16.23萬元,比上年減少21.38%。其他資本性支出7.07萬元,比上年減少81.8%。
六、“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4.7萬元,決算數為4.6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數為1.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數為1.5萬元,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公務接待費預算數為3.2萬元,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3.18萬元,公務接待106批次850人次。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比2016年減少0.09萬元,臨湘市鐵山咀電排站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厲行節約,繼續嚴控“三公”經費。
七、政府性基金決算
2017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事業)運行經費
臨湘市鐵山咀電排站單位性質為財政補助事業單位,部門決算報表沒有機關(事業)運行經費統計數據。
(二)政府采購情況
本年度政府采購無實際采購額。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本單位年末共有車輛1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7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3臺(套)。
(四)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說明
2017年度無重點項目。
九、相關的名稱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農林水支出(類):是指用于農林水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伙食補助費:反映單位發給職工的伙食補助費,如誤餐補助等。
績效工資: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專用材料費:反映單位購買日常專用材料的支出。具體包括藥品及醫療耗材,農用材料,獸醫用品,實驗室用品,專用服裝,消耗性體育用品,專用工具和儀器,藝術部門專用材料和用品,廣播電視臺發射臺發射機的電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勞務費:反映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鐘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評審費等。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福利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退休費: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和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員的退休費和其他補貼。
生活補助: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優撫對象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退役軍人生活補助費,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和遺屬生活補助,因公負傷等住院治療、住療養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長期贍養人員補助費,由于國家實行退耕還林禁牧舍飼政策補償給農牧民的現金、糧食支出,對農村黨員、復員軍人。
獎勵金:反映政府各部門的獎勵支出,如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獎勵、計劃生育目標責任獎勵、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如嬰幼兒補貼、職工探親旅費、退職人員及隨行家屬路費、符合條件的退役回鄉義務兵一次性建房補助、符合安置條件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一次性經濟補助費、對農戶的生產經營補貼、保障性住房租。
其他資本性支出:反映發展與改革部門以外的其他部門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購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辦公設備購置:反映用于購置并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的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的支出,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專用設備購置:反映用于購置具有專門用途、并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的各類專用設備的支出。如通信設備、發電設備、交通監控設備、衛星轉發器、氣象設備、進出口監管設備等,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