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能
我單位共有在職干部職14名,退休人員6名,勞務派遣人員1名,我局始終堅持以維護社會穩定和加快經濟發展為抓手,主要圍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農村土地仲裁、農村土地信息化管理、農村土地流轉、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農民專業合作社指導和發展、家庭農場經營與管理、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等工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我單位是市政府工作組成部門,獨立核算單位,無二級機構。
三、部門收支概況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總收入1,375.64萬元,比上年增加63.67%。總支出1,375.64萬元,比上年增加63.67%。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7年收入1,375.6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375.64萬元,比上年增加63.67 %。
(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支出1,375.64萬元,其中:農林水支出1375.64萬元,比上年增加74.03%。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收入1375.64萬元,比上年增加63.67%。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支出1375.64萬元,比上年增加63.67%。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按功能分類如下:農林水支出1375.64萬元,比上年增加74.03%。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概況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總體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375.64萬元,比上年增加63.67%。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1375.64萬元,比上年增加63.67%。
(二)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375.64萬元,比上年增加63.67%。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164.84萬元,比上年減少80.39%。用于項目支出的收入1210.8萬元,上年無用于項目支出的收入。
(三)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1375.64萬元,比上年增加63.67%。按功能分類:農林水支出1375.64萬元,比上年增加74.03%。按經濟分類:基本支出164.84萬元,比上年減少80.39%。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37.79萬元,比上年增加71.66%。商品和服務支出22.94萬元,比上年減少96.9%。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4.1萬元,比上年減少78.81%。項目支出1210.8萬元,上年無項目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760.8萬元,上年無商品和服務支出。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450萬元,上年無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
六、“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48萬元,決算數為1.48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預算數為1.48萬元,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1.48萬元,公務接待50批次300人次。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比2016年減少2.02萬元,臨湘市農村經營管理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厲行節約,繼續嚴控“三公”經費。
七、政府性基金決算
2017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事業)運行經費
2017年臨湘市農村經營管理局機關(事業)運行經費財政撥款決算22.94萬元。比2016年減少717.92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本年度政府采購無實際采購額。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本單位年末無車輛。年末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年末無單價1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四)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說明
2017年本級重點項目資金(30萬元及以上)預算數為 8000000元,其中技術公司服務費6595000元、鄉鎮工作經費1405000元 。2017年本級重點項目資金(30萬元及以上)決算數為 8000000 元,其中 技術公司服務費6595000元、鄉鎮工作經費1405000元,達到年初績效目標。
(五)政府性基金情況說明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九、相關的名稱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農林水支出(類):是指用于農林水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績效工資: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委托業務費: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