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臨湘市農村經營管理中心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臨湘市農村經營管理中心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于2020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臨湘市農村經營管理中心概況
一、部門職責
貫徹執行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決策,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改革。負責落實農村土地承包改革,參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搞好土地流轉合同鑒證,發布農村土地流轉供求信息,指導農村土地有序流轉,及時調處和仲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產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負責農宅基地管理與改革有關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開展本市范圍內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審計工作,全面推行和完善村賬鄉代管、互聯網+監督;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民負擔的法律、法規,負責維護農民權益、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
臨湘市農村經營管理中心內設機構包括:
1、綜合室
2、業務股
3、臨湘市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站
4、臨湘市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
(二)決算單位構成。
臨湘市農村經營管理中心2020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中心本級決算,其中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站和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為中心下設事業單位不是財政預算單位,沒有獨立財務。
第二部分 臨湘市農村經營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表)
第三部分 臨湘市農村經營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1,792.77萬元,與2019年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900萬元,減少33.42%。主要原因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頒證工作經費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經費減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308.8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96.35萬元,占95.94%;其他收入12.53萬元,占4.0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1,786.3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5.89萬元,占7.05%;項目支出1660.43萬元,占92.95%;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780.24萬元,與2019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912萬元,減少33.89%。主要原因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頒證工作經費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經費減少。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773.7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9.3%。與2019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565萬元,增長46.74%,主要原因是省級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經費增加。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773.78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9.29萬元,占0.52%;農林水(類)支出1757.53萬元,占99.08%;住房保障(類)支出6.97萬元,占0.39%;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296.35萬元,支出決算為1,773.7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98%。其中:
1、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16.25萬元,支出決算為34.6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13%,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結構調整。
2、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事業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76.36萬元,支出決算為74.9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2%,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決算對該類款項進行了細分調整。
3、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農業生產發展(項)。
年初預算為35萬元,支出決算為3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4、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農村合作經濟(項)。
年初預算為48萬元,支出決算為4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5、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其他農業農村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517.4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決算對該類款項進行了細分調整。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9.29萬元,支出決算為9.2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7、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補助(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6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決算對該類款項進行了細分調整。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年初預算為6.97萬元,支出決算為6.9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13.35萬元,其中:人員經費98.7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7.1%,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14.62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2.9%,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公務用車購置、其他交通工具購置、文物和陳列品購置、無形資產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贈與。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4萬元,支出決算為1.4萬元,完成預算的100%,其中:
無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與決算;
無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與決算;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1.4萬元,支出決算為1.4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我單位嚴格按預算執行決算。與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1.4萬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4萬元,其中:其他國內公務接待支出1.4萬元。主要用于與有關單位交流工作情況及接受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臨湘市農村經營管理中心2020年共接待國內公務接待批次50個、接待人次3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更新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0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收支。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臨湘市農村經營管理中心單位性質為財政補助事業單位,部門決算報表沒有機關運行經費統計數據。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0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0.7萬元,用于召開鎮(街道)經管站長會議,人數26人,內容為安排部署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農村財務、土地管理、宅基地管理與改革等工作;開支培訓費0.5萬元,用于開展農村宅基地管理與改革培訓,人數200人,內容為農村宅基地管理與改革業務指導。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年度無政府采購。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十三、關于2020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2020以來,本單位按照績效評價相關文件要求,積極開展績效管理工作,對財政預算的部分項目開展了績效評價工作。規范了部門專項資金運行,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2020年農村經營管理中心項目績效自評,項目全年決算數為1660.43萬元,完成預算的100%,本單位年度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良好。
(三)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績效評價結果。
本年度重點績效評價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本單位年度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績效評價結果為合格。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是指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的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農林水支出(類):是指用于農林水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類):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軍齡工資;軍隊士官的軍銜等級工資、基礎工資和軍齡工資等。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伙食補助費:反映單位發給職工的伙食補助費,如誤餐補助等。
績效工資: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福利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
其他交通費用: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