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基本概況
1、職能職責:
(1)主管全市森林及野生動植物的資源、林區治安秩序安全,依法查處各種破壞森林資源安全,影響林區治安秩序穩定的治安案件、林業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
(2)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撲火隊伍開展撲火工作;承擔全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2、機構設置:我局內設綜合辦公室、法制股、森林消防股、技術鑒定室,下設路南、路北、路中三個森林派出所。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2018年預算編制范圍包括臨湘市森林公安局本級,屬一級預算單位。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2018年森林公安局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和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和納入專戶非稅收入撥款的支出,所公開的相關表格均為空。收入包括經費撥款和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協警經費支出和森林防火專項等項目經費。
(一)收入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4526525.5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366525.5元,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160000元。收入較去年增加265525.5元,主要是住房公積金比例增加及津補貼調標。
(二)支出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4526525.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4526525.5元。支出較去年增加265525.5元,主要是住房公積金比例增加及津補貼調標。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526525.5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4150525.5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376000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對市縣專項補助等。其中:協警經費支出216000元,主要用于協警工資津補等方面;森林防火支出16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設備、物質采購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831000元,比2017年預算增加3000元,上升0.36%。原因是2018年單位退休人員公用經費比2017年人均增加500元。
2、“三公”經費預算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360000元,其中,公務接待費 180000 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180000 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80000元),因公出國(境)費 0 元。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17年持平。
3、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森林公安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17700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17700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車輛6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5輛,特種車輛1輛。公務用車改革組封存車輛2臺。沒有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和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5、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8年森林公安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4526525.5元,其中:基本支出4150525.5元,項目支出376000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526525.5元,無重點項目績效預算。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