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臨湘市森林公安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臨湘市森林公安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臨湘市森林公安局主要承擔《森林法》等法律規定及上級森林公安機關的工作需要,積極開展各項工作,依法保護全市森林資源,維護林區治安秩序。依法查處全市范圍內各種破壞森林資源安全,影響林區治安秩序穩定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密切掌握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林區治安穩定。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
1、綜合辦公室
2、刑偵治安股
3、法制股
4、司法鑒定室
5、路中派出所
6、路南派出所
7、路北派出所。
(二)決算單位構成。
臨湘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門決算公開單位構成包括:臨湘市森林公安局單位本級。
第二部分 臨湘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表)
第三部分 臨湘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1,262.71萬元,與2018年相比,收、支總計增加107.27萬元,增長9.28%。主要原因是按規定使用了上年結轉資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797.6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83.2萬元,占85.65%。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114.46萬元,占14.35%。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1,077.2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89.68萬元,占73.31%。項目支出287.53萬元,占26.69%;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148.25萬元,與2018年相比,減少7.19萬元,減少0.62%。主要原因是納入預算管理的財政非稅收入撥款減少。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038.9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6.45%。與2018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348.56萬元,增長50.49%,主要原因是按規定使用了上年度結轉資金。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038.94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42.71萬元,占4.11%;
2、農林水(類)支出954.47萬元,占91.87%;
3、住房保障(類)支出20.16萬元,占1.94%;
4、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21.6萬元,占2.08%。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545.35萬元,支出決算為1,038.9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90.51%。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487.58萬元,支出決算為42.7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76%。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調整科目到其他支出項目。
2、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防災減災(項):年初預算為16萬元,支出決算為8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00%。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決算中功能科目調整;二是市級領導專項審批撥付森林防火專項經費。
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666.93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決算中功能科目調整。
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執法與監督(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8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級撥來2019年轉移支付資金。
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其他林業和草原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89.53萬元,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決算中功能科目調整。
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20.16萬元,支出決算為20.1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4、災害防治應急管理支出(類)森林消防事務(款)其他森林消防事務(項):年初預算為21.6萬元,支出決算為21.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751.4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524.91萬元,占基本支出的69.86%,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226.49萬元,占基本支出的30.14%,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公務用車購置、無形資產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31萬元,支出決算為30.82萬元,完成預算的99.42%,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13萬元,支出決算為13萬元,完成預算的100%,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與上年相比減少0.49萬元,減少3.65%,減少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壓減。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18萬元,支出決算為17.82萬元,完成預算的99%,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13萬元,占10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17.82萬元,占99%。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3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150個、接待人次850人次,主要用于與有關單位交流工作情況及接受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17.82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支出17.82萬元。主要是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5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支出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因每個項目資金少于30萬元,部門決算未進行項目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2個,共涉及資金37.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0%。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項目績效自評結果良好。
(三)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績效評價結果。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臨湘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26.49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20.23萬元。增長113.15%,主要原因是:辦案支出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開支培訓費1.82萬元,用于新警上崗培訓及業務知識更新培訓等支出,共3人次。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臨湘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四)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臨湘市森林公安局共有車輛5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5輛,用于執法執勤、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是指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的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農林水支出(類):是指用于農林水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類):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是指用于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災害防治、安全生產監管及應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反映按規定可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公務員醫療補助費。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醫療費:反映未參加醫療保險單位的醫療經費和單位按規定為職工支出的其他醫療費用。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被裝購置費:反映法院、檢察院、政府各部門以及軍隊(含武警)的被裝購置支出。
勞務費:反映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鐘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評審費等。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費用: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撫恤金:反映按規定開支的烈士遺屬、犧牲病故人員遺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傷殘人員的撫恤金,離退休人員等其他人員的各項撫恤金。
生活補助: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優撫對象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退役軍人生活補助費,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和遺屬生活補助,因公負傷等住院治療、住療養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長期贍養人員補助費,由于國家實行退耕還林禁牧舍飼政策補償給農牧民的現金、糧食支出,對農村黨員、復員軍人?
醫療費: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學生醫療費,優撫對象醫療補助,以及按國家規定資助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支出和對城鄉貧困家庭的醫療救助支出。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如嬰幼兒補貼、職工探親旅費、退職人員及隨行家屬路費、符合條件的退役回鄉義務兵一次性建房補助、符合安置條件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一次性經濟補助費、對農戶的生產經營補貼、保障性住房租?
辦公設備購置:反映用于購置并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的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的支出,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網絡方面的支出。如計算機硬件、軟件購置、開發、應用支出等,如果購建的計算機硬件、軟件等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資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資本性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 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