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二、收入決算公開表
三、支出決算公開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公開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 經費支出決算公開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
四、“三公”經費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臨湘市黃蓋湖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自然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自然保護區的各項管理制度,統一管理自然保護區;調查自然資源并建立檔案,組織環境監測,保護自然保護區內的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組織或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自然保護區的科學研究工作;進行自然保護的宣傳教育;在不影響保護自然區的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的前提下,組織開展參觀、旅游等活動。
二、機構設置
(一)內設機構設置
我單位共設有3個內設股室,分別是:綜合辦公室、資源保護股、科普宣教股。臨湘市黃蓋湖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部門決算只包括市黃蓋湖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本級。(本單位林業局下屬二級機構無內設機構情況)
(二)決算單位構成。
臨湘市黃蓋湖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部門決算只包括市黃蓋湖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本級。(本單位林業局下屬二級機構無內設機構情況)
第二部分 臨湘市黃蓋湖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表)
第三部分 臨湘市黃蓋湖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收、支總計93.19萬元,與2017年相比,本單位2018年部門決算為新報單位,新報因素是新增單位,沒有與上年對比情況。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收入93.1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93.19萬元,占本年總收入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本單位2018年部門決算為新報單位,新報因素是新增單位,沒有與上年對比情況。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93.1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3.19萬元,占本年總支出78.54%。項目支出20萬元,占本年總支出21.46%,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本單位2018年部門決算為新報單位,新報因素是新增單位,沒有與上年對比情況。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93.19萬元,與2017年相比,本單位2018年部門決算為新報單位,新報因素是新增單位,沒有與上年對比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總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93.1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17年度相比,本單位2018年部門決算為新報單位,新報因素是新增單位,沒有與上年對比情況。
(二)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93.19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農林水(類)支出93.19萬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67.48萬元,支出決算為93.1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5.64%。支出決算小于年初預算的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為新增單位,本年度財政統發基本工資在林業局支出,所以決算支出小于年初預算。
按功能科目分類: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濕地保護(項)
年初預算為167.48萬元,支出決算為93.1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5.64%,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財政統發工資,歸口在局機關戶頭下達,故指標計劃計入局機關。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臨湘市黃蓋湖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73.19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的 78.5 %.其中:
人員經費59.08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的80.72%。主要包括:按國家規定支出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14.11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的19.28%。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為14.5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3.69萬元,完成預算的94.4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7.5萬元,支出決算為7.13萬元,完成預算的95.07%,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與上年相比無對比數,,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為新增單位,故無對比數。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7萬元,支出決算為6.56萬元,完成預算的93.7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與上年相比無對比數,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為新增單位,故無對比數。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決算數為0萬元,因公出國(境)人數為:0批0人,與年初預算數對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沒有發生因公出國(境)事項;
(2)公務用車購置與運行費決算數7.1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用0萬元,與年初預算對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沒有發生公務用車購置費用,公務用車運行費用7.13萬元,與年初預算對比減少了0.37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嚴格執行”八項規定“。本單位年末,車輛購置為0輛,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為新設單位,所用車輛為局機關調用;
(3)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6.56萬元,與年初預算對比減少了0.44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嚴格執行”八項規定“。本單位發生公務接待155批次1085人次。
(4)本單位無2017年部門決算,原因為新報單位,新報因素是新增單位,沒有與上年對比情況。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支出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對照績效目標,對預算執行過程以及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了跟蹤監控。認真執行了年初部門預算和財政政策要求,有效防止了超預算;認真學習了財經法規,嚴格執行了財經紀律,防止了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認真落實了有關資金要求。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項目績效自評結果良好。
(三)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績效評價結果。
本單位,本年度未發生30萬元以上項目,故無重點績效評價,但年度績效目標均已完成,所有專項的日常財務管理均按單位相關管理制度執行,建立了工作有計劃、實施有方案、日常有監督的管理機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整體評價為合格。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事業)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臨湘市黃蓋湖自然保護區機關(事業)運行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為14.11萬元,與上年無對比,原因是新增單位。
(二)一般性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2.65萬元,用于召開年度工作大會等,人數約30人次,內容為決算上年的工作總結合榮譽表彰以及下年度工作安排等;開支培訓費1.37萬元,用于開展各項業務工作培訓,人數約100人次,內容為林業和濕地保護等業務技能培訓。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情況
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其中: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采購支出總額的0%。
(四)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輛0車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我單位為新增單位,所使用公車為局機關調配,車輛權屬編制在局機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農林水支出(類):是指用于農林水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
績效工資: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手續費:反映單位支付的各類手續費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
2018年度臨湘市黃蓋湖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部門決算公開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