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能
一、我局是臨湘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范圍內的土地、礦產資源管理秩序,優化配置國土資源,規范國土資源權屬管理,承擔全市耕地保護的責任,及時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種數據,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規范土地、礦業權和測繪市場秩序,依法管理土地、礦業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依法實施地質勘察和礦產資源儲量管理,承擔地質環境保護和地災預防和治理,負責監督全市測繪工作等。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二、我局由局機關及臨湘市征地拆遷中心、臨湘市土地整理復墾中心、臨湘市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臨湘市礦產資源開發中心、臨湘市地質環境監測站、臨湘市地理信息中心、臨湘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臨湘市地產地籍中心8個獨立核算二及機構和臨湘市長安國土所、臨湘市五里國土所、臨湘市白云國土所、臨湘市桃林國土所、臨湘市白羊田國土所、臨湘市長長塘土所、臨湘市長占橋土所、臨湘市忠防國土所、臨湘市桃礦街道辦事處國土所、臨湘市羊樓司國土所、臨湘市定湖國土所、臨湘市江南國土所、臨湘市黃蓋國土所、臨湘市長安國土所13個獨立核算的國土所構成。
三、部門收支概況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總收入9,132.5萬元,比上年減少63.99%。總支出9,132.5萬元,比上年減少63.99%。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7年收入9,132.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155.36萬元,比上年增加115.74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97萬元,比上年減少97.64%。其他收入480.15萬元,比上年減少0.75%。
(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支出9,132.5萬元,其中:教育支出1000萬元,上年無教育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5萬元,上年無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034.07萬元,上年無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城鄉社區支出497萬元,比上年減少97.5%。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4586.93萬元,比上年增加7.78%。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收入8652.36萬元,比上年減少65.22%。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155.36萬元,比上年增加115.74%。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97萬元,比上年減少97.64%。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支出8652.36萬元,比上年減少65.22%。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155.36萬元,比上年增加115.74%。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97萬元,比上年減少97.64%。
按功能分類如下:教育支出1000萬元,上年無教育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5萬元,上年無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034.07萬元,上年無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城鄉社區支出497萬元,比上年減少97.5%。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4106.78萬元,比上年增加8.87%。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概況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總體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155.36萬元,比上年增加115.74%。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8155.36萬元,比上年增加115.74%。
(二)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155.36萬元,比上年增加115.74%。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3048.57萬元,比上年增加131%。用于項目支出的收入5106.78萬元,比上年增加107.56%。
(三)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8155.36萬元,比上年增加115.74%。按功能分類:教育支出1000萬元,上年無教育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5萬元,上年無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034.07萬元,上年無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4106.78萬元,比上年增加8.87%。按經濟分類:基本支出3048.57萬元,比上年增加131%。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595.53萬元,比上年增加99.38%。商品和服務支出438.55萬元,比上年增加2341.8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4.5萬元,上年無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項目支出5106.78萬元,比上年增加107.56%。其中:基本建設支出4909.72萬元,上年無基本建設支出。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197.07萬元,上年無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
六、“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35.2萬元,決算數為34.7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數為2.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數為2.16萬元,公務用車保有量3輛公務接待費預算數為33萬元,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32.58萬元,公務接待550批次1630人次。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比2016年增加24.74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比上年增加32.58萬元,
七、政府性基金決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497萬元,比上年減少97.64%,本年支出497萬元,比上年減少97.64%,項目支出497萬元,比上年減少97.5%,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事業)運行經費
2017年臨湘市國土資源局機關(事業)運行經費財政撥款決算438.55萬元。比2016年增加420.59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本年度政府采購計劃采購總額886.88萬元,其中:貨物20.34萬元;工程75萬元;服務791.54萬元;本年度政府采購實際采購總額780.47萬元,其中:貨物17.9萬元;工程66萬元;服務696.57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本單位年末共有車輛3輛。年末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年末無單價1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四)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說明
2017年本級重點項目資金(30萬元及以上)預算數為11650000.00元,其中:數字臨湘地理空間框架建設3810000.00元,耕地占卜平衡6000000.00元,基本農田保護、不動產登記等1540000.00元。2017年本級重點項目資金(30萬元及以上)決算數為11892420.00元,其中 數字臨湘地理空間框架建設3810000.00元, 耕地占卜平衡6951750.00元,基本農田保護、不動產登記等 1130670.00 元,達到年初績效目標。
九、相關的名稱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教育支出(類):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是指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的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是指用于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類):是指用于城鄉社區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類):是指用于國土資源、海洋、測繪、地震、氣象等公益服務事業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采購 :就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咨詢費:反映單位咨詢方面的支出。
手續費:反映單位支付的各類手續費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租賃費:反映租賃辦公用房、宿舍、專用通訊網以及其他設備等方面的費用。
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勞務費:反映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鐘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評審費等。
委托業務費: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撫恤金:反映按規定開支的烈士遺屬、犧牲病故人員遺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傷殘人員的撫恤金,離退休人員等其他人員的各項撫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