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市環境保護局2016年度部門決算公開目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單位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單位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環保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負責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基本制度。
(二)負責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
(三)承擔落實市政府污染減排目標的責任。
(四)負責環境執法及監督工作。
(五)負責提出我市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權限審核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
(六)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
(七)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并實施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實驗室污染物質、機動車等污染防治地方政策和制度;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加強環境保護的市場監管;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八)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
(九)負責核安全、輻射安全和放射性廢物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
(十一)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環境保護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組織擬訂地方性環境保護標準,推動環境保護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二)開展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全市涉外環境保護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組織協調有關環境保護國際條約的州內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
(十三)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
(十四)負責擬訂全市環境保護重大工作目標和措施。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我局是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屬市政府組成部門,內設13個股(站)室,核定財政全額撥款人員93人,經費自理人員9人,退休人員20人。無二級機構。
第二部分 環保局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公開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環保局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總計2880.06萬元,其中:公共財政撥款2608.86萬元,政府性基金撥款 271.2萬元,納入專戶管理的撥款 0萬元。本年支出總計2880.06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萬元。詳見《2016年度市直部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2016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608.8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75.86萬元,系保障我局工資福利、一般商品和服務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各項支出,包括用于水、電、辦公費、招待費等日常公用經費;項目支出1733萬元,是我局為完成省級撥款的各項目而發生的支出,主要用于項目工程款、設計費等方面。詳見《2016年度市直部門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三、2016年“三公”經費支出合計 45.6萬元,比公開的部門預算數減少 2.4萬元,系節約所致。分項為:公務接待費支出23.34萬元,比預算減少0.66萬元,降低 2.7 %,公務接待共468批4822人次,減少原因為:減少了招待開支;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2.26萬元,比預算 少1.74 萬元,降低 7 %,是由于車輛保管加強。 詳見《2016年度市直部門“三公”經費決算公開表》。
四、其他重要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本部門2016 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880.06萬元,比2015 年減少1733.04萬元,降低60%。主要原因是:項目資金減少。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