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二、收入決算公開表
三、支出決算公開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公開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 經費支出決算公開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
四、“三公”經費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臨湘市環境保護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環境保護制度和環境保護技術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市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組織實施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目標,參與制定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
(2)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全市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企業與鄉鎮的環境污染糾紛,組織和協調轄區內水域污染防治工作;依法負責排污費的征收、減緩免及稽查。
(3)承擔落實全市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實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督查、督辦、核查全市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4)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受市政府委托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國家和省里規定審核審批全市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5)負責全市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負責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審核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6)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生態保護工作。
(7)負責全市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
(8)負責全市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全市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統一發布全市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9)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二、機構設置
機關現有干部職工122人,其中在職96人,退休26人,96名在職人員中,全額行政編15人,全額事業編73人,實際財政統發87人,自籌編制8人。下設辦公室、財務股、管理股、減排辦、法制股、項目辦6個股室;環境監察大隊、環境監測站、濱江工業園環保工作站、三灣工業園環保工作站4個二級機構。
第二部分 臨湘市環境保護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表)
第三部分 臨湘市環境保護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收、支總計2,480.93萬元,與2017年相比,收、支總計減少1069萬元,減少30.11%。主要原因是專項資金減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收入2,480.9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480.93萬元,比上年減少30.11%。占本年總收入100%。主要原因是正常浮動。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2,480.9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54.68萬元,占本年總支出54.6%。項目支出1126.24萬元,占本年總支出45.4%。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480.93萬元,與2017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1069萬元,減少30.11%。主要原因是專項資金減少。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480.93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減少1069萬元,減少30.11%。主要原因是專項資金減少。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2480.93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27萬元,占1.09%。節能環保(類)支出2414.75萬元,占97.33%。住房保障(類)支出39.18萬元,占1.58%。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986.47萬,支出決算為2480.93萬元,完成預算的251%,其中
1、一般公務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招商引資(項)年初預算 0 萬元,決算支出15元,主要原因為功能科目調整。
2、一般公務服務支出(類)其他一般公務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年初預算 0萬元,決算支出12萬元;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調整。
3、節能環保支出(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其他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支出(項)年初預算 0萬元,決算支出901.7萬元;主要原因為功能科目調整。
4、節能環保支出(類)污染防治(款)水體(項)年初預算 0 萬元,決算支出280萬元,主要原因為當年增加了項目支出。
5、節能環保支出(類)自然生態保護(款)農村環境保護(項)年初預算 0 萬元,決算支出400萬元,主要原因為當年增加了項目支出。
6、節能環保支出(類)污染減排(款)環境監測與信息(項)年初預算 80 萬元,決算支出8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7、節能環保支出(類)其他節能環保支出(款)其他節能環保支出(項)年初預算 756.76 萬元,決算支出753.05萬元,完成預算的99.51%,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支出(項)年初預算 41.99 ,決算支出39.18萬元。完成預算的93.3%,主要原因為人員調整。
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單位離退休(款)機關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104.9,支出決算為0,因該繳費財政統一與社保局結算,未下撥到單位。
1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項)年初預算2.82萬,支出決算數0,因該繳費財政統一與社保局結算,未下撥到單位。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臨湘市環境保護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354.68萬元,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480.93萬元,占比54.6%。其中:
人員經費1,106.62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的81.69%,主要包括:按國家規定支出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248.07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的18.31%,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為44萬元,支出決算數為32.81萬元,完成預算的74.57%。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經費年初預算為22萬元,決算支出為18.61,減少3.39萬元,減少原因為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規范車輛管理;公務接待費預算為22萬元,決算支出為14.2萬元,減少7.8萬元,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規范機關管理制度,開源節流,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具體情況如下:
因公出國(境)費用決算數為0萬元,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為0人,公務用車購置為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數為18.61萬元,占56.72%。公務用車保有量3輛,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14.2萬元,占43.28%。公務接待294批次2890人次。 2018年“三公”經費決算比2017年減少4.2萬元,我單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厲行節約,繼續嚴控“三公”經費。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支出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對照績效目標,對預算執行過程以及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了跟蹤監控。認真執行了年初部門預算和財政政策要求,有效防止了超預算;認真學習了財經法規,嚴格執行了財經紀律,防止了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認真落實了有關資金要求。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根據自評結果,2018年度本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效果良好。
(三)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績效評價結果。
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績效評價結果良好,所有專項的日常財務管理均按單位相關管理制度執行,建立了工作有計劃、實施有方案、日常有監督的管理機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事業)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臨湘市環境保護局單位性質為財政補助事業單位,部門決算報表沒有機關(事業)運行經費統計數據。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年度政府采購實際采購總額8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服務支出80萬元,貨物0萬元,工程0萬元,其中: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采購支出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2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主要用于單位日常工作。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是指用于人大、政協、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統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人力資源事務、紀檢監察事務、商貿事務、工商行政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民族事務、檔案事務、民主黨派及工商節能環保支出(類):是指用于節能環保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類):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政府采購 :就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績效工資: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委托業務費: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福利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費用: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撫恤金:反映按規定開支的烈士遺屬、犧牲病故人員遺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傷殘人員的撫恤金,離退休人員等其他人員的各項撫恤金。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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