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市供銷社2016年度部門決算公開目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 主要職能
臨湘市供銷社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負責全市供銷社系統的行業管理工作,現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屬一級預算單位。
二、 決算單位構成
我單位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決算單位,因此,納入2016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只有供銷社本級。
第二部分 供銷社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供銷社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本單位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收支平衡,收入金額為288.33 萬元,上年度收支平衡,收入金額為555.2元,收入比上年度減少266.87萬元,原因是:1、減少了上年度上級撥付的綜合改革試點工作財政補助資金161.72萬元,2、上年度財政增撥職工調資額33萬元,3、退休人員的工資轉由社保發放。
二、本單位2016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288.33 萬元,其中:公共財政撥款 164.24萬元,占比56.96%;其他收入124.09萬元 ,占比43.04%。
三、本單位2016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總計288.33 萬元,其中:基本工資福利支出156.08萬元,占比54.13%;商品和服務支出63.72萬元,占比22.10%;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2.01萬元,占比18.04%;對企業單位補貼16.22萬元,占比5.63%;其他資本性支出0.3萬元,占比0.10%。
四、本單位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6 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64.24萬元 ,支出 164.24 萬元;上年度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94.81萬元,支出194.81萬元;比上年度減少30.57萬元。
五、本單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 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164.24 萬元,上年度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94.81萬元,比上年度減少30.57萬元。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6 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164.24 萬元,占總體支出56.96%。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基本支出152.24萬元,用于工資福利支出133.1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8.05萬元;2、項目支出12萬元,用于農資防汛物質儲備資金7萬元,農資冬儲貼息補助5萬元。
六、本單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單位工資福利支出133.19萬元,占比87.49%;商品和服務支出1萬元,占比0.66%;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8.05萬元,占比11.85%。
七、本單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6 年“三公”經費支出合計12.62 萬元,比上年數減少0.95 萬元,系我單位提倡節約,壓縮費用標準所致。分項為:公務接待費支出 11.08 萬元,比上年度減少0.23 萬元,降低2.1 %,公務接待共192 批1980人次,減少原因為:改進工作方式,壓縮接待標準;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54萬元,比上年減少0.72萬元,降低31.85%。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公務接待費支出 11.08 萬元,比上年減少0.23萬元,降低2.1 %,公務接待共192 批 1980 人次,增減原因為:改進工作方式,壓縮接待標準;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1.54萬元,比上年減少0.72萬元,降低31.85%。
八、本單位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本單位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為0。
九、其他重要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本部門2016 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11.8 萬元,因壓縮機關開支,比2015 年減少了14.86萬元。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單位2016 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單位沒有車輛,沒有單位價值50 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四)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本單位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緊緊圍繞縣級供銷社綜合改革工作,突出基層組織體系建設,突出為農服務平臺建設,突出項目建設,全面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本單位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