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市星河廣場管理中心2017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1、職能職責:臨湘市星河廣場管理中心是一個純公益事業單位,主要負責星河廣場和長安河12萬平方米道路和公共場所的清掃保潔,14萬平方米綠化苗木的修剪養護,18萬平方米河道的清污打撈;負責星河廣場和長安河各類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維護和更新改造;負責星河廣場公共秩序的管理。
2、機構設置:單位內設辦公室、財務室、廣場秩序組、長河組、綠化組。現有干部職工53人,其中:財政補助人員35人,經費自理人員18人。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臨湘市星河廣場管理中心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臨湘市星河廣場管理中心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17年年初預算數373.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23.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 納入公共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30萬元,中央財政補助2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71.2 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和項目支出增加了。
(二)支出預算,2017年年初預算數373.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373.5萬元,公共安全0萬元,教育0萬元,科學技術0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71.2 萬元,主要是人員工資和項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23.5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預算數為273.5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17年年初預算數為50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對市縣專項補助等。其中:公共設施綠化維護支出50萬元,主要用于長安河和星河廣場綠化修剪及養護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廳本級、……等 1 家行政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 6.9 萬元,比2016年預算減少(增加) 0 萬元,下降(上升) 0 %。
2、“三公”經費預算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 3.92 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 3.92 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0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 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 萬元),因公出國(境)費 0 萬元。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16年減少 2 萬元,主要是單位力爭采取節約管理措施,嚴格控制三公經費。
3、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臨湘市星河廣場管理中心政府采購預算總額 0 萬元。
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