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臨湘市照明事務中心部門預算公開編報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二)支出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三公”經費預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
(四)政府采購情況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2、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3、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4、部門支出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5、部門支出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6、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7、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工資福利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8、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商品和服務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9、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商品和服務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0、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1、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2、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1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14、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15、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工資福利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7、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商品和服務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8、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商品和服務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9、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20、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21、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22、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23、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預算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24、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預算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25、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經費撥款預算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26、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經費撥款預算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27、專項資金預算匯總表
28、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公開表
29、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30、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31、政府采購預算表
32、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附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負責城區道路照明及夜景亮化規劃編制、節約能源、行業標準的執行,負責對城市照明設施的管理,負責路燈照明、景觀亮化工程的圖紙設計、建設、質量監管、建成驗收、移交、管理和維護工作。
(二)機構設置
本單位于2001年3月成立,內設辦公室、財務室、維修室、稽查室、工程室、人事計生室、工會室等。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臨湘市照明事務中心部門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臨湘市照明事務中心部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1年本部門收入預算1081.0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081.0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0萬元。因為本單位2021年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和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和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開的附件21、22、23、24表均為空。本單位沒有撫恤費,所以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為0,附件10、11、19、20表均為空。
收入較去年減少38.39萬元,主要是人員異動,厲行節約等。
(二)支出預算:2021年本部門支出預算1081.0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0萬元,公共安全0萬元,教育0萬元,科學技術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7.9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994.1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8.94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減少38.39萬元,主要是人員異動、厲行節約等。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1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1081.03萬元,比2020年增加1.61萬元,主要是人員異動等。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7.90萬元,占5.35%;城鄉社區支出994.19萬元,占91.97%;住房保障支出28.94萬元,占2.68%。
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1.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2021 年預算數為682 萬元,比 2020 年減少16萬元,降低2.29%。主要是厲行節約,對路燈亮化實行光照度儀控制。
2.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 (項)2021 年預算數為28.94萬元,比 2020 年減少1.6萬元,降低5.24%。主要是人員異動。
3、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2021 年預算數為312.19萬元,比 2020 年增加22.40萬元,增長7.73%。主要是人員異動。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1 年預算數為38.60萬元,比 2020 年減少2.12萬元,降低5.21%。主要是人員異動。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2021 年預算數為19.30萬元,比 2020 年減少1.06萬元,降低5.21%。主要是人員異動。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門基本支出預算數399.03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356.23萬元,人員經費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住房公積金、醫療費、伙食補助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附加性支出及撫恤金等;公用經費42.80萬元,公用經費用于辦公費、日常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因公出國(境)費、差旅費、日常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稅金及附加費用、業務委托費、專用材料費、手續費、咨詢費。
(二)項目支出:2021年本部門項目支出預算682萬元,主要是部門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其中:路燈電費及維護維修費支出682萬元,主要用于城區及背街小巷路燈電費及維護維修費等;支出較上年減少16萬元,降低2.29%,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對路燈亮化實行光照度儀控制。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1年度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1年本部門機關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42.80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2.80萬元,下降6.14%,主要是厲行節約。
(二)“三公”經費預算:2021年本部門機關本級行政事業單位“三公”經費預算數為2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與2020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1年本部門會議費預算1萬元,擬召開上級部門及照明事務管理部門等相關部門會議,人數約12人次,內容為傳達上級部門學習、照明管理部門等其他相關內容;培訓費預算 0.9萬元,擬開展上級部門及照明事務管理等相關部門等培訓,人數12人次,內容為上級部門及照明事務管理部門等相關各項業務進行專題培訓。未計劃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經費預算為0.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1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400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40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詳見預算公開表格中的政府采購預算表(表31)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6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3輛,主要用于路燈維修用車,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2021年擬新增配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2021年本級重點項目資金(30萬元及以上)預算數為682萬元,其中:其中:路燈電費及維護費682萬元。
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本部門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1081.0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99.03萬元,項目支出682萬元。
詳見附表中預算公開表格中的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項目支出績效表、整體支出績效目標附表(表29、30、32)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