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能
負責城區污水處理。收集接納城區的工業和生活污水,進行集中處理,達標排放。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污水凈化中心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只有污水凈化中心本級。
三、部門收支概況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總收入732.8萬元,比上年增加56.21%。總支出732.8萬元,比上年增加56.21%。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7年收入732.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32.8萬元,比上年增加56.21 %。
(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支出732.8萬元,其中: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萬元,上年無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0.8萬元,上年無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節能環保支出570萬元,比上年增加850%。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收入732.8萬元,比上年增加56.21%。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支出732.8萬元,比上年增加56.21%。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按功能分類如下: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萬元,上年無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0.8萬元,上年無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節能環保支出570萬元,比上年增加850%。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概況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總體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32.8萬元,比上年增加56.2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732.8萬元,比上年增加56.21%。
(二)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32.8萬元,比上年增加56.21%。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612.8萬元,比上年增加30.63%。用于項目支出的收入120萬元,上年無用于項目支出的收入。
(三)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732.8萬元,比上年增加56.21%。按功能分類: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萬元,上年無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0.8萬元,上年無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節能環保支出570萬元,比上年增加850%。按經濟分類:基本支出612.8萬元,比上年增加30.63%。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24.82萬元,比上年增加37.34%。商品和服務支出365.2萬元,比上年增加28.1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2.78萬元,比上年增加11.71%。項目支出120萬元,上年無項目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120萬元,上年無商品和服務支出。
六、“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8.93萬元,決算數為8.9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數為5.5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數為5.58萬元,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公務接待費預算數為3.35萬元,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3.35萬元,公務接待125批次683人次。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比2016年減少0.48萬元,臨湘市污水凈化中心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厲行節約,繼續嚴控“三公”經費。
七、政府性基金決算
2017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事業)運行經費
臨湘市污水凈化中心單位性質為經費自理事業單位,部門決算報表沒有機關(事業)運行經費統計數據。
(二)政府采購情況
本年度政府采購計劃采購總額170萬元,其中:貨物124.55萬元;工程45.45萬元;本年度政府采購實際采購總額149.6萬元,其中:貨物109.6萬元;工程4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本單位年末共有車輛1輛。年末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年末無單價1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四)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說明
2017年專項資金預算數為120萬元,其中污水處理運營補貼80萬元,污泥處置費40萬元。2017年專項資金決算數為120萬元,專項資金結余0元,達到了年初績效目標。
九、相關的名稱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是指用于文化、文物、體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是指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的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節能環保支出(類):是指用于節能環保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政府采購 :就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績效工資: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職業年金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職業年金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手續費:反映單位支付的各類手續費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勞務費:反映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鐘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評審費等。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福利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